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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自我懂事以來台灣戒嚴時代就已經是大車欺負小車,公車靠站不顧機車安危硬切線,砂石車橫衝直撞,垃圾車無敵大迴轉,小黃在馬路亂竄.... 時至今天有改變過嗎?完全沒有,雖然對以上行為深惡痛絕,但在台灣生活開車也好騎機車也罷,學會了遇到他們懂得避之則吉,可是酒駕是絕對防不勝防 社會集體模式發出所謂正義之聲一面倒的案例大多是~仗勢欺人 1.中指蕭事件,如果他只是一般人大慨網民反應不會如此激烈,他頂著台大博士生,犯後態度惡劣還有個媒體人老爸撐腰關說,一連串效應才讓事性越鬧越大 2.ma小姐踹計程車司機事件,公眾人物和有財有勢的日本人打小黃司機,最初開記者會囂張的態度,打人還要喊告躺在醫院的人傷害 3.葉少爺除了家裡有錢,好歹都念到大學,並非無知之徒,拿他的層次跟垃圾車司機比較?最重要他家犯了ma案相同錯誤,撞死人後葉母的態度,盡是袒護兒子的話~兒子很乖,平常不喝,事發多天後葉少才出現,再隔一天發現事態嚴重,母親才來下跪道歉,卻被網民抓包,葉少頭上無故多了個包? 台灣社會貧富差距越大,不公不義的事越多,尤其是有錢人犯錯後的"態度",更加深了小市民的深惡痛絕,嚴厲譴責是內心對現況不滿的發洩 馬政府不要把這類事情視之等閒,一件又一件引發民怨的怒氣聚集越多,總有一天會爆發,就像當年白曉燕案,民眾忍無可忍上街頭,部長要下台,馬英九你自己就是當年為此事請辭政務委員,當了總統與民眾距離太遙遠?修法平息民怨有哪麼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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