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23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
![]() 引用:
很多人就是被這個標題影響,大部分網民會問"不會罷?聞香就被告性騷擾?" 也許以新聞可看性立場,如果新聞標題用女童指控同班同學觸碰下體,引發家長不滿到學校打人,相信我們就不會在這討論,也沒啥好討論,之後的事就是上了法院雙方提證據 另一重點是沒有校方的說詞,校方是基於何種理由上報教育局,如果校方是以聞香一事,媒體這樣報也沒錯啦,倘若校方是以觸摸下體為由,媒體就很有問題 此帖於 2011-05-10 11:28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
![]() |
送花文章: 2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