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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公司在拉保期間,業務員為了獎金或紅利,拼命好話說盡,技巧的支開話題,目的就是要引人上勾,在這種情形下,建議雇請專業律師來詳細研究合約條文和座謹慎的微處理。
比方說,在買房子時,房屋的貸款保險最好不要向銀行方面一起連同受保,最好找獨立的專門機構來辦,因為該房屋貸款員,說實在也在推銷保險貨品,以求取獎金,他們總會說一起辦比較有效率,省錢又省時間,然而,根據調查統計,在保險業最密集的加拿大,就算是有名的銀行貸款業者,也都說不必體檢,只要有生意往來,信用建立就可省去繁瑣的各種程序,然問題來了,當受保人有任何健康惡化不及時向保險業者知會者,一旦出事後,他們就會拒絕賠償給付,受保人提出異議說︰當初是你們的行員說不要健康檢查的,而且也未提到要隨時報告所有更新的體檢報告。 保險公司不是省油的燈,他們就把當初的簽名文件調出來,果然上面有要求受保方有義務自動更新自己的健康狀況,以便保險業者斟酌調高保費,就這樣一條老命報銷了,還一分錢也拿不到,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有些不正派的保險公司單據上,有些關鍵至要的條件和義務條文都以最小號的字體編印,上了年紀而為家庭奔波的受保人,為了節省些微的律師處理費用,也就胡裡胡塗的隨便簽了名,這真讓保險業者樂壞了,得來完全不費功夫。 凡事不要怕麻煩,法律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惟有能玩法的人,才有資格上陣與他們廝殺,當然這場代理的費用,就是必要的開銷了,這一點不能不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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