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1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 |
![]() 遭指涉器官疑雲 柯:選戰失控了
【本報綜合報導】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21日表示,選戰已有點失控,為了他要選舉,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遭池魚之殃,實在太過分了。 中國國民黨政策會代執行長費鴻泰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說,台大醫院應說明器官捐贈有沒有活摘器官狀況?柯文哲也應對他在國際刊物上發表文章談摘除器官一事表示看法。 柯文哲認為,選舉已有點失控、亂了,「到底今天要打誰?是要打柯文哲還是打台大醫院?」。 醫界指出,上述行為並無不法;在家屬同意下,摘除器官有無涉及道德,大家可以討論;不過法律問題則有模糊地帶。2014/11/21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0141121abcd009 柯先生!! 當連勝文被人不斷惡意攻訐時 你就該有這份覺悟呀!!! 哪有等到自己被攻訐時才說這種屁話呢??? 媽XX子!!難道只有你才是人生父母養的嗎??? 本來初期還很看好你的出線 期望你能帶來不一樣的選舉啦!!! 結果.......去他X的!!!! |
![]() |
送花文章: 39317,
![]() |
有 4 位會員向 YaYa07 送花:
|
![]() |
#2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 引用:
腦死的人,在家屬同意(或是本人有簽屬器捐同意,領有器官捐贈同意卡)的情況下, 由醫院將可用的器官摘下來,按照【所謂的器官需要者,的登錄順序】, 將各個器官送至各病患所在醫院,以便進行器官移植...... 在台灣社會老一輩常有的【保留全屍】的心態下, 沒有家屬同意,或者當事人事先並未簽署器捐同意, 有哪一家醫院可以摘的了器官呀...又不是不要命了,拿自己的醫師生涯開玩笑, 家屬在替往生者處理後事時,依照習俗的不同,會換上不一樣的衣服, 而且也有清洗大體,清除胃裡剩餘食物的工作(雖然都是請專業人士代勞) 想搞偷天換日也沒那麼容易的 (如果花錢買通工作人員,付大筆錢給家屬,讓家屬點頭同意進行私下的器捐,那就是另一回事, 而且這類的情況都不能在健保中註記,記錄了就是找死, 如果今天是質疑器捐順序有問題,有人收黑錢,讓特定人士插隊,那樣還比較有質疑性) 但今天質疑的點居然是【利用病人腦死時,注射某藥物,保存器官然後做摘除器官的行為】 如果死者(或是死者家屬)已經同意器捐了, 那,器捐的過程中,第一要務本來就是要保存器官呀..... 如果保存器官,在送達受贈者所在地之前,有需要進行保存作業程序, 那.................是哪裡有問題?法律不准?道德問題? (呀不都已經同意器捐,要遺愛人間了??一切都是以救活下一個人為第一優先不是嗎??) 如果死者(或是死者家屬)沒有同意器捐,那你注射某藥物做什麼? 要爭取時間說服家屬點頭同意嗎??? 家屬本身已經是認定【死要留全屍】的心態之下,絕不可能同意器捐的呀 |
|
__________________![]() |
||
![]() |
送花文章: 4036,
![]() |
![]() |
#3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 我找了另一篇來看,
http://election.ltn.com.tw/2014/news...ews&no=1163068 柯文哲被指強摘器官 北檢:沒必要分案 2014-11-21 13:25 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被指強摘器官,台北地檢署認為器官移植程序很嚴謹,沒必要分案調查。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年底大選倒數8天,國民黨立委蘇清泉昨在立法院質詢時,拿著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發表的器官捐贈等相關論文,指接獲醫界大老投訴,質疑台大醫院針對26例未判定腦死的患者,施用藥物及葉克膜強摘器官,暗指柯文哲違法;對此,台北地檢署認為器官移植程序很嚴謹,沒必要分案調查。 對於媒體問及北檢是否會針對立委爆料分案調查?台北地檢署表示,醫院針對器官移植手術及患者腦死判別,有一套非常嚴謹的程序,目前看不出有何違法之處,沒必要分案調查。 蘇清泉等國民黨立委昨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質詢時,拿著柯文哲在89年間,在國際期刊「Clinical Transplantation(臨床移植)」掛名第一作者發表「使用葉克膜支撐的無心跳腹部器官捐贈」論文,質疑台大醫院對未判定腦死的患者強摘器官;國民黨立委廖國棟更表示,此舉形同「殺了一個人」。 柯文哲表示,若有人質疑此套保存移植器官的方法是殺人,等於指控國家醫院多名醫師聯合殺人;學術論文共同作者、已退休的外科教授李伯皇則說「選舉讓大家發瘋了」,強調器捐過程中,對腦死判定或死亡處理非常嚴格謹慎。 ============================== 實際上被質疑的是 針對【心臟停止跳動】的人,施以葉克膜,以便於摘除器官, 這個部份要質疑的話,可以牽扯到早些日子,曾有新聞報導, 病人明明已經死了(連屍斑都已經出現了),但是家屬為了爭產的問題, 要求醫院持續為老父親維持生病(好像是維持心臟要繼續跳動就是了) 簡單來說,由於心臟是可以移植的, 倘若我今天走在路上,遇到槍戰,然後心臟被流彈打到,流血不止, 而且送醫後已經確定心臟的機能完全停擺, 只能靠葉克膜來維持生命 這時,對於家屬的認知來說,等同於沒救了,因為這種情況要等待換心是不可能的, (而且葉克膜本來就是救急用的,對於心臟完全壞掉的情況,頂多只能讓我交待後事...) 那麼,這時我倒底算是活人還是死人, 當我認為我沒救了,不希望花冤枉錢,那麼我接下來就一定是步入死亡~ 如果我(或是我的家屬)同意捐贈器官, 那麼,醫院在這段時間利用葉克膜以及其他藥物來維持我的其他器官不要跟著衰退, 以便摘除我的器官。(而且這是台大醫院會做的事,以及柯文哲還有相關論文提及此事) ~~~~~這時,爭議就出來了~~~~~~~ (我總算知道到底是在質疑什麼了) 果然是惡鬥呀,選戰真的是破壞名聲的戰爭呀, 誓言要把對方的名聲搞到臭,搞到爛....... |
![]() |
送花文章: 4036,
![]() |
![]() |
#5 (permalink) |
管理員
![]() ![]() ![]() |
![]() 我沒上過醫學院所以就不評論了,因為我不知道我所取得的資訊是否公正、正確..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
![]() |
送花文章: 79418,
![]() |
有 5 位會員向 a471 送花:
|
![]()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 |
#6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 |
![]() 器官移植是合法的
但柯P被揭露的是到中國接洽器官 請不要被有心媒體混淆成台灣的捐贈器官 中國捐贈的器官還需要說明他的合法性嗎??? 很多人跑到大陸做器官移植 就是等不到台灣合法的器官捐贈 所以請看清楚新聞內容 柯P是到中國洽商捐贈器官 而這些器官來自法輪功人員 來源不明確就是有道德瑕疵 柯P是需要被質疑的 不需要因為自己的顏色就選邊 本來市長選舉是不需要這樣來惡性競爭的 但玩火者死於火, 柯P陣營真的是自作孽 選舉難道不能夠乾淨一點嗎??? 我們要的是市長選舉, 又不是好人好事選舉 我們選民連這點基本知識都沒有 跟著政黨政客與媒體一起起舞 真的是一群沒水準的XXXXXXXX |
![]() |
送花文章: 39317,
![]() |
有 5 位會員向 YaYa07 送花:
|
![]()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 |
#7 (permalink) | |
管理員
![]() ![]() ![]() |
![]() 引用:
互不相讓,否則你就吃虧了(聖人?!).. |
|
![]() |
送花文章: 79418,
![]() |
有 4 位會員向 a471 送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