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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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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次香港水泥箱屍案也是如此
他們沒在台灣犯案, 台灣就只能等他們的護照過期, 才能抓人再遣送回香港 有人能說這些人在台灣沒罪, 台灣憑什麼將他們遣送回港嗎?? 這是法律問題, 如果他們護照沒過期, 台灣是沒權力逮捕人的 因此台灣警方是一直等到他們護照過期, 以這個理由來逮人 這些X蛋的政客與媒體故意製造不實言論來混淆事實 他X的居然去保護這些沒人性的詐騙歹徒 台灣是犯罪天堂嗎?? 他XXX的!! 哪個歹徒被警察抓走是不用強力的 沒有正當犯罪理由, 肯亞會聽從中國亂抓人嗎??? 一群混蛋!!! 台灣真的是罪惡深淵之地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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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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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每一個環節都要小心翼翼,免得被嫌犯抓到什麼漏洞或把柄,哪個環節違反國際法 我看報導不是護照,是他們只拿到台灣一個月的觀光簽證 因為港台沒有簽司法互助或是什麼引渡條例 我方執法人員只能盯緊他們,等他們簽證過期,用越期居留這項,警方協同移民局官員把他們遣返 新聞報導交接地點是在桃園場機,他們要搭承航班到香港的飛機與航站連接的空橋中央 表示在法理上已經踏出了台灣的境外,由香港派來的刑警在空橋接手押上飛機 肯亞案件,有人完全不顧法理,逢共必反,反正阿共做什麼都是侵犯我方主權 不必急,還有一個月蔡主席可以大展身手,以後遇到同樣的事,看你要怎麼處理? 此帖於 2016-04-13 11:27 PM 被 cloudchin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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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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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箱屍案是這樣的~~
香港警方通知台灣刑事局"我們這有個殺人犯逃去你那了~" 台灣刑事局透過入境資料確認"犯嫌一干人等已入境".... 港方已經將相關資料提供過來,台灣警方開始追緝監控... 礙於雙方沒有正式引渡條例與相關合作,僅按照往例默契支援...還沒決定怎麼搞 過程中嫌犯一夥中有為女子自認無辜牽連且怕遭到滅口,主動跟其男友聯繫一起 向台灣警方"自首舉報併尋求保護"....這回有意思了~~有人報案了..... 台港兩方有了辦法~~~~ 港警主動撤銷犯嫌一干人等旅行文件效力(護照失效?!) 台灣方面則是以"簽證到期逾期居留+旅行文件失效"於予遣返出境... 台灣警方押送到空橋機艙口,港警則於機門逮捕犯嫌押回香港..... 唉呀~那麼趕,吃塊鳳梨酥喝杯珍奶再回去囉....不然吃個鼎O豐...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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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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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 上從國家元首下至詐騙集團~~~唬爛真的無所不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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