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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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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爺有J老可以收服七姑娘
小老兒也得請阿姨去收服小阿姨 本篇回覆...可能...小Q會...堅持要敲小老兒的頭 小老兒沒記錯的話,阿姨住在台中市新社 如果本篇回覆,對您有幫助的話... 請您買張來回票,去高雄一趟,替小老兒.... 被敲.... 否則,以下內容自動隱藏 ................................... 原本以為阿姨只是好奇...想了解勞基法的一些問題 那麼小Q的回答...應可滿足您的要求 再仔細看了您的回覆 是為了教導薪資人員計算方式 那就...只能硬著頭皮回覆了 小老兒在本篇第九樓寫到三種休假 看起來與本樓問題完全不搭,有些突兀 其實"休假日"才是本樓最大的重點 先回答問題,再解釋原委 一、辦公室人員於星期六上班的加班費如何計算? 答覆:依平常工作日加班計算工資,超過四小時的部分,每小時不得低為1.67時薪基數計算 二、作業人員每月一、三、五週,工作日之星期六的下午加班費如何計算 答覆:同第一題之回覆 ........................................... 可能您會很驚訝,與小Q的答覆完全不同 看吧! 會被敲頭了吧! 說明: 首先我們要了解勞基法中"假日"的說法 第一種是例假日,就是工作七日中有一日休息日稱例假日,我們可暫定為星期日 第二種是休假日,就是國定假日 第三種是特別休假,依年資給之休假 其實還有第四種,稱"休息日",就是週休二日的星期六 星期日、國定假日的加班工資 本法第39條規定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這裏說的加倍,月薪制..假日已經給薪了,加班再給一個正常的日薪,就是加倍了 請參考勞委會說明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page=4177869f 所以....星期日或國定假日,加班8小時,加班費NTD635元 星期六不是"休、例假日",是"休息日" 休息日的加班薪資給付,與平日工作日的加班給付相同 請參考勞委會說明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page=417777fe 這解釋令說的落落長,簡單的說,雙週工作84小時滿了,星期六上班,就如同平常日加班...計算加班費 (這裏就可以回答小Q第十樓的疑問,為什麼小老兒會斤斤計較,雙週是否超時,如果超時,就如同上行回覆,如未超時,星期六上班,只算正常班,補足了雙週84小時後才算加班) 那麼星期六加班超過四小時,法令不就沒規定怎麼計算了? 勞委會有解釋令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page=41777c03 超過四小時的加班費,每小時不得低於,換算時薪的1.67倍 至於實際計算是多少錢,就請饒了小老兒 請阿姨依照正常上班日...加班費計算即可 ........................................ 阿姨開樓所說的 有人說明星期六加班就是再多給一天的日薪即可。 有人說明星期六已給了日薪,所以星期六再來上班, 就是補0.34與0.67(1的基數為星期六的單日薪資)的加班差額即可 都是不正確的 ......................... 還債篇 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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