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論壇說明 |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7 (permalink) | ||
|
長老會員
![]() |
引用:
下面地院的解釋是BULLSHIT 貪污就是重罪,被告身分是檢察官人脈廣,我不知法院在鬼扯什麼,如果常出國是在沒限制出境前,當然可以出入境,第一次聽到如此沒常識的法官(應該移送監院查一下為什麼可以交保?完全不合常理) 什麼是法定羈押理由?當年陳水扁一直被押其中每次押的理由是他曾任總統有一定的人脈,合理懷疑他有逃亡管道,而且在國外有存款帳戶 這個被告前檢察官基本上跟陳水扁沒兩樣,只不過職位沒陳高而已 而且,他一交保後不到半個月,汙點證人莫名其妙"被自殺了",這個人一定有很多外鬼內鬼在幫他 難怪,郭董說法官是有知識沒常識 看其他報導這個被告逃亡前把戶籍遷到台北,偷偷賣不動產,檢方竟然不知?或是有人知道故意放水? 這案件給交保百分百是法官的責任,交保後他能逃跑了百分百是檢方的責任 引用:
此帖於 2015-12-25 02:24 AM 被 cloudchine 編輯. |
||
|
|
送花文章: 0,
|
|
|
相似的主題
|
||||
| 主題 | 主題作者 | 討論區 | 回覆 | 最後發表 |
| 討論 - Ghost 11 / 11.5 / 12 版本的 4KB對齊 測試 | getter | 硬體疑難使用問題討論區 | 7 | 2014-04-04 06:16 PM |
| MASM 6.11 | stwave | 一般電腦疑難討論區 | 1 | 2004-04-17 10:01 AM |
| 圓圈數字超過11要如何輸入 | tjs | 一般電腦疑難討論區 | 1 | 2003-03-13 11:28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