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1 |
長老會員
![]() ![]() ![]() ![]() |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1vh4e.html
台北縣蘆洲古姓男子隱瞞黃姓女友,偷偷與其他女子結婚,卻繼續騙黃女會娶她, 兩人交往3年才發現古某為有婦之夫,黃女認為古某耽誤她的青春,提出民事求償,板橋地方法院判決古某須賠償40萬元。 黃女說,當初事發後,古某一直請她「放一條生路」,表示妻子是二次婚姻,患有子宮肌瘤,更傳電子郵件表明願意每月匯1萬元,總計賠償36萬元,但事後食言且銷聲匿跡。 法院開庭時,古某未到庭,也未聘請律師及提供訴狀讓法官審酌,因此承審法官依法認定古某對黃女主張的事實均承認,又古某行為確已造成黃女精神上的痛苦,因而判決古某敗訴;還可上訴。 黃女表示,95年間認識了上班族古某,希望交往對象能以結婚為前提,古某也信誓旦旦說自己單身、沒有女友,表明在40歲前會與黃女結婚。 但1年後,古某與他人結婚,對象不僅不是黃女,也仍隱瞞個人已婚,如往常一樣與黃女及親友吃飯見面,限制黃女與其他男性友人往來,更向黃女提出許多婚後計畫。 純情的黃女不時寄送酵素等保健食品給古某,到黃女家中,黃女媽媽燉雞湯給古某食用,直到今年5月下旬,黃女才赫然發現古某已婚。 ========== 我真的很好奇法官是根據甚麼罪名判決的? 造成女方精神上的痛苦??? 此案例一出,以後劈腿的都告上法院求償啦 orz |
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
|
![]() |
送花文章: 375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