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2017-12-21, 01:32 PM | #12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
引用:
台X主播道: 台籍海外詐騙被移送大陸宣判 10~15年並 "褫奪公權" 褫奪公權 是台灣刑法中的從刑 但大陸並不叫 "褫奪公權" 類似的名稱是 "剝奪政治權利" 剝奪的人權範籌也比較多 http://www.ntc.moj.gov.tw/ct.asp?xIt...e=19810&mp=017 這裡面就有檢察官道出 雖然記者是以台灣的角度播報 但此一說法會誤導民眾 台灣的 褫奪公權 中的 公權 說真的對很多人沒什麼(因為根本政治冷感) 但大陸的 "剝奪政治權利" 內容包括 "言論、出版" 如果你被關且宣判,那在牢裡就形同封口 嚴重性較高 |
|
送花文章: 2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