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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資格
https://social.judicial.gov.tw/LayJu...aljudge/People 對一些現職人員做了排除 但讓人想到 陳菊及李進勇 就是一個政治顏色墨綠的,口頭說離開黨職有意義嗎? 所以那些現職人員如果為了能參審特定案子而離職 就可以嗎? (是否應該訂個半年甚至一年以上的規範才對) 至於國民法官會被職業法官牽著鼻子走 覺得比較可能被律師牽 會願意當就是很閒 閒到發慌的人,又法庭上是個枯燥的場所 如果有精彩的發言會被吸引,法官話不多那當然就是律師能辦到 台灣人很矯情如看到咄咄逼人的檢察官反而會有反感 8一7能投下手那個D頭 根本不看好台灣人的素養 這個制度有非常多的漏洞待考驗 還可能有人會因此申請釋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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