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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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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駕車撞死人不就涉及民事與刑事兩方面..
民事就求償財損等項目~~~依照死者社經地位來計算賠償金額多寡 刑事不就過失或者業務過失致死~~ 刑事方面只要肇事者與死者家屬達成民事賠償協議,刑事方面就會輕判意思意思~~~ 在國外刑事規刑事、民事算民事,沒有民事賠償談妥刑事就大事化小~~都得賠錢+坐牢 台灣司法這種觀念"怕影響肇事者與死者家屬和解意願"!?......助長了犯罪,因為~~ 在台灣坐牢比大賣場特價還划算,服刑達刑期1/2就能假釋,就算判八年關四年就能出來 ,某些人混得不好的還把坐牢當吃公家飯咧..... 怎麼不講說你肇事者不和解的判更重,加重其刑1/2~~~ ![]()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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