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返回   史萊姆論壇 > 綜合討論二區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忘記密碼?
論壇說明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Google 提供的廣告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12-04-05, 10:01 PM   #22 (permalink)
長老會員
榮譽勳章
UID - 45031
在線等級: 級別:36 | 在線時長:1481小時 | 升級還需:36小時
註冊日期: 2003-03-05
住址: 台北
文章: 2379
精華: 0
現金: 4989 金幣
資產: 14259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YaYa07 查看文章
都更是美麗的惡法
外表上塗上美麗的裝飾
執行上卻是粗暴黑暗

冠冕堂皇的理由不是脫罪的法寶

我們怎能說釘子戶一定是漫天要價的
合建本身就該是雙方滿意或能接受下達成的
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政府可以當第三公裁者
怎能成為某一方的殺手呢

早就傳出不少黑道介入強迫都更
都更為人詬病已非一朝一夕之事

以此件事來說
原屋價值將近億元..建商也給於將近億元的房屋
新聞中說建商並沒虧待原屋主
這簡直是說人民是白痴
去問問其他有經驗的建商或屋主
合建是給你原來等值的房屋嗎??

我有朋友...建商願以三七分來合建
健商只願拿三成的房屋
當然是我朋友佔有對建商有利的條件
可惜的是我朋友毫不考慮就拒絕了
原因只是他們還不想改建..

合建本來就有很多複雜的狀況
豈能單一的來統一解釋
惡法不是反對都更
而是指責其法之粗暴不完善
嗯,之前非死不可有朋友提到改建後的這個問題
那個人也是建築事務所的...助理

他講了一堆我現在找不到了,被淹沒...
不過大概的意思就是,改建前多半是實坪,改建後坪數要算公設
就算給你換兩倍坪數,去掉公設真的有利嗎?

從這個角度來看,我想王家不肯同意的理由倒是可以推敲一二
elna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760, 收花文章: 1871 篇, 收花: 6403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2 位會員向 elna 送花:
a471 (2012-04-05),getter (2012-04-05)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Trackbacks are 禁用
Pingbacks are 禁用
Refbacks are 禁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3:33 P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