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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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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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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學生時代有年暑假到一家五金加工廠工讀 老闆對工安要求很嚴,三不五時苦口婆心要求我們不要為了省時候便宜行事 上工時先花點時間檢驗安全設備有沒有正常運作 否則被他或廠長看到不照SOP,馬上解雇 他說很多人的壞習慣便宜行事,貪一時之便,想沒有這麼倒楣我會遇上 只要一次出錯,輕則殘廢重則小命不保,到時賠再多錢也沒意義 最重要的是他有句話,我一直銘記在心 他說"不要用大家都這樣做作為藉口,萬一觸犯刑法上了法院,大家都這樣做這個藉口是無法脫罪的" 簡單說,別人怎樣是別人的事,自己做好自己按照規定,即使仍出問題,至少立於不敗之地 看看很多大型工安及飛安事故,一年以前的復興在台北墜機事件 最後調查報告出來,原來正副機長都沒有照SOP來做 這下問題大了,原先英雄變狗雄 人死了當然沒法負刑責,可是後繼的民事賠償還會累及有繼承權的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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