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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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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永遠都有那麼多理由避重就輕從不直接面對問題,又是一個銳寶貝.. ![]() 他是準博士ㄝ... 你做老爸了,要煩惱將來孩子別被這種誤人子弟的衣冠禽獸給敎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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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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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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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新聞讓我有另一種啟發,那就是警察單位應該多宣導當駕駛人
在馬路上碰到救護車消防車這類開著警報器的車輛時該怎麼讓路 ,然後如果因為讓路而造成自己違規、事故時該怎樣處置,被讓 路的緊急車輛所屬單位會給什麼文件以資證明這個罰單免繳? 這新聞中,最大的敗筆就是那傢伙比出不雅手勢,使他陷入萬劫 不復沒人同情的境界,倘若沒有那個手勢消防隊還無法主觀認定 他的"故意行為"製造爭議之處。後來又故意急停,這使得他"坐實" 他"故意阻擋救護車"的罪名....... 簡單說那傢伙書念很多腦袋卻不是很靈光,就算真的沒有故意行為 ,他的行為卻也讓自己站在瓜田李下.....無法避嫌,他沒有讓自己 避免陷於爭議之中....即使你是自保 我聽過閃救護車而闖紅燈被拍照,結果消防隊很消極的隨便應付 沒有認真處理,最後車主摸摸鼻子吞了下去.....但是他鐵了心以 後管你啥車他都不讓,因為有人先對他不義別怪他無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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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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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消防隊或救護車要全額支付對方之損失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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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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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認為很不幸的不是警消的認為....
就當下而言,當你因為閃避特殊車輛而被拍闖紅燈,你必須 "自行"申訴、"自行"到該單位取文件才能消災。而不是事發單 位主動回報"自動免除"..... 不知道國外是怎麼做的 引用:
怪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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