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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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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
這些年,看了很多社會新聞………. ![]() 如果惡人沒作惡,當然就該讓他活至該活的年紀 ![]() 若不是惡人造惡,受害者及其家屬可以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不該擅自認定惡人存活的年數,難道就要等著惡人良心發現、浪子回頭? ![]() 這期間還要有多少人受害? ![]() 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公平正義,無法滿足各種品性不同的人需要的生活環境 照理說,我也無權認定那些生物該存活?那些生物該死去? 但如果自己無法克制自身的慾望,任意傷害他人,以傷害無辜者為樂,就該受世法規範 ![]() 善人與惡人的生命擇其一,我只會留善人, 愈在意惡人的「人權」,等同忽略了受害者的「生存權」,嚴刑峻法是必要之惡 ![]() 如果家長會擔心自家小孩的性命,不如好好管教自家小孩 何謂「自由」的真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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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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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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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也要真的能確定你的確抓到真兇 ....
前提必須是檢調系統司法系統,能夠百分百不出錯。 像前幾天的國道警察抓錯人 ......... 萬一陳榮吉真的"享受"到嚴刑峻法,屆時該怪體制還是當事人自認倒楣 .... 又,如果在死刑後才知道抓錯人,又該如何.... ![]() ![]() ![]() 這也許看似兩回事,但是只要不是死刑,蒙冤者就有翻身機會 ......... 一點看法..... |
__________________ 少年啊 胸懷大志吧 不為錢財 不為私慾 不為了用名聲填補內心的空虛 最初描繪的夢想 你還記得嗎 人為什麼而活呢 為了走完這條人生之路 胸懷大志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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