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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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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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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服務的公司,之前的人數不到三人(我未任職之前)。就是純粹的貿易而已
現在是慢慢的擴編為十幾個人了 所以,目前的人事規章就只能先按照勞基法的規範去制訂 相關的規章與訓練就落在我的頭上了 所以囉... ![]() 我老闆其實對員工不苛責喔 像在我公司服務的外籍員工 新年年假要回去 我老闆直接幫他出錢買飛機來回票喔... 而且,年假五天+特休=10天 我老闆自動幫他延五天,薪水也是照給的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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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 °﹒☆°.﹒‧°∴°﹒°.﹒‧°∴°.﹒‧°∴°﹒☆...... ☆ 許好願 做好事 轉好運 一個願無量善緣;菩提心永不褪變 心中常存善解、包容、感恩、知福、惜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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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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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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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勞基法是怕雇主苛扣員工福利、待遇,所以立法建立遊戲規則,原則上
雇主的遊戲規則應該是以此為基準點,實際待遇與福利比這基準點更高才是 。可是現在大多數的雇主都以此基準點為"標準點",只要不低於這個基準點 即可,要更高?!恐怕很難............. 所以古人說的好啊,"良禽擇木而棲~賢臣擇主而事"...道不同不相為謀 今天你的老闆敢這樣對客戶,明天你的老闆就敢這樣對你,可惜現代人 為五斗米折腰甚至為此放逐靈魂,藉以換得更優渥的物質生活..... 現在的好老闆定義很簡單,按照遊戲規則的85%運作的負責人就是好老 闆,畢竟法條是法條有時候不見得能貼切實際狀況,勞資雙方互相互相 就好,有小小模糊空間作潤滑.....別竟想佔員工便宜為自己累積財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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