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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執政時期的兩位司法院長翁岳生之後的賴英照都是扁提名,2007年由謝在全代理到2010上任的賴浩敏直至現在 您是否把法務部長王清峰跟司法院長兩個職位弄錯?一個是五院院長,總統提名後有任期保障,另一個是總統或行政院長找來任命,隨時可叫他走路 如果你是說王清峰他根本就不適任,迪西你要加強一下我國檢察體系的權責,法務部長名義上是檢調單位的最高長官,他沒有權力指揮檢察官辦案,法務部長是管政策的,真正有權的是檢察總長,而總長一職是總統提名經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 因此,檢察總長跟司法院院長一樣有任期保障,他可以完全不鳥名義上的直屬長官法務部長 我寫了長篇大論是在談司法院體系的部分,即扁弊案在審理過程中法官獨立行使職權,說實在現在媒體資訊發達,即使陳水扁執政時代也從沒聽到有人利用砍刪算的方式威脅司法院,個案要怎麼判,加上法官是獨立審判,你立法院要砍算數,難道法官就沒薪水可領? 一個很簡單的道理,迪西如果你是法官,司法院長告訴你某個案要判無罪,理由是不服從立法院會砍預算,可能嗎?你是法官你會鳥他嗎?有人敢這樣動司法院被爆出來這個政黨大慨不用在台灣混下去 丟掉一兩席可能沒關係,當掉到對手有機會席次足夠可以提案罷免總統或倒閣時,甚至影響執政黨要修憲的門檻時,能出手而不出手?這個國民黨真的笨得可以?沒記錯的話國民黨因賄選案掉了6席以上,之後民進黨的補選都選上除了南投哪個選區,結果國民黨失去絕對多數優勢 扁朝沒有用這種爛招?恐怕未必,政治的東西還是我比你熟 ![]() 我在上文有提到,檢調體系是行政院的下級單位,要干涉當然是有可能,可是司法院,要怎干涉法官個案審理,正如有人說有司法黃牛,也得要有本事案件抽籤抽到哪位內應才行 此帖於 2011-12-10 05:09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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