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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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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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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牽涉到人的思維模式....
有的人喜歡欠人情,有的人不喜歡欠人家人情.... 有的人凡事都得經過利弊得失的盤算,好像卡通"忍者亂太郎"中那個 嗜錢如命的"霧丸",海綿寶寶中的"蟹老闆"。做什麼事都必須算算利 弊得失......比方說阿古跟我借100元買便當,我就得盤算一下能從阿 古身上撈到什麼好處、利益,如果無法從阿古身上得到好處連根菸都 不會請他抽......換言之,對方對你"讓利"你就得小心必須付出代價... 這麼講好了,遺失東西的人給拾獲歸還的人"一點好處"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如果索討的價值、數量過多,就不恰當了。或者遇到小氣的人... 此乃雙方立場的角度不同所致,不過看對象拿回餽、被動拿這是對的..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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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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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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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有三成可拿就會增加歸還率嗎?
不還~ 不論是否是正人君子 這個陰影都會跟你一輩子 (新聞裡多的是好幾年後寫信歸還 xx錢的事,可想而知不勞而獲的多難忘) 但現在法定有得拿 卻增加了事端 本來拿不回來只能認了(不知道是誰撿走,心裡也沒有對象可氣) 現在 給的不甘不願反而在失主心裡留下陰影 (原本的心甘情願的感謝 變成冷冷的付錢了事) 也給了很多人 寧可放棄道德的機會 (是法律讓我有拿的權力的啊~罪惡感有法律擋著~) (這個貪婪之島現在已經因為道德淪喪病的不輕了,現在連這一點道德都可捨棄...沒救了~) 不過法律有講明 嚴格說起來確實不是壞事 但真的三成太過份了 撿到的人說起來也是不勞而獲居多 (別人買彩券也要掏荷包的說) 要是有人用扒的 接著事後還你要三成 這是不是很瞎 ![]() (不知道撿到千萬本票有沒有得分 )此帖於 2010-12-20 08:24 PM 被 min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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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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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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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歸一句:人性!
人性本善,那一切都是美好的,哪怕事後什麼都沒有,本是積德做善事,為何有失落感? 人性本惡,即便拿取其中法律規定的三成,心中的貪念早已將其全部據為己有,跟全部據為己有的侵占是沒有分別的.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意即指人們的煩惱是自己所衍生出來的。 拿不拿那三成不是重點,重點是"人性",道德高尚的人不會去打那三成的想法,更不會計較失主有沒有酬謝與道謝,做好事做應該做的事,很簡單的一件事,為何要這麼多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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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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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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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何必多此一舉?立法規定三成,說啥是鼓勵路不拾遺.. 就像所有防盜鎖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 貪婪的人撿到數目不少的錢又怎會不據為己有?而為了區區的三成還給失主? 現今的公眾場所到處都有監視器,撿到東西據為己有要冒一個風險,萬一失主記得在哪掉東西,剛好有拍到,有可能吃上侵占罪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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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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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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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社會已經很不單純了,每個人都很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
好比說.....你做生意的,人家看你生意好就想來討好處,討不到 之後你就會發現那個人帶一群人用一個非常好的藉口來跟你抗爭 ,這就叫做回饋金..... 連小車禍小碰撞都會被奸人所害,跟你講沒事免報警免送醫,事後 反咬你一口肇事逃逸,逼你拿鈔票出來和解。除非你剛好有錄影存 證、證人作證......講到作證就火大! 做法官的居然還可以"不小心沒注意的"將匿名檢舉人資料外洩,這 法官應該槍決才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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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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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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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庭長出錯,其他兩位法官在睡覺?因為資淺不敢提醒?還是同流的?不然,就是在"混飯吃"? 1020幾大弊案中其一被最高發院發回更審,理由更是直接高等法院法條引用'嚴重錯誤",其中起訴沒有1020的分,因此他老婆不是公務員不能引用公務員的法條...高等法院是二級法院,三位法官都不知法條有誤?(拜託是高院不是地院的菜鳥法官),還是各自為正,不會一起討論案情?哪合議庭是做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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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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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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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真的很有意思,難怪有俗諺"一樣米養百款人"..... 我曾有兩次在診所外面看到病患機車鑰匙沒拔的經驗,好心告訴車主後 有兩種結果..... A對方很感激你的好心提醒直喊謝謝... B對方毫無表情動作,取下鑰匙便是,似乎我是應該的.... 但是上人說...勿以善小而不為....我不在意,心裡OS...下回被人偷走別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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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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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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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一件小事大家都有不同的看法
更何況是統獨與政治上的看法 有人認為自己不會要任何報酬 所以撿到錢不該有任何報酬才對 那只是其中的一種看法與選擇啦!! 這世界上還有其他不同的人與選擇 怎能說沒有人在乎有沒有法定報酬呢 一定也會有這種人的存在 不然就不會說一種米養百種人了 以一名失主來說 失而復得真的是可以算是奇蹟了(本人及身旁的人好像從來沒發生過這種奇蹟過) 就算對方不要也該表示一下謝意吧!! 這次的失主不也是堅持要付給對方6000元嗎?? 不顧對方的經濟能力硬要報酬..這是令人反感的事 這本來該是皆大歡喜的好事...卻非要搞成兩敗俱傷的場面 我是認為態度才是重點...雙方都應該互相一下 一方是死要錢...一方是死不給錢 我個人是認為兩方都是王 八蛋 做人做事哪需要如此臭脾氣呢??? 掉了那麼多錢...拿出一些來感謝對方...這也是做人的基本吧!!! 我覺得這次的失主就很不錯...錢多少不是重點...至少要表示感謝的誠意唄!! 奇怪的是都沒人讚美一下這個懂得感謝人的失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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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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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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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啊?我就不懂
基本上如果是我自己的錢,感謝人家那是多少會,但我不會真的分錢給人家喔 如果不是自己的錢,那就傷腦筋了,我要自己掏腰包嗎? 為什麼不肯給謝禮算是壞人?沒聽過有哪個國家這樣,為什麼在台灣不給謝禮就不行? 我從小受的教育裡面,沒有人教我人家撿到我的錢我要回謝人家 世界上的故事書裡面,教的事都是拾金不昧,伊索寓言希臘神話安徒生童話都沒有「人家還你東西就一定要回謝」這種概念,不給謝金有那麼可惡嗎?那童話故事要增加一篇新章吧 的確有粉多將錢還給失主,而得到酬謝的故事,可是那是「溫馨故事」不是常態吧?很抱歉,雖然黃蓉比較聰明會自保,俺還是卡欣賞郭靖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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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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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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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代成長的人不習慣跟人說"謝謝",從小被父母寵壞,凡事都覺得"理所當然" 我們小時候不管喜不喜歡看到長輩,都會被父母強迫向長輩問安...,以及跟人說謝謝,長大後這種習慣仍舊存在.. 如今,親戚的小孩有禮貌會跟長輩打招呼問安的少之又少,試問長大後又怎會跟陌生人說"感謝" 加上現代哪些所謂教育專家的理論簡直"狗屁不通" 記得很久以前某談話節目請來的專家,有段是說不要從小強迫小孩問候長輩,他不喜歡就算讓他自己去選擇要不要...不然內心會更反彈.. 主持人聽了還覺得很有道理.. 真的是屁啦!小孩在成長過程什麼事都給他選擇權,難怪長大後會尊卑不分,主持人的小孩更好笑,據他說兒子常跟他說道理,很多時都把他說服...因此,他採開放式的自由教育方式讓小孩自我發展... 拜託,主持人的兒子只是個小學生,已經有能力鬼扯說一堆似是而非的道理耍到媽媽團團轉...只怕將來長大媽媽的話必然是陽奉陰違(甚至不會放父母在眼內,小時候就有能力耍父母) 哪位主持人還花錢去上課學習新理論教育兒女.....以為這樣的結果成效不錯.. 我們想他的小孩也許會聰明,但,長大後很大機會是個目中無人的傢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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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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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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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給小孩選擇權那是理所當然的,我們每個念教育的都一定會被老師這樣要求 可是老師後面那一句,這些人都不聽 我們老師說,你要給小孩做選擇的機會 同時你也不能放棄自己身教的機會 我們想讓小孩學會打招呼,自己就要先打招呼 我們想讓小孩學會禮貌,自己就要常說 謝謝 這是絕對要的吧?你自己都不幹的事孩子怎麼可能去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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