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1 |
註冊會員
![]() |
![]() 如果因圖方便,在對方的同意下代為簽名產生的保險契約,事後對方不知何原因,否認同意代為簽名,且揚言如不支付某些金額的話,就要其告偽造文書,
我的問題是,偽造文書罪的定義哪,就算罪名成立,那麼對方要求某種程度的金額,否則要告上法庭,是否有涉及恐嚇行為及刑責呢? |
![]() |
送花文章: 1341,
![]() |
![]() |
#2 (permalink) | |
論壇主管
![]() ![]() |
![]() 引用:
關於這點就有很大的爭議性! 保險契約不管是生死約定或是傷殘約定等, 保險法內都有規定必須有被保險人親自簽章, 現在你因貪圖方便而幫乙方代簽, 一旦提起訴訟, 不管您的藉口是什麼, 法律上您就絕對站不住腳, 甚至對方還可以提起告訴告你 詐欺 勒! 下次您如果還有這種案例, 一定要跟著規定規章一板一眼的來行事, 不然您真的就是理虧了! |
|
__________________ 不飛的不飛 ... 因為曾經端座在雲霄之上 ... 所以不飛 , 因為期待您能與不飛抬頭共列翱翔天昊 ... 所以更是不飛 ! 不飛不想飛 ... 畢竟殘破雙翼在苔階沾濕 ... 所以低頭 , 只好安靜地蹲在這練習 ... 學習要如何才能飛的更高更遠 ! 不飛不曾飛 ... 終於知道青澀期代表蒼狗 ... 所以情殤 , 一甲子的意境等於六十年的期盼的凝固 ... 所以就此棲巢 ! |
||
![]() |
送花文章: 959,
![]() |
![]() |
#3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 問題的提問不是很明確,我只能用"假設"
假設你是保險員,因故代客戶簽名......有2條或許可解 1.客戶有繳交代簽名後幾筆的保費,事後告你偽造文書....你大可不承認是代簽,告不成 因為可提具繳款記錄,若客戶不知情為何會繳款 是否有蓄意誘騙保險員代簽藉機恐嚇詐騙賠款??(若上法院可反告) 2.更簡單,大不了找出原簽單銷毀要求對方重簽,說公司資料遺失為了保戶權益 請配合原單重簽,若拒絕視同棄約 如果是以上情節,最好向貴公司法務部門坦承並說明源由 一起商討最佳對策,不要一錯再錯 |
__________________ 常被電腦玩 |
|
![]() |
送花文章: 1413,
![]() |
![]() |
#5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 |
![]() 只要對方未同意下的代簽名
就是偽造文書罪 那是公訴罪...無法撤銷的 除非你能證明他是同意你的 否則你是肯定敗訴的吧 我想你只能與他商量金額的問題的空間了 就算他的恐嚇罪成立 你還是要為偽造文書罪去坐牢的 而且你要握有他恐嚇的罪證 否則法官是不會採信你的說辭的 你先犯錯在前...認賠就對了 賠多賠少而已 多說好畫以柔式方法來解決才是上策 我的小弟最近也是因偽造文書罪被告 我才對這有些了解 在法律之前...事實不重要...只有證據才是真的 所以別爭那口氣了....破財消災吧 下次記得別亂簽別人的名字了 |
![]() |
送花文章: 39317,
![]() |
![]() |
#8 (permalink) |
註冊會員
|
![]() 1 刑法第 210 條(偽造私文書)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刑法 第 346 條(恐嚇取財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3 你的情形應該是..你是保險業務員.在保單上面幫她簽名(他買了保單) 狀況1..他如果有交保費.顯然他同意這份保單 也未生損害於他=不購成偽造文書 狀況2..他沒交保費 保費沒交 這份保單當然不成立=不成立的保單當然不購成偽造文書 狀況3..他沒交保費而你幫她代墊(無生損害於他) 那就取消保單就好 4 他如果要你拿出多少錢來解決 你可以錄音存證 告訴他(我可以告你恐嚇取財) 大家就各退一步吧! |
![]() |
送花文章: 4,
![]() |
![]() |
#9 (permalink) |
註冊會員
![]() |
![]()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因朋友介紹簽了這一張保單,後來因為要保書有些部份要做更動,所以要重填要保書內容,當然簽名處就要重簽,因為保戶忙一直約不到,所以就口頭承諾,要業務員代簽即可,後來保戶自己也繳了兩期的保費,(月繳)所以確定可以證明他對這份契是知情的,不知何故突然寄了存證信函到保險公司,說業務員沒經過同意偽造保戶簽名,要告公司及業務員偽造文書,除非拿200萬出來,老實說真的有點過份耶.
保險公司要業務員先去跟保戶私下處理,就我所知,公司內部的懲處是罰業務員三年不得再招攬業務,我想應該沒差,只要不涉及偽造文書就好了. 如果真的可以證明,保戶知道有這份契約,是否偽造文書就不成立嗎 |
![]() |
送花文章: 13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