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8, 06:03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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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王家:沒要2億 從頭就不參與都更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991641.shtml
王家:沒要2億 從頭就不參與都更 【聯合晚報╱記者孔令琪/台北報導】 2012.03.28 03:04 pm 文林苑都更案住戶抗爭,上午在警方優勢警力下,逐一被請出,臉上滿是悲傷。 記者盧振昇/攝影台北市士林文林苑都更案,被列為釘子戶的二戶王家透天厝,上午北市府強制拆除,儘管北市府做出安置、搬遷等細心的措施,二戶王家十餘人,上午走出居住六代的老屋子,在聲援學生、民眾支援下,在警戒區靜坐抗議,王家代表強調,北市府「鴨霸」違憲拆屋,王家人會一直抗爭到底。 王家代表王耀德重申,王家沒有如建設公司對外界提出的所謂王家要2億、5億的金額,王家從頭到尾都不願參與都更。 建商:王家曾表達都更意願 負責文林苑都更案的樂揚建設指出,王家曾提出不參與都更、合建條件及回領現金等a、b、c方案,並非外界傳言抗爭戶完全無都更意願。抗爭戶在合建條件中要求權利轉換金為2億元,與核定公告依法提列的補償費7400萬元落差極大,雙方因此僵持不下。建設公司並出示相關文件,包括協調拜訪紀錄、部分書信往來紙本,指因抗爭戶曾提出不參與都更、合建條話及親自拜訪更已20多次,王姓住戶仍不願搬遷。 王耀德不滿的說,他們先前曾提出訴求,包括「更新單元範圍」、「建築線指定」及「消防安全通道」等相關疑義,提起行政訴訟,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確定,這些不就是官官相護的結果嗎? 更讓王家不滿的是,營建署在今年2月間開「都市更新執行機制檢討與展望座談會」針對台北市、新北市目前處於強拆與迫遷危機的都更案居民與實施者之間進行對話。邀集都更實施者、都更戶、營建署、北市府官員共商解決之道。同意都更戶與抗爭戶展開首次意見協調。 在會中,抗爭戶王家強調其不須補償金、也無參與都更之意願,當時,都更受害者聯盟表示,關於同宗基地是否可排除士林王家的可行性疑慮,可透過王家簽署切結書,同意未來無法自成都市更新單元獲得解套,請北市府與實施者做慎重考量。「都更之共利益應以環境改善、而非單棟建物更新獲利人為先。」 不過,營建署官員表示,那次輔導會,會中決議並無強制力,是要讓各方代表齊聚協調,仍需要北市府參酌會議意見再行決策。 ==================================================== 其實王家一開始有沒有要錢...這已經是羅生門了...沒有辦法證明T_T 不過法定金額7400萬...算很多了吧...還是有什麼沒看到的呢? 比較扯的是都更的用"同意比例"來做拆遷理由T_T...這有點霸王硬上弓吧 但又仔細想想...為什麼多數人會同意這筆交易呢?????...殺頭的生意應該沒人會做吧 |
__________________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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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2, 10:25 PM | #46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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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憲要如何提?什麼人、在什麼情況下有資格提? 受害者可以提,但必須在確定判決之後,對適用法律發生牴觸憲法疑義 行政機關執行業務時對適用法律發生牴觸憲法疑義時(如前文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所述) 法官審判時對適用法律發生牴觸憲法疑義時 再來是立法委員… 詳細程序及規定有興趣者可以google一下… 這些規定,一方面是減少大法官工作量,另方面可減少濫用司法資源… 如果任何人對法律有疑義、隨時可以提釋憲案,法律條文多如牛毛,再加上大量的行政法規,15位大法官肯定忙死… 其他人,只能向民意機關(立法院、監察院)提陳情 陳情要多久才能訂定或修改法律?google一下柯媽媽推動汽機車第三責任險立法 沒記錯話好像十幾年… 曠日費時又沒有效率…尋常人是不會去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再說立法、修法程序… b大對時事政治的觀察及精闢見解…屢屢令人折服… 對於利益圑體為了本身利益,向立法人員、甚至政府施壓以達到目的…相信您不會陌生 法律原本是保護人民、解決爭議, 但不可否認,有些立法實際上是某些利益圑體遊說、資助立委,各方勢力運作的結果… 用公益的漂亮糖衣 包裹特定利益圑體的某些利益… 這種立法在世界各國所在多見… 美國是世界公認最民主國家…其利益圑體遊說、明的暗的資助國會議員… 讓議員訂立對該利益圑體有利法案…甚至影響政府重大決策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軍火商,其對議員、政府的影響大到被研究者 將他們三者稱為鐵三角… 所以…我們的立法院有沒可能受某些圑體影響,訂定對那些圑体有利的法案 對這些權力角力之後訂下的法律,試問有權去執疑、提釋憲的立法諸公…於立法、修法後會再去提釋憲嗎? 沒出問題時,就當作沒看見吧 法律並不是一定訂就不去動它… 有問題、不合時宜的的法律不只都更法… 這就是為什麼每年一堆法律被修正… 每年修改許多營建法規,97、98、99民法親屬、債權、物權篇大修是最好的例子 現在,這件事情發生,大家注意力放到這裡,正好有施力點督促立法者訂定更符合公益、更能保障人民權益的法律,這才是法治國家最好的做法 題外話: 個人覺得郝龍斌是有魄力、有執行力的好官 他在環保署長任內施行的政策:禁用免洗餐具、禁止使用塑膠袋 或許造成外食時的不方便、很多人罵他 但不可否認,這兩項是對後代子孫、對整個地球非常好的政策 福國利民,能減少戴奧辛、塑化劑的攝取,對身體健康是有益的 只可惜,他的幕僚、事務官輕忽,給他的資訊不夠他做正確的判斷,造成他從政生涯的重大危機 就像胡自強說的:這件事,執行不執行都錯,都更法的確有檢討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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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2, 11:12 PM | #49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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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紅字再放大點出問題核心,現在不是有共識立法院要修法補都更漏洞嗎?為何同一票人以前立法通過的,現在又良心發現? 問題在於"輿論壓力和民氣可用",為什麼台灣總得要發生了事大家才會醒覺,學者專家們~不是有所謂澄社一大票學者專家監督政府的外圍團體嗎? 立法委員可以用輿論壓他們就範,由他們提釋法或修法,過去是2007年舊一屆的立法委員在任滿前急急通過,新一屆上任了學者專家以及媒體的道德良知隨時間過去而流失? 媒體不炒作沒有人去理?惡法就沒人去跟進? 立院減半立法委員要自廢武功都因輿論壓力最終成功(不管現在的結果是好是壞),有什麼事情比立委自廢武功更難的事? 問題重點在社會有名望的專家們,你們早早看到有問題就應該第一時間極力反對或行補救之途,隔了五年才來主持正義,拆都拆了等到真的釋法有用嗎? ps:李敖曾說台灣的大法官是最怠慢的一群人,他們沒啥事做就只有釋憲,釋法,一條簡單的法沒拖過一年都釋不出來,倘若不是這樣不能顯示他們多有學問和水準,美國是違憲分散審查制,任何法院都有權審查不需專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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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3, 12:52 AM | #50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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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應對政治人物有過高的期望,不管藍綠都要抱持懷疑的態度 絕對權力會使人腐化,只有建立制度才能監督他們,不要相信他們的良心是永遠不變的 媒體報導的事實,樂揚建設手上還六個台北市政府的都更案,這家公司何德何能?難免起疑竇 市府官員說郝市長不認識沒見過樂揚老闆段幼龍,如今被媒體挖到他們在某個活動的合照(只有幾個人不是一大群人哪種),證明有人在說謊 如果真有做見不得人的事,紙包不住火的,套用盛竹如的話"我們繼續下去看..." 此帖於 2012-04-03 01:38 A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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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3, 10:13 PM | #53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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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無照強拆 王家籲北市府說明 / 強拆王家 都更盟指控:無拆除執照
疑無照強拆 王家籲北市府說明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40301133.html 2012-04-03 16:08 新聞速報 【中央社】 都更受害者聯盟今天說,文林苑案中,建商申請的執照上拆除範圍沒包括王家,台北市政府違法代拆;王家成員說,將告台北市政府毀損,要求原地重建,要北市府3天內說清楚。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文林苑王家成員下午在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尤美女、陳其邁陪同下,到立法院舉行記者會。 都更受害者聯盟成員陳虹穎表示,媒體報導,台北市建管處表示,實施者(建商)已併案申請建照跟拆照,且完成併案核發執照;但都更受害者聯盟發現,執照上寫明拆除面積36戶,那只是地主同意的範圍,並不包括王家。 陳虹穎說,據內政部營建署「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執行應注意事項」中規定,政府受理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時,應請實施者檢具拆除執照;換句話說,政府在建商沒有王家拆除執照的情況下,讓怪手直接強拆王家兩棟合法建物。 王家成員王耀德說,將對台北市政府提出民事的回復原狀、原地重建,在刑事部分告毀損罪;請台北市政府3天內說清楚。 針對郝龍斌稍早表示,「原地重建」涉及整個更新基地所有住戶權益,希望建商與所有住戶共同協商,郝龍斌不排除與王家人見面,瞭解他們訴求。 王耀德說,問題還是回到原點,過去3年來政府一直請王家與實施者協調,唯一不同的是房子已經拆了,這是沒任何進展性的說法;如果郝龍斌願意跟王家人見面,王家非常歡迎。 強拆王家 都更盟指控:無拆除執照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3834 新頭殼newtalk 2012.04.03 楊宗興/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3月28日拆除士林文林苑拒遷戶王家,王家人今(3)日在立法委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控樂揚建設的拆除執照並不包含王家兩棟房舍,所以市府代為拆除的行動是違法的。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成員陳虹穎出示樂揚建設申請的拆除合併建造執照,她指出,裡頭雖然建築地點有列出王家兩棟房子的地號,但在注意事項中拆除戶數僅36戶,顯然未列入王家2戶,市府明顯是違法拆除。 王家代表王耀德今天下午在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及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尤美女、陳其邁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質疑市府違法協助拆除王家建物。陳虹穎出示北市府發給建商的拆除合併建造執照,其中建築地點雖然有列出王家兩戶的地號,但是沒有列出拆除地點,注意事項中也只提到拆除戶數36戶,顯然沒有列入王家2戶。陳虹穎質疑,北市府的拆除行動是違法的。 王耀德表示,得知北市府可能違法拆屋令他驚訝,北市府居然沒有拆除執照就把他家拆了,還動用千名警力對付手無寸鐵的學生,他對市府「欲除之後快」的態度感到痛心。對於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願意見王家人,他強調王家不排除見郝龍斌,但是如果只是舊話重提那大可不必,王耀德希望市府能把王家兩棟房子在原地蓋回來,還王家人一個公道。 林淑芬指出,建商申請市府調動千名警力協助拆除,只要付給市府15萬元新台幣,未來還會從王家分配到的權利中扣除,等於是被拆了房子還要自己買單。她痛批,郝龍斌口口聲聲「依法行政」,卻在沒有完備拆除執照下就拆了王家,她呼籲神隱多天的郝龍斌出面說明,為何周錫瑋、朱立倫不敢拆,只有他敢強拆? 台灣農村陣線律師詹順貴說,如果北市府是在建商沒有完備拆除執照的情況下拆了王家,恐怕得吃上刑法「毀損罪」的官司。他表示,王家人可以依照民法第767條,要求市府將王家「恢復原狀」,在原地重建王家兩棟房舍。 陳虹穎表示,王家並非只是都更惡例個案,而是很多都更受害者都會遇到的普遍問題。她說除了檢討現行《都市更新條例》,也應該立即停止全國類似的都更案例,她認為《都更條例》不只個別法條有問題,所以應該要藉王家的慘痛經驗,全面通盤檢討都市更新的問題。 ----------------------------------------------------------------- 現在又是演哪齣 ... 若是屬實 ... 是不是確定要全民買單 ... 幫王家重建 ... 迪西不想出錢喔 ... 請郝市長自掏腰包吧 ... 因為這是郝市長您斗的包袱。 只是這個部份迪西就不是很清楚了 ... 蓋房子要建照 ... 那蓋之前要先拆掉也要執照嗎? 執照中有規範拆除的物件、範圍、地號之類的嗎? 不小心拆錯了又會怎樣? |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按鈕喔,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 Otaku Culture Party 』 關心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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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4, 12:19 AM | #55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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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次都更,其實有些問題不是都更或修法能解決,也許是歷史留下的
我們居住的地方新北市,一塊地基,不同年齡奇形怪狀的房子林立,我家馬路對面有一塊瘦長三角形地基只有一層是開修機車行,前後左右被五~十層高的房子包圍著 推測應該是當年地主不肯改建留下來..現在只有一丁點的地根本不可能有建商會蓋大樓,格局完全不方正 永和區這類奇奇怪怪的地基,三角形和波浪形的房子為數不少,怪誰? 當然怪國民黨政府來台後一心只想反攻大陸,完全沒有去做好都市規劃,任由大家亂蓋房子 都更的目的除了把老舊的更新,當然希望做到更新的範圍格局方正,不要像以前一樣地基缺角房子蓋好後形狀古怪,房子方正市容也比較美觀,如果為了遷就一老舊房子改建設圖,將來會出現一個新的社區旁邊多了戶矮小幾十年的舊房子,對比下外觀上有多難看,個人認為完全失去都更的意義這樣不如不更算了 大陸觀光客來台,他們對台北的印象是除了某些區域和某幾楝大樓比較先進,感覺上台北還比起大陸先進都市還蠻落後的 我的香港友人常說台北好像是只注重外殼的城市,走在台北市中心好比忠孝東路,看似商業大樓以及大型百貨公司林立,一走到後面的巷子奇奇怪怪的舊房子一大堆,馬上變成落後幾十年 我說沒辦法,因為歷來主政的人都"目光如豆",就算哪位曾說過今天不做明天後悔,他仍然有很多該做的事沒有去做,難道他們沒想到台灣人口只會增多不會減少嗎?國土規畫和城市規畫幾十年前就該做,現在都更?更個屁!王家這種形況不會是單一個案,以後怎麼辦?法要怎麼修才能令雙方都滿意? 有天看電視節目有關對岸的事情,北京身為全國首都但因為氣候變遷,終究有天沙漠化,他們中央政府已經開始研究另選首都的問題,可是沙漠化到不能住人,或許是一,二百年後的事,現在掌權的人就算他們的曾孫也不一定會看到,為何仍要規劃?有些事情等到惡化時再來想辦法為時已晚 ps:馬市長時代曾有這樣的新聞,他們要到法國巴黎取經,學習人家最一流的地下排水道系統,可是~~~~人家說拿破崙時代就已經做好,過去沒做現在才來想要做?難也! 此帖於 2012-04-04 01:55 A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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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4, 10:34 PM | #56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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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結? 樂揚董事竟是北市府顧問
官商勾結? 樂揚董事竟是北市府顧問
http://tw.news.yahoo.com/%E5%AE%98%E...054115134.html 新頭殼newtalk 2012.04.04 林禾寧/綜合報導 台北市政府強拆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拒遷戶王家祖厝,引起輿論撻伐,最新出刊的《壹週刊》報導,主導文林苑都更案的樂揚建設獨立董事黃博怡,竟然還是北市府顧問,政商關係良好,質疑有官商勾結之嫌。面對媒體的質疑,北市府表示完全不知情。當事人黃博怡則承認擔任獨立董事,但強調從來沒有為了樂揚找過市府官員談過任何事。 今天剛出刊的《壹週刊》報導指出,現為實踐大學教務長兼財務金融系主任的黃博怡,持有樂揚建設13萬股份,2009年10月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至今;而黃博怡也從2006年起被聘為台北市府顧問。報導也質疑,樂揚獨立董事身兼北市府顧問,疑涉及官商勾結。 面對壹週刊的指控,當事人黃博怡接受媒體訪問時則承認,樂揚建設公司的確聘他當獨立董事;但強調,就他的部份來講,他沒有為樂揚的事情找過任何一個市政府官員談過任何的事情。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黃其強表示,黃博怡的任期到今年4月,而市府在聘用他時,他並未兼任樂揚建設董事,之後他也未向市府報備,市府完全不知情他有擔任樂揚獨立董事的行為。是否會解除其職務?黃其強指出,不排除這樣的可能。 ----------------------------------------------------------- 現在是怎樣啦 ... 這又是演哪齣 ... 官商勾結?? 一下子被爆料出有違法拆除之嫌 ... 一下子又被找出可能與樂揚建設少數高層的合照 ... 現在又出現一個樂揚建設董座擔任台北市政府顧問 ... 這下子 ... 真的要有請『特貞組』好好查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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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5, 10:01 PM | #59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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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個人也是建築事務所的...助理 他講了一堆我現在找不到了,被淹沒... 不過大概的意思就是,改建前多半是實坪,改建後坪數要算公設 就算給你換兩倍坪數,去掉公設真的有利嗎? 從這個角度來看,我想王家不肯同意的理由倒是可以推敲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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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5, 10:10 PM | #60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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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在我家,那是養我媽跟我舅舅跟叔公們長大成人結婚生子,現在連孫都排上了 如果還是以前的佃農制,品種改良或是農會產銷班那些,根本不可能出現,我們大概連吃個米都嫌貴,聽說以前沒有農田的人連蕃薯都吃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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