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9, 05:39 PM | |
管理版主
|
新聞轉貼 - 蘇建和案更審 宣判3人死刑
更新日期:2007/06/29 10:42
對於今天的判決結果,蘇建和表示,司法踐踏他一個人沒關係,千萬不要再踐踏別的台灣人民,而蘇建和母親則是情緒崩潰,強調孩子的青春就這樣被耽誤,大喊司法不公,不還給他們公道,竟然還有今天這樣子的一個判決,還痛批全世界都知道台灣的司法很黑暗。 人權團體也針對這樣的結果發表聲明,表示永不放棄堅持無罪判決,同時質疑這樣的判決證據何在,而針對李昌鈺博士為蘇案所提出的新事證,再在推翻檢方的推論,檢方卻沒有詳細審酌更強調有罪的是司法,不是無辜的被告。 而蘇建和律師對於今天的判決結果也相當不滿,特地將律師袍反穿,象徵司法一片漆黑,同時也表示他們一定絕不認輸,會繼續上訴到底。 http://news.msn.com.tw/news143490.aspx 這故事還真的比啥小說都要懸疑多變 只因為死者身上刀傷過多....就認定非一人所為 只憑著主兇的口白.....就可以定人死罪 難怪當年的法務部長都不願執行死刑 我們法官的素質也不差了吧 沒有實質證據...豈能判決死刑呢?? 我們無法知道真相...但證據不足而可以判死刑 這不是正義的伸張....而是輕忽人命與蔑視法律吧 |
送花文章: 39317,
|
2007-07-01, 09:20 AM | #16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民進黨給人最壞的印象就是硬ㄠ強詞奪理
講道理是正確的 但要先有道理在心中唄 古人不說過...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顯然古人早有體認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角度 能夠突破自己的角度 是很困難的...也是很重要的 網路上可以碰到很多種人很多種理念 我是當成訓練自己如何去面對 能講道理的就講道理..不能講的就要學著欣然接受 至少也要能平淡處之 前一陣子中國有個學者提出不必仇視日本人 結果被很多網友痛罵..搞到最後他撤出該言論收場 他說錯了嗎??他當然是正確的 只是那能改變蠻橫無理的事實嗎 也別笑中國人了....台灣人不也一樣的嗎 都是那麼容易情緒化的不講道理的 也因為如此....所以藍綠政權才能如此亂搞 搞到現在民不聊生....經濟不斷衰退 古人是這麼說的....當是非顛倒的時候就是亂世的開始 趙高指鹿為馬...就是一個典型的範例 問題是我們要如何呢?? 想要播亂反正嗎??那超出了我們的能力了 |
送花文章: 39317,
|
2007-07-01, 10:15 AM | #17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引用:
社會上有三種事情是沒有道理可言:宗教,政治,民族主義 大大所舉的例子,遇到大陸人我是打死也不會跟他們討論的 |
|
送花文章: 204,
|
2007-07-02, 12:03 AM | #18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這個案子發生時,年紀還小沒印象
從這幾天的報導看來也是霧煞煞 法官判有罪、人權團體堅持無罪 我還是不清楚犯罪動機及是否有不在場證明? 而且為啥當年沒查明主犯前後不一的自白是否真實,就執行死刑? 李昌鈺是依據辯護律師給的照片做判讀,資料的完整性不得而知,自然不被法官採信 刑事局的鑑識報告是否足以證明蘇案3人有犯罪事實? 蘇案3人有無說謊? 很多不確定處,在事證未明確前 不是一句有罪無罪就能判定 辯方律師及人權團體也不應先入為主認定司法不公,利用輿論、媒體營造無罪釋放的壓力 |
送花文章: 8126,
|
有 2 位會員向 prosaic 送花:
|
2007-07-02, 01:00 AM | #19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引用:
司法制度必要建立在證據的基礎上,好比李泰安的搞軌案,個人認為他們兄弟二人有犯案,但是,在直接證據不足下判李泰安無期徒刑,這也是很多學法的人無法認同 同理,哪怕蘇建和三人真的有殺人,可是不能只用自白而沒有直接證據就判人死罪,這才是人權團體無法接受的主要原因 |
|
送花文章: 204,
|
有 4 位會員向 barrielee 送花:
|
2007-07-02, 08:21 AM | #21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什磨人都有...不同人就有不同的對待
但最重要的是要讓自己平常心 碰到不順心的回應 就當成是磨練自己 當兵時好像就是如此唄 想開點....海闊天空 每個人都有權利決定他自己的思維 尊重別人的選擇...也是尊重自己 換個角度想...如何應對不也是反映出自己的水準嗎 別因他人的作為...失去了自己的風格 做錯了就必須付出代價 想錯了也是同樣遲早要付出代價 每個人都有抉擇的權力 同樣每個人也都要為自己的抉擇付出代價 也因此這個社會中總有人成功與失敗 別去在乎別人如何....而是自己的抉擇想法與作法是正確的嗎 由與別人的談論中是要去找出自己的錯誤 如此才能避免付出不必要的代價 |
送花文章: 39317,
|
2007-07-02, 04:02 PM | #23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引用:
對於您上述的見解,小弟說說自己的看法: 台灣司法本來就有問題 個人向來就支持 法案不該全由法官作定奪 (陪審制度) 但也難保人權團體比較有閒 會不會霸佔陪審員缺 您所謂的陪審制度叫做英美法制,陪審團審員的遴選都有法律規範的,在西方國家內是沒有所謂霸戰沒審員缺的事情發生,原因是陪審員的遴選是採個人不是團體,且是採秘密遴選制度的,只要符合規定的條件,都能夠申請當陪審員,只是法院在遴選陪審員時有一套把關的制度,當然這制度是否能引進台灣我不知道~~ 不過人權團體也不全然是壞的,是不好的,像我對人本教育基金會就很不認同,但我對勵馨基金會,國際人權組織就非常的認同! 人權團體會關心被害者 ?? 我看是說服被害者吧 (不要講的這麼好聽) 他們行事不也是 成見已定 為多嗎? 人權團體當然是立場堅定,否則就無法貫徹該團體的意志........... 例如: 國際人權組織,他們關懷世界上每個人的人權,他們對於人權的維護不遺餘力,六四事件,國際重大的屠殺案都能見到他們的身影 勵馨基金會他們照顧失婚婦女,照顧未婚懷孕少女,被家暴為婦女人權把關,這也是關心受害者呀! 至於蘇建和案,我沒意見,真相才是一切,任何案件或多或少都會有爭議性,能否憑證據找出真相那才是重點,是冤枉還是罪有應得?誰說了算? 沒人能說了算,只有讓證據說話,證據不足或是蒐證有瑕疵,就讓法律去解決~~~ 蘇建和自認是冤枉,等判決定讞後可申請國賠,冤獄賠償,若不是冤枉的,那這十幾年浪費的青春就是咎由自取........... 至於法官會不會亂判?我寧願相信是誤判而非亂判,法官沒有收受任何醫方的好處幹麻要亂判?唯有可能的是受到書面資料的誘導而誤判,法官亂判罪是很重的,他們不至於也不敢亂判的.......... 此案還能上訴,等最後判決了再說吧! |
|
__________________ CPU:AMD K8-4200 X2 MB:A8N-SLI Premium 顯示卡:青雲6600 512MB DDR2 128Bit / SLI/DVI/TV OUT RAM:創見 1GB X4 雙通道 HDD:SATA0:希捷400G/SATA/7200 8MB SATA1:WD 250GB*7200 SATA2:16MBIDE0:Maxtor250G/7200 8MB IDE1:HITACHI 250G/7200 8MB POWER:Enhance 400W 12CM FAN CDROM:LITON 52X DVDRW:PINEER DVR-A10XLA |
||
送花文章: 380,
|
2007-07-02, 04:53 PM | #24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引用:
我的回文有提到主兇弟弟的證詞不被採信,人性上他有必要維護蘇建和等人?新聞片段中回顧,曾有一段他們幾人步入法院之際剛好遇到,蘇很無奈的對這個弟弟說我們被你哥哥害慘!他低頭似不太敢面對蘇建和說:我知道你們沒有殺人.... 另外,跑司法的資深記者的分析,蘇建和三人被抓時才17左右,三人家景並不是很好,被關了十多年經歷多次上訴失敗,只差法務部長的簽署死刑執行,在人性上如果真有犯下殺人罪,相信很難有人在哪種要死不活天天渡日中還能堅持下去?何況三個人?難道這三個人說謊不認罪的信念同時如此堅強? 人權團體的義務律師,如顧立雄等老鳥,會同時被這三個年青人騙倒?(難道真有像李察基爾主演的電影情節,資深律師被一個年青人假裝性格分裂騙了) 記得李泰安被起訴,原本有位義務律師主動要幫他,可是經過詳談後,突然宣告放棄,雖然沒有清楚說明原因,大家心裡有數! 319槍擊案的所謂主犯陳義雄,他們的家屬被說服出來翻供,據胡忠信等人說明當時北上,約在某地點,找到王青峰,葉耀鵬等資深律師到現場提出很多319的疑點,要他們一一回答,如果連王青峰等人都不能認同,根本就不可能面對外界的質疑! |
|
送花文章: 204,
|
2007-07-02, 06:31 PM | #25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引用:
我只是就我的知識與認知來判斷的........... 法官與律師是截然不同的,律師有義務替委託人找出有利的證據,但是法官不同,法律的審判是不講求人性的,所謂的法律不外乎人性,那是在調查與審理階段並非在審判的階段,調查與審理階段發現其情可憫,那可酌予量刑,在調查階段則檢察官在起訴書上可以不求刑度由法官自行斟酌,這就叫做法律不外乎人性.......... 但是當審判的時候法官必須要就有利被告與不利被告的事證做評估,是否構成法律上的犯罪要件,並視其情節判刑,所以跟律師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所以,我才會認為法官是受書面資料的影響而做出誤判(因為所有證詞自白,法醫驗屍報告都是書面的),我還是認為等這件案子真正定讞了再來評論會比較好! |
|
送花文章: 380,
|
向 虛虛 送花的會員:
|
ccbear (2007-07-12)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7-07-02, 08:39 PM | #26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引用:
虛大我們只是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去看他們三人有沒有殺人,當然法官是看證據,台灣司法過去一直被嘲諷~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也許理由如一般人認知是一審都是年輕有理想的法官,比較真的會實事求事,而三審到最高法院的說得好聽是年紀稍長的資深法官,不客氣說就是"老油條",如果不是政治案件,他們的固執保守心態與偏見,往往會做成誤判的原因(沒有證據不敢說最高法院的法官可以被收買..),我不知這次判決蘇建和等人死刑的法官是否認識之前同樣判他們死罪的法官,可能對於蘇案內心早有定見..這種事聽說過去常有的,自己熟悉的老師或學長判了刑,案子再上訴到自己手上,也會基於輩分倫理的考量,不易改判無罪,另一說法是"他們喜歡官官相護" 個人觀察台開案,趙建銘的律師團信心滿滿,認為一審也可以過關,可惜他們遇到一位法官之前是當老師,判決書還引經據典..說"權貴犯罪"..,",趙建銘把所有責任推卸到父親身上,當遇到一位有"人文素養"的法官時,結果會如何?可想而知! 沒有想二審法官不只認同一審法官的見解,據說判決書也有引典故! (其實二審剛開庭時,我看新聞注要到一個小節,跟太太說趙建銘很大機會會敗訴,因為法官在開庭時教訓趙玉柱的二郎腿坐姿,還說"做人坐要有坐相",如果我是律師聽到這句話大慨心知不妙) ps:忘了補充一下,當年的法醫也許有點混?案件中原本三人有一項罪名是強暴女主人,可是當年完全沒有作下體分泌物檢驗報告,這也是人權團體生氣的關鍵之一,如果做了發現真的有蘇建和等人遺留下的痕跡,案件就不會拖到現在? 而法官還是採信法醫的報告而不採信李昌鈺,認為李昌鈺只看照片沒有在現場,媒體訪問他,李昌鈺有點生氣說法醫也沒有到過現場!) 此帖於 2007-07-02 09:06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
送花文章: 204,
|
向 barrielee 送花的會員:
|
ccbear (2007-07-12)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7-07-02, 09:49 PM | #27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引用:
那….可以請教大大 主犯和受害者一家人有淵源嗎?有啥深仇大恨要致人於死甚至滅門? 我記得法官是認為被害人身中數十刀,不盡然是一人所為 為什麼檢方會只憑主犯的第二份自白書就認定蘇案三人是共犯? 好多疑點 真的是個懸案 |
|
送花文章: 8126,
|
向 prosaic 送花的會員:
|
ccbear (2007-07-12)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7-07-02, 11:31 PM | #28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引用: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98%...BB%BA%E5%92%8C 判決所宣稱之經過: 於民國八十年三月廿四日凌晨三時左右,王文孝因缺錢向友人莊林勳、劉秉郎、蘇建和及其弟王文忠提議行竊,並選定王文忠同一棟公寓同樓層對門鄰居吳銘漢、葉盈蘭夫婦之住宅為行竊對象經四人同意,由王文忠在門外把風,其餘四人侵入屋內行竊,由王文孝提供所有開山刀、水果刀及伸縮式警棍各一支,分別交予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備供嚇阻及脫免逮捕之用,王文孝並於潛入該宅之後,於廚房取得菜刀一把。四人進入屋內之後(侵入住宅部分未告訴),隨即在客廳內神明桌櫥櫃搜尋財物,毫無所獲。遂潛入吳氏夫婦二人臥房繼續搜索,驚醒吳氏夫婦。四人即變更竊盜犯意,由王、蘇分持菜刀、開山刀押住吳男,劉、莊二人分持水果刀、伸縮式警棍押住葉女,使兩夫婦不能抗拒後,先由劉秉郎繼續搜尋財物,嗣後王文孝亦加入搜尋。接著四人見葉女頗具姿色,乃起意輪姦葉女,由王文孝開始,再依序由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予以姦淫。吳銘漢見狀出聲喊叫,王文孝復以傷害故意,持菜刀砍傷吳男的頭部一處,吳男不敢再叫。葉女被姦淫時,因痛苦而喊叫,王文孝復以傷害故意,持菜刀砍傷葉女頭部一處,葉女亦不敢再叫(傷害部分未告訴)。四人輪姦葉女完畢,搜得現款6400餘元(紙幣6,000元,硬幣400餘元),金戒指四隻及女用皮包一隻,內有鑰匙一串。恐吳氏夫婦事後報警追究,共同起意殺人滅口。四人輪流以所持刀械,先砍葉女頭、胸、背及四肢共四十一刀,致葉女失血當場死亡,再基於概括犯意,砍吳銘漢頭、胸、背及四肢三十六刀,致吳銘漢亦因失血當場死亡。四人在吳宅洗淨身體後離去,取得財物由王文孝分得二千元、女用皮包及金戒指四隻,餘款由其他四人平分。(摘自最高法院84年度臺上字第458號判決理由書) 不過,王文孝後來表示,該判決文中的罪行除了強姦外,他幾乎都有做,但其他三人與此事無關,當時也不在場。 --------------------------------------------------------------------- ps:大大台灣過去的司法用自白判罪的不少,只不過蘇建和案疑點太多太多才會引起人權團體及法界的關注! |
|
送花文章: 204,
|
2007-07-03, 12:04 PM | #29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草率的判決
過了十六年,真是.....
我只是覺得,沒有強有力的證據下宣判死刑,有腦袋的都會不服吧! 蘇建和三人是不是犯人我不知道,家屬的痛苦我不是不知道 可是沒有證據,單憑供詞就想判案,現在可不是古代,就算是包公斷案也講證據! 兩條人命只憑供詞就斷定兇手,十六年來又有誰去現場好好蒐證? 家屬可以憑警方斷定兇手而恨蘇案三人,可要是警方斷錯了呢? 如果有一天,真正的兇手現形,你恨錯十六年怪錯十六年,不是又捅了受害者家屬一刀! 是真兇或共犯自然應該接受制裁,可是請給我們一個可以說服我們的證據! 如果大家都這樣搞,有供詞就可以入人於罪,跟陳水扁有啥不同? 如果有一天真正的無辜者被斷送一生,你要負責嗎? 台灣人,不可以一時義憤,你要有判斷能力,怎麼可以被隨時可以竄改的言語牽著走? |
送花文章: 760,
|
有 3 位會員向 elna 送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