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返回   史萊姆論壇 > 綜合討論二區 > 生活話題、日常閒聊、喇勒唬爛灌水區
忘記密碼?
論壇說明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發文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13-06-25, 06:44 PM   #1 (permalink)
註冊會員
 
四次元口袋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328133
在線等級: 級別:7 | 在線時長:95小時 | 升級還需:1小時級別:7 | 在線時長:95小時 | 升級還需:1小時
註冊日期: 2009-07-25
住址: 台中
文章: 90
精華: 0
現金: 105 金幣
資產: 225 金幣
預設

謝謝你們,今天有幸遇到律師演講,趁休息時詢問了相關事情,也知道了法院流程。
1、六個月已經很萬幸的刑責了,不打算再上訴,也希望對方別再提出上訴。(20天後就
不能提出上訴了)
2、至於賠償的事
 1、工作所得損失,對方是用去年報稅的所得稅單,須提出在職證明及一年的請假單。
   (對方的工作其實並無一定雇主,並且我方可以提出檢視證明)
 2、醫院證明的收據,第一間一定給,第二次開刀會請法官詢問長庚的醫師做為證據。
  (其實我們都會賠償給對方,但是就是生氣,才想這樣刁難對方,其實才一個禮拜
相關性是百分百的。)
 3、精神賠償這就要法官自由心證了。

其實,我是非常生氣酒駕的,也覺得根本該給很大的逞罰才行
但是,因為是在鄉村,哪個做工的、種田的不會喝點保力達之類的藥酒,這也不是藉口
根本不該在要開車騎車時喝酒!
家人生氣的是,對方不和解,那就不要在法官面前假裝!(雖說兵不厭詐)
你不肯原諒,那就就直說,也不要收了紅包慰問金不是嗎?
法院也因為沒有和解而判六這月,本希望是爭取緩刑
畢竟,叔叔並不是那些夜裡喝得爛醉還硬開車的人
現在已經打算請律師了,也有找到適合的律師了

我家人賭氣的說,寧願把錢給律師,也不給對方....
這樣雙輸的局面....何必呢...
四次元口袋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7149, 收花文章: 87 篇, 收花: 607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2 位會員向 四次元口袋 送花:
grc45 (2013-06-26),jtjcoltd (2013-06-30)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13-06-25, 08:00 PM   #2 (permalink)
長老會員
 
qdenise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57457
在線等級: 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
註冊日期: 2003-04-11
住址: 高雄、嘉義
文章: 17169
現金: 253 金幣
資產: 27594943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四次元口袋 查看文章

我家人賭氣的說,寧願把錢給律師,也不給對方....
這樣雙輸的局面....何必呢...
得饒人處且饒人,

無論如何,喝酒肇事是事實,

何況對方還沒有穩定的工作,

平白無故遭撞,一年無法好好工作,

是誰都無法輕易和解,

或許,他們認為你們關心得不夠。

多點溝通會少很多糾紛。

心存善念行好事,會有好報的。
qdenise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131246, 收花文章: 17161 篇, 收花: 95004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5 位會員向 qdenise 送花:
grc45 (2013-06-26),jtjcoltd (2013-06-30),k2hungss (2013-06-26),uplander (2013-06-26),米奇 (2013-06-25)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13-06-25, 09:56 PM   #3 (permalink)
管理版主
 
YaYa07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3945
在線等級: 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7
文章: 18491
精華: 0
現金: 2652339 金幣
資產: 3433029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四次元口袋 查看文章
...我家人賭氣的說,寧願把錢給律師,也不給對方....
這樣雙輸的局面....何必呢...
有時也要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啦!!!

如果你叔叔是被人酒駕逆向撞傷
難道就草草付個醫療費用算了嗎???
尤其對方又指控你們想要敲詐賠償呢??

如果他們都不願與你們和解
那就只有對薄公堂了啦!!!
獲得法官諒解才是最好的方法啦!!
新聞不都一再說要有悔意
法官判的輕才是你們要的啦!!

基本上法官不會完全照他的條件判決
如果再加上長期訴訟期間
雙方還是有和解的機會吧!!!
YaYa07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9317, 收花文章: 16146 篇, 收花: 52316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2 位會員向 YaYa07 送花:
grc45 (2013-06-26),jtjcoltd (2013-06-30)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13-06-26, 12:06 AM   #4 (permalink)
管理員
 
a471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236673
在線等級: 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6
住址: 打狗
文章: 53367
精華: 0
現金: 328 金幣
資產: 41767770 金幣
預設

很嘔對吧!?~

那就別給人家機會透過司法弄你.......也就是別讓自己的過失造成他人的
生命、財產損失.....

打個比方~~

我準備去貓巴克買杯咖啡,進門時小Q正巧要從裡面要出來,小Q忙著
講電話沒注意到我進來,於是不小心把咖啡潑到我西裝上。我原本預備
買完咖啡後要跟客戶談生意.....此時我可以

1.看到小Q是位正妹.....

我可以掏出手帕擦擦邊對小Q說沒關係沒關係,如果損害不嚴重我就擦擦
就好了,即使小Q留下名片說願意賠償我西裝乾洗的費用....大事化小

2.小Q不是我的菜...然後講話又不得體惹毛了我

我可能據此要求小Q賠償我後續因此事件造成的損失....
A.西裝、襯衫送洗的花費
B.因為西裝、襯衫弄髒了,我臨時買新襯衫換穿的花費
C.精神撫慰....嚇到我了
D.醫療損失....燙傷我了

一件事情扯上了法律就很複雜,你叔叔之所以能被人家合法的家弄
就是因為他喝酒開車撞傷人造成過失傷害.....如果人家用君子的方
式跟你們處理,你們賺到。要是人家透過法律手段跟你敲你也得吞
下去....最多透過律師以司法手段減少賠償金額

現在的人很懂得透過法律"維護自身利益"....<好聽點的說法>

你們當下第一時間就該找律師,做損害控管......你們立場的憤怒
我能理解,就像以前我鄰居的情況...對方住院一切都來貴的、頂
級的,反正通通都能報帳對方理賠....

過失傷害罪經典的案例....謝O武律師說過

A家的小孩與B家的小孩下課時起了衝突

A孩子的家長控告B孩子的家長....過失傷害

因為B孩子對A孩子施暴,造成皮下組織出血<俗稱烏青>
範圍大小1CM*1CM......告成功沒?!

成功!~~~B孩子家長吞下去跟A家和解
__________________
http://i.imgur.com/PIIFymM.gif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a471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79418, 收花文章: 22263 篇, 收花: 80315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3 位會員向 a471 送花:
grc45 (2013-06-26),jtjcoltd (2013-07-01),qdenise (2013-06-26)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13-06-26, 02:04 AM   #5 (permalink)
長老會員
 
cwvdavid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476
在線等級: 級別:46 | 在線時長:2395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46 | 在線時長:2395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46 | 在線時長:2395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46 | 在線時長:2395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46 | 在線時長:2395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46 | 在線時長:2395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6
住址: 天與地的夾縫
文章: 3106
精華: 0
現金: 5256 金幣
資產: 2034465 金幣
預設

一般來說, 勝訴者是不能再上訴的
只有敗訴者可以上訴

(目前在台灣有沒有例外, 不得而知...)
__________________
姜太公釣魚~ 願者上鉤
cwvdavid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4036, 收花文章: 2466 篇, 收花: 10141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3 位會員向 cwvdavid 送花:
a471 (2013-06-26),grc45 (2013-06-26),jtjcoltd (2013-07-01)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13-06-26, 05:33 AM   #6 (permalink)
長老會員
 
grc45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16409
在線等級: 級別:102 | 在線時長:10890小時 | 升級還需:131小時級別:102 | 在線時長:10890小時 | 升級還需:131小時級別:102 | 在線時長:10890小時 | 升級還需:131小時級別:102 | 在線時長:10890小時 | 升級還需:131小時級別:102 | 在線時長:10890小時 | 升級還需:131小時級別:102 | 在線時長:10890小時 | 升級還需:131小時級別:102 | 在線時長:10890小時 | 升級還需:131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23
文章: 8173
現金: 1755101 金幣
資產: 1792088 金幣
預設

不管在興訟前、中、後,對手是不會站在對方的立場去想的,除非是上帝才會如此仁慈。
以法律來折衝,並緊急止血,那才是最佳的處理方式。
否則,對方三不五時地東敲西詐,對方明知有機可乘,哪有不玩殘你的?這是人間,不是天堂。

法律仲裁,考慮的是雙方的能力與利益的適度償付,法官不會去刁難首次犯案的人,
法官深知,也不會讓受害方藉機予取予求的敲詐勒索。

雖然錯方在我,但是延請有能力的律師卻是必要的。這可防止己方被一口死死的咬著不放。
再說,若能私下和解,早就和解了﹗哪裡還需上法庭抗爭?

利益當頭,有誰不昏。天下間聖人賢士有幾何?
況且,兩造律師會在處理呈現僵局的情況下,利用法庭休息片刻,
私下作條件妥協的,這也是重點之一。
換句話說,只有律師們可以向法官建議,擺平案件的折衷方法。
法官鑑於專業律師們的知識與經驗,也會欣然採納參考的。
如此一來就可以避免被獅子大開口了﹗

再次的祝您好運~
grc45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71895, 收花文章: 7769 篇, 收花: 43134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2 位會員向 grc45 送花:
a471 (2013-06-26),jtjcoltd (2013-07-01)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13-07-01, 12:14 AM   #7 (permalink)
長老會員
榮譽勳章
UID - 303184
在線等級: 級別:20 | 在線時長:520小時 | 升級還需:5小時級別:20 | 在線時長:520小時 | 升級還需:5小時級別:20 | 在線時長:520小時 | 升級還需:5小時級別:20 | 在線時長:520小時 | 升級還需:5小時級別:20 | 在線時長:520小時 | 升級還需:5小時
註冊日期: 2008-06-15
文章: 1023
精華: 0
現金: 336 金幣
資產: 221329 金幣
預設

拿出誠意和解.

即使在法院.

告訴人對於判決書不服也是可以上訴的.

你們可以提出財力證明.讓法官明瞭並非推拖.
法官會衡量
jtjcoltd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28538, 收花文章: 1016 篇, 收花: 6103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3 位會員向 jtjcoltd 送花:
a471 (2013-07-02),grc45 (2013-07-16),qdenise (2013-07-01)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發文 回覆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Trackbacks are 禁用
Pingbacks are 禁用
Refbacks are 禁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3:44 A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