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返回   史萊姆論壇 > 綜合討論二區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忘記密碼?
論壇說明 標記討論區已讀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Google 提供的廣告


發文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07-12-05, 03:50 AM   #1 (permalink)
管理員
 
a471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236673
在線等級: 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4小時 | 升級還需:1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4小時 | 升級還需:1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4小時 | 升級還需:1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4小時 | 升級還需:1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4小時 | 升級還需:1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4小時 | 升級還需:1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4小時 | 升級還需:1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4小時 | 升級還需:1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4小時 | 升級還需:1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4小時 | 升級還需:1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6
住址: 打狗
文章: 53371
精華: 0
現金: 335 金幣
資產: 41767777 金幣
預設

南京大屠殺與228事件拿來比根本就是雞腿VS雞肋...

南京大屠殺是因為日軍面子掛不住所以濫殺無辜洩憤,228基本上是暴亂引發後續
處置失當....

在台灣被殖民的50年間與中國大陸方面的"老芋頭"沒啥仇恨,最多在八年抗戰過程中
碰到台籍日本兵,或者被從台灣起飛的日軍轟炸....

日治50年的確會引發族群問題,尤其當時局勢動盪不安....不過撇開老芋頭與老地瓜
的問題,台灣本身就有很多族群問題...好比我聽過本省人瞧不起客家人,說客家人很
省...很小氣,叫原住民"番仔"....這也算是種族歧視,現在則是有看不起外籍配偶...

人要往前走.....
__________________
http://i.imgur.com/PIIFymM.gif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a471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79420, 收花文章: 22264 篇, 收花: 80316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4 位會員向 a471 送花:
anotherlevel (2007-12-11),ccbear (2007-12-05),getter (2007-12-05),grc45 (2007-12-11)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07-12-05, 12:42 PM   #2 (permalink)
管理員
 
getter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6433
在線等級: 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8
住址: 天線星球
文章: 8157
精華: 0
現金: 19955 金幣
資產: 765391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基本上,南京大屠殺跟228事件不能相提並論
日本的態度是不承認有此事,甚至扭曲歷史教科書,還說是中國人造假

228事件,國民黨執政時代李登輝身為黨主席及總統已公開為228事件向受難家屬道歉,還有定下相關的賠償,只是不管你如何公佈史料,民進黨是絕不會放過這個年年都可以拿來用的議題
就算國民黨肯承認蔣公是元兇,民進黨就會從此不提228嗎?沒了228民進黨用什麼來選舉?

我實在不知怎樣才能讓民進黨滿意?從此天下太平!

閣下所說"日本的南京大屠殺,是戰爭下的慘劇! 為難以避免的災禍"
難道戰爭不是日本的執政者所發起的嗎?太平洋戰爭,侵華..有經過人民公投嗎?
那同樣發動戰爭的德國也沒有公投阿,往往戰爭的開始為一藉口,
在當時為,民族主義與軍國主義盛行的年代,當時的日本人民有公投權嗎?
就像當今美國出兵伊拉克一樣,弄一個藉口就出兵了。

228是執政處理的失當。兩者完全不同,但是皆照就了屠殺的惡果,日本於戰後
將當時的首相東條英機列為甲級戰犯,由原東國際軍事法庭處以死刑。

那台灣呢? 當時的台灣省政府長官陳儀是於228結束後被調回南京處死,而下令
鎮壓屠殺的蔣中正卻沒事。國民黨還做了一紀念歌、詞堂、銅像,將其神化、造神化。

自然會引發某些人士、受害家屬的不滿。但是當年的獨裁時空是,只要說國民黨
的不是,是隨即抓起來的或處死。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http://forum.slime.com.tw/images/stamps/is_solved.gif 按鈕喔,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Otaku Culture Party 關心您 ...
getter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7855, 收花文章: 6441 篇, 收花: 26052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舊 2007-12-05, 02:26 PM   #3 (permalink)
註冊會員
榮譽勳章
UID - 10501
在線等級: 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12
住址: 台北
文章: 5090
精華: 0
現金: 11467 金幣
資產: 22177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getter 查看文章
那同樣發動戰爭的德國也沒有公投阿,往往戰爭的開始為一藉口,
在當時為,民族主義與軍國主義盛行的年代,當時的日本人民有公投權嗎?
就像當今美國出兵伊拉克一樣,弄一個藉口就出兵了。


228是執政處理的失當。兩者完全不同,但是皆照就了屠殺的惡果,日本於戰後
將當時的首相東條英機列為甲級戰犯,由原東國際軍事法庭處以死刑。

那台灣呢? 當時的台灣省政府長官陳儀是於228結束後被調回南京處死,而下令
鎮壓屠殺的蔣中正卻沒事。國民黨還做了一紀念歌、詞堂、銅像,將其神化、造神化。

自然會引發某些人士、受害家屬的不滿。但是當年的獨裁時空是,只要說國民黨
的不是,是隨即抓起來的或處死。
這就是你的論點自相矛盾之處,我當然知沒有公投,閣下說"日本的南京大屠殺,是戰爭下的慘劇! 為難以避免的災禍, 228 事件可以算是執政者的作惡所致的慘劇"
戰爭不管找什麼藉口,還不一樣是執政者發動引致,何以是難以避免的災禍?有一派的史學家(也許被認為是親藍學者),他們把228定為民逼官反,是難以避免的災禍,不知你能接受這種說法嗎?

再說,上回文我說過兩者不能比較,戰犯?是日本吃了原子彈投降,勝者為皇,敗者為寇,日本人能說"不"嗎?
228事件是內政問題,又不是侵略別國,難道要把蔣介石列為戰犯?

ps:這個主題是討論南京大屠殺,實在不知為何硬要扯上228?越想越奇怪?
barrielee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204, 收花文章: 4687 篇, 收花: 23840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2 位會員向 barrielee 送花:
grc45 (2007-12-11),john11 (2007-12-10)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07-12-05, 03:15 PM   #4 (permalink)
管理員
 
getter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6433
在線等級: 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8
住址: 天線星球
文章: 8157
精華: 0
現金: 19955 金幣
資產: 765391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這就是你的論點自相矛盾之處,我當然知沒有公投,閣下說"日本的南京大屠殺,是戰爭下的慘劇! 為難以避免的災禍, 228 事件可以算是執政者的作惡所致的慘劇"
戰爭不管找什麼藉口,還不一樣是執政者發動引致,何以是難以避免的災禍?有一派的史學家(也許被認為是親藍學者),他們把228定為民逼官反,是難以避免的災禍,不知你能接受這種說法嗎?

再說,上回文我說過兩者不能比較,戰犯?是日本吃了原子彈投降,勝者為皇,敗者為寇,日本人能說"不"嗎?
228事件是內政問題,又不是侵略別國,難道要把蔣介石列為戰犯?

ps:這個主題是討論南京大屠殺,實在不知為何硬要扯上228?越想越奇怪?
向來歷史上的暴動都是官逼民反,而國民黨的民逼官反是為228事件脫罪的說詞
我不指望國民黨有什麼賠償,但要還原歷史的真相,而不是一句民逼官反一語帶過。

戰爭是他國執政者的是,這不是被害的國家能干涉的。

228事件卻是,屬暴動的一種,想想政府軍血刃自己的子民 ...,下決定的卻是自己的政府。

比如國家當成一個人時,戰爭就是打架...,而暴動的鎮壓屠殺呢? 可以視作為自殘的行為。
要別人不動手很難,因為手是長在他人身上。但是自殘呢? 可是自己的一念之間。

真正的矛盾的人才是你吧 barrielee 兄臺。

此帖於 2007-12-05 03:28 PM 被 getter 編輯.
getter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7855, 收花文章: 6441 篇, 收花: 26052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舊 2007-12-05, 03:26 PM   #5 (permalink)
長老會員
 
f6617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79
在線等級: 級別:41 | 在線時長:1857小時 | 升級還需:75小時級別:41 | 在線時長:1857小時 | 升級還需:75小時級別:41 | 在線時長:1857小時 | 升級還需:75小時級別:41 | 在線時長:1857小時 | 升級還需:75小時級別:41 | 在線時長:1857小時 | 升級還需:75小時級別:41 | 在線時長:1857小時 | 升級還需:75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6
住址: 阿貓後宮
文章: 4889
現金: 172 金幣
資產: 6415217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ps:這個主題是討論南京大屠殺,實在不知為何硬要扯上228?越想越奇怪?
還是有關聯點;
那就是.....一樣都是不願意承認錯誤的政府!
歷史是過去,國民黨的過去是對是錯,都有待斷定,
但是軍伐時期~絕對只有殺戮,沒有和平

但是....
我發這一篇文章的主因,
是要題醒我們,
去挖這一些歷史,去耗資找這一些歷史,
又有哪一個現今的後代子孫們~能夠去將它們透明化?
即便過去有錯....又有誰願意承認?

先不論歷史的是非對錯~
如果在去研討它,
對於台灣現今的經濟和民生~~是一點幫助都沒有的!

(這一篇的主題~就是一種反諷法)
引用:
作者: getter 查看文章
向來歷史上的暴動都是官逼民反,而國民黨的民逼官反是為228事件脫罪的說詞
我不指望國民黨有什麼賠償,但要還原歷史的真相,而不是一句民逼官反一語帶過。

真正的矛盾的人才是你吧 barrielee 兄臺。
其實一個已經模糊化的歷史真像,
若要去還原它,
除了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金錢 (人民的納稅錢)以外,
而且會引來人民之間的族群對立,社會的動蕩

而且...."""就算還原了歷史真像"""",
就算 228的加害家屬~的後代~~他們一字排開的向受害者後代下跪?
那麼.....
台灣的經濟就會改善了嗎?
失業率就會下降了嗎?外匯存底就會提高了嗎?

人民不曉得還原歷史真像,對於改善社會的意義何在??
不曉得現在的執政政府,一直在做的這些挖歷史動作~的意義何在?
尤其在一個選舉時刻~
這些無意義的正名.或是還原真像,所要耗的幾百幾.千萬的花費,
.....確是可以讓很多的學童吃營養午餐!
__________________
http://i117.photobucket.com/albums/o71/f6617/by2.jpg
我可以買一送一嗎?....by2
f6617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5281, 收花文章: 2429 篇, 收花: 14271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4 位會員向 f6617 送花:
dddd (2007-12-11),getter (2007-12-05),grc45 (2007-12-06),john11 (2007-12-10)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07-12-05, 03:51 PM   #6 (permalink)
管理員
 
getter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6433
在線等級: 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8
住址: 天線星球
文章: 8157
精華: 0
現金: 19955 金幣
資產: 765391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f6617 查看文章
還是有關聯點;
那就是.....一樣都是不願意承認錯誤的政府!
歷史是過去,國民黨的過去是對是錯,都有待斷定,
但是軍伐時期~絕對只有殺戮,沒有和平

人民不曉得還原歷史真像的意義何在??
不曉得現在的執政政府,一直在做的這些挖歷史動作~的意義何在?
尤其在一個選舉時刻~
這些無意義的正名.或是還原真像的幾百幾.千萬.....確是可以讓很多的學童吃營養午餐!
歷史真像,至少以現在或更往後的日子來說,可以作為警惕,也可化解因無知所帶
來的對立,也可減少有心人的操弄,至少我是這麼想的,不然台灣各地民間組職努
力,重建歷史也是為此。

至於正名,我認為除非有絕對必要,在去實行。但是在位者,腦殘的很嚴重,什麼
都要正名你能拿他如何? 老是作一些瘋狂的舉動,最近要拆 "大中至正" 的牌樓
,我認為就是抄弄選舉,因為 "大中至正" & "中正紀念館",就好比日本的靖國
神社一般,可以見證台灣歷史由獨裁走向民主,而 "中正紀念館" 正是過往獨裁
的歷史見證。正名可惜,拆除更可惜。如同以前的一個節目中的台詞『凡走過必留
下痕跡』,急著把這歷史痕跡消滅的人,只能說可憐ㄚ。

當初有人要發動罷免嗎? 倒閣嗎? 還不是照樣縮手。不管哪個黨,全都是政治
分贓的政客而已。嘴巴說為國為民,其實都是在拼自己的經濟。
getter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7855, 收花文章: 6441 篇, 收花: 26052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向 getter 送花的會員:
f6617 (2007-12-05)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07-12-05, 04:57 PM   #7 (permalink)
註冊會員
榮譽勳章
UID - 10501
在線等級: 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12
住址: 台北
文章: 5090
精華: 0
現金: 11467 金幣
資產: 22177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f6617 查看文章
還是有關聯點;
那就是.....一樣都是不願意承認錯誤的政府!
歷史是過去,國民黨的過去是對是錯,都有待斷定,
但是軍伐時期~絕對只有殺戮,沒有和平

但是....
我發這一篇文章的主因,
是要題醒我們,
去挖這一些歷史,去耗資找這一些歷史,
又有哪一個現今的後代子孫們~能夠去將它們透明化?
即便過去有錯....又有誰願意承認?

先不論歷史的是非對錯~
如果在去研討它,
對於台灣現今的經濟和民生~~是一點幫助都沒有的!

(這一篇的主題~就是一種反諷法)


其實一個已經模糊化的歷史真像,
若要去還原它,
除了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金錢 (人民的納稅錢)以外,
而且會引來人民之間的族群對立,社會的動蕩

而且...."""就算還原了歷史真像"""",
就算 228的加害家屬~的後代~~他們一字排開的向受害者後代下跪?
那麼.....
台灣的經濟就會改善了嗎?
失業率就會下降了嗎?外匯存底就會提高了嗎?

人民不曉得還原歷史真像,對於改善社會的意義何在??
不曉得現在的執政政府,一直在做的這些挖歷史動作~的意義何在?
尤其在一個選舉時刻~
這些無意義的正名.或是還原真像,所要耗的幾百幾.千萬的花費,
.....確是可以讓很多的學童吃營養午餐!
貓大
我說過是不同
理由是,國民黨早在李登輝執政已公開承認錯認,道歉及賠償
今日國民黨也沒有像共產黨一樣,說六四天安門事件,沒有死過人
只是國民黨還存著老蔣情結,沒有人敢把責任全歸於他一人


日本政府認為南京大屠殺是假的,既然認定是沒有的事情,他們何來認錯之理

兩者比較,誰更惡劣?
barrielee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204, 收花文章: 4687 篇, 收花: 23840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向 barrielee 送花的會員:
grc45 (2007-12-06)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07-12-05, 04:35 PM   #8 (permalink)
註冊會員
榮譽勳章
UID - 10501
在線等級: 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12
住址: 台北
文章: 5090
精華: 0
現金: 11467 金幣
資產: 22177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getter 查看文章
向來歷史上的暴動都是官逼民反,而國民黨的民逼官反是為228事件脫罪的說詞
我不指望國民黨有什麼賠償,但要還原歷史的真相,而不是一句民逼官反。

戰爭是他國執政者的是,這不是被害的國家能干涉的。

228事件卻是,屬暴動的一種,想想政府軍血刃自己的子民 ...,下決定的卻是自己的政府。

比如國家當成一個人時,戰爭就是打架...,而暴動的鎮壓屠殺呢? 可以視作為自殘的行為。
要別人不動手很難,因為手是長在他人身上。但是自殘呢? 可是自己的一念之間。

真正的矛盾的人才是你吧 barrielee 兄臺。
你的回應跟我的質疑仍舊是牛頭不對馬嘴

這是我認為閣下矛盾之處
這就是你的論點自相矛盾之處,我當然知沒有公投,閣下說"日本的南京大屠殺,是戰爭下的慘劇! 為難以避免的災禍, 228 事件可以算是執政者的作惡所致的慘劇"
兩者同樣都是執政者所為,你郤認定一是難以避免,另一是執政者作惡所致?你之前也提到戰爭不是公投發動,可見就是執政者的行為,不是矛盾是什麼?

民逼官反之說,不是國民黨的說法,是中研院有幾位學者研究的報告,我只是問你相不相信而已?
很明顥你是沒有看過才下了一句定論~說成是國民黨"一語帶過"

好歹人家也是洋洋灑灑的考證史料的詳細報告,也訪問過不少人,看過之後再來評論,不然,閣下除了自相矛盾,還陷入偏執的自我認知!

對於228事件,我從來不敢下任何定論,因為目前大家看到的東西,不一定就是"真相"

ps:你的比喻還是不倫不類,任何國家,包括民主國家都不允許暴動,處理的方法不一,站在人權的立場,殺人是不對,但,站在政府立場停止動亂是否有錯?如果將你的比喻稍為改一下自殘是為了不讓傷害層面繼續擴大,好比動亂是癌細胞,為了不想擴散全身只好開刀割除,政府也有責任平定亂事讓其他百姓安享正常生活,方法是否不妥?可以討論

此帖於 2007-12-05 05:01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barrielee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204, 收花文章: 4687 篇, 收花: 23840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舊 2007-12-05, 05:04 PM   #9 (permalink)
管理員
 
getter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6433
在線等級: 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8
住址: 天線星球
文章: 8157
精華: 0
現金: 19955 金幣
資產: 765391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你的回應跟我的質疑仍舊是牛頭不對馬嘴

好歹人家也是洋洋灑灑的考證史料的詳細報告,也訪問過不少人,看過之後再來評論,不然,閣下除了自相矛盾,還陷入偏執的自我認知!

對於228事件,我從來沒有下任何定論,因為目前大家看到的東西,不一定就是"真相"

ps:你的比喻還是不倫不類,任何國家,包括民主國都不允許暴動,處理的方法不一,站在人權的立場,殺人是不對,但,站在政府立場停止動亂是否有錯?如果將你的比喻稍為改一下自殘是為了不讓傷害層面繼續擴大,好比動亂是癌細胞,為了不想擴散全身只好開刀割除,政府也有責任平定亂事讓其他百姓安享正常生活,方法是否不妥?可以討論
平亂? 借平亂知名行屠殺之實!!

當初有許多人要與國民黨的鎮壓部隊和談,卻是如何下場 ... 屠殺
而當初的 228 事件可以用比好的處立方式卻不用,而是 ... 屠殺

在 228 事件後外國輿論甚至批評,將台灣交由蔣中正代管是一大錯誤

國民黨的思維也未必對,當一個政權在看前朝歷史的暴動時,都說是『官逼民返』
而看待自己造就的暴動時,就改口成『民逼官返』…,由整件事件的始末、時空
背景去了解之後,都充分說明是『官逼民返』,當然以國民黨的立場來說當然是
『民逼官返』。若是以外國人眼光來看就不是『民逼官返』這樣一回事了。

以國民黨版的 228 來說,多多少少會有為國民黨遮掩。

就因為現在還看到真相,才要還原歷史,破除誤解的迷失。

說我不倫不類,你還差不多咧。 (明明就半斤八兩嘛)
getter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7855, 收花文章: 6441 篇, 收花: 26052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舊 2007-12-05, 06:49 PM   #10 (permalink)
註冊會員
榮譽勳章
UID - 10501
在線等級: 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12
住址: 台北
文章: 5090
精華: 0
現金: 11467 金幣
資產: 22177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getter 查看文章
平亂? 借平亂知名行屠殺之實!!

當初有許多人要與國民黨的鎮壓部隊和談,卻是如何下場 ... 屠殺
而當初的 228 事件可以用比好的處立方式卻不用,而是 ... 屠殺

在 228 事件後外國輿論甚至批評,將台灣交由蔣中正代管是一大錯誤

國民黨的思維也未必對,當一個政權在看前朝歷史的暴動時,都說是『官逼民返』
而看待自己造就的暴動時,就改口成『民逼官返』…,由整件事件的始末、時空
背景去了解之後,都充分說明是『官逼民返』,當然以國民黨的立場來說當然是
『民逼官返』。若是以外國人眼光來看就不是『民逼官返』這樣一回事了。

以國民黨版的 228 來說,多多少少會有為國民黨遮掩。

就因為現在還看到真相,才要還原歷史,破除誤解的迷失。

說我不倫不類,你還差不多咧。 (明明就半斤八兩嘛)
拜託
你似乎完全沒有仔細看別人的留言,回應當然是不倫不類
請你再重看我上面的話,我從來沒有說過國民黨把228定位為民逼官反,是中研院的學者發表的論點,就政治層面來看,國民黨給他們天大的膽子也不敢引用這份研究報告,我只是提出我看過的另一派學者的說法,不知為何你急著說成是國民黨的定論?(在這個年頭只要你意見不同於綠色很易會被打成國民黨同路人,所以我才說哪幾位學者,也許是外省人,有沒有國民黨背景,不得而知),當馬英九把228定調為"官逼民反",其中一位學者還批評國民黨,明明真相是"民逼官反",國民黨不敢去平反,還扭曲歷史

基本上,閣下的偏頗不知是否來自民進黨執多年散播228的資訊有關?

把南京大屠殺,注意屠殺是"主動的行為"與228事件,島內發生動亂,政府派軍隊鎮壓是被動,閣下竟然可以把戰爭中主動屠殺的行為說成是"難以避免"


"平亂? 借平亂知名行屠殺之實!!

當初有許多人要與國民黨的鎮壓部隊和談,卻是如何下場 ... 屠殺"


是否假借是主觀的認知,除非你有很充足的史料證明,這部分不想跟你爭論,我說過你我看到的都不一定是真相,何以能一口咬定就是這樣?好像閣下就身歷其境一樣?

說半斤八兩,是否等同承認自己的比喻不倫不類?
為什麼說比喻不好,國際間的認知是發動戰爭的戰犯罪名大?
還是在國內鎮暴殺人的罪名大?
同理若將國家比喻成一個人,請問在法律上自殘有沒有罪?跟別人打架或殺死他人,誰情節嚴重?相信不用我繼續說明

我只是借閣下的比喻改良一下,變成合情合理而已

此帖於 2007-12-05 09:34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barrielee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204, 收花文章: 4687 篇, 收花: 23840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2 位會員向 barrielee 送花:
grc45 (2007-12-06),john11 (2007-12-10)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07-12-09, 01:10 PM   #11 (permalink)
長老會員
 
Dingding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123654
在線等級: 級別:18 | 在線時長:421小時 | 升級還需:16小時級別:18 | 在線時長:421小時 | 升級還需:16小時級別:18 | 在線時長:421小時 | 升級還需:16小時
註冊日期: 2004-03-16
住址: 合法地下電台
文章: 1475
精華: 0
現金: 157644 金幣
資產: 157934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getter 查看文章
就因為現在還看到真相,才要還原歷史,破除誤解的迷失。
既然閣下已經看到真相了
還要還原什麼歷史?









能把我逼出水面的第二人依舊是閣下
__________________
我聽爺爺講了一個故事 故事裏的事是那昨天的事
故事裏有好人也有壞人 故事裏有好事也有壞事
故事裏有多少是是非非 故事裏有多少非非是是

故事裏的事,說是就是,不是也是 故事裏的事,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已真實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從來沒有的事
其實故事本來就是已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Dingding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194, 收花文章: 633 篇, 收花: 1998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3 位會員向 Dingding 送花:
ccbear (2007-12-09),dddd (2007-12-11),grc45 (2007-12-09)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07-12-09, 01:03 PM   #12 (permalink)
長老會員
 
Dingding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123654
在線等級: 級別:18 | 在線時長:421小時 | 升級還需:16小時級別:18 | 在線時長:421小時 | 升級還需:16小時級別:18 | 在線時長:421小時 | 升級還需:16小時
註冊日期: 2004-03-16
住址: 合法地下電台
文章: 1475
精華: 0
現金: 157644 金幣
資產: 157934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getter
我想應該也是有…。
引用:
作者: getter
我不指望國民黨有什麼賠償,但要還原歷史的真相,而不是一句民逼官反一語帶過。
那請問,歷史的真相是什麼?
那些民間學者做的研究?文學家寫的故事?來自國外的報導?民進黨政府公佈的資料?還是「你想」?



這位「我想」兄台
歷史的真相,在閣下心中恐怕都是你想就可以,是吧?
反正不管怎麼說,國民黨公佈的真相,只要不符合你想的,我看應該都是不誠實,都是假象

我想您的意思就是如此吧!!



能把我逼出水面,閣下還真是第一名。
Dingding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194, 收花文章: 633 篇, 收花: 1998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3 位會員向 Dingding 送花:
ccbear (2007-12-09),dddd (2007-12-11),wangcolon (2008-01-08)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07-12-09, 06:29 PM   #13 (permalink)
管理員
 
getter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6433
在線等級: 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8
住址: 天線星球
文章: 8157
精華: 0
現金: 19955 金幣
資產: 765391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Dingding 查看文章
那請問,歷史的真相是什麼?
那些民間學者做的研究?文學家寫的故事?來自國外的報導?民進黨政府公佈的資料?還是「你想」?
兄台,你這樣講話非常的激與巫毒,歷史的真相應該是可以考證的。
而不是你認的「你想」? 又不是羅貫中的三國演義,

而且我也提過, 歷史有時後也跟科學是一樣的,當還是理論就可能被推翻的,定律也會被打破。」,而不是你那樣如此的認定。

引用:
作者: getter 查看文章
也許現在是結果A,但若干數十年後也許變成 B,但過百年後呢?也許又變成 C。 歷史有時後也跟科學是一樣的,當還是理論就可能被推翻的,定律也會被打破。」
--------------------------------------------------------------

引用:
作者: Dingding 查看文章
這位「我想」兄台
歷史的真相,在閣下心中恐怕都是你想就可以,是吧?
反正不管怎麼說,國民黨公佈的真相,只要不符合你想的,我看應該都是不誠實,都是假象

我想您的意思就是如此吧!!

我沒說過此類的話,那是兄台你如此的獨斷的主觀認定。

-------------------------------------------------------------
引用:
作者: Dingding 查看文章
既然閣下已經看到真相了
還要還原什麼歷史?
barrielee 兄台的觀點是看到的未必是真,我的想法是可能是真...。

歷史也是會有重寫的時後,但是與 barrielee 在此討論的,我又看到了
一部分以往沒有見到的。 這不代表著我的想法會一成不變。

當人有人提出了這段歷史重寫的可能之後,屆時我在看,可能有不同的觀感。

我看到的的真相未必是你的或眾人的真相,當然就有無聊的 DDP 會拿出來扯,
把歷史還原,又有何不對。

--------------------------------------------------------------

引用:
作者: Dingding 查看文章
能把我逼出水面,閣下還真是第一名。
引用:
作者: Dingding 查看文章
能把我逼出水面的第二人依舊是閣下
沒有人可以能逼你兄的台,像要留言自然就能留言,想要怎麼留也是你的自由。

如果您要這麼想,也隨便你。


--------------------------------------------------------------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D大:
算了罷!
當史學家不敢用"真相",只用"高度真實性"時,甚至對老蔣一生的複雜性,難以下定論..加上日記還有未公開的部分
台灣這裡有人竟然比史學家還偉大,敢下定論,甚至直指"所謂真相",老蔣就是元兇

請問,我們還有什麼可以討論下去的意義?
感謝你跟我討論,讓我又多看到一部分的東西,不管是或不是有關部份。

若有新的 228 歷史或近代史也願一同觀摩。

此帖於 2007-12-09 07:14 PM 被 getter 編輯.
getter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7855, 收花文章: 6441 篇, 收花: 26052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向 getter 送花的會員:
wangcolon (2008-01-08)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07-12-09, 07:08 PM   #14 (permalink)
管理員
 
getter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6433
在線等級: 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8
住址: 天線星球
文章: 8157
精華: 0
現金: 19955 金幣
資產: 765391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我的想法不是屠殺定義為何?而是在台灣人社會強調這是屠殺是否適合?因為你大慨不可能跟別人討論228時説288是大屠殺,然後補上一句"根據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屠殺的定義....結果你扯出維基百科定義之說法,是你將我的point轉移至定義的爭論,上述已經強調沒有幾人個會聽到屠殺然後去查百科定義是什麼?大部人會憑過去學習或曾接收過的資訊去主觀定義屠殺是什麼一回事(說實在,你不引用維基百科我真不知在百科沒有中國人的定義,只留下一句在中國是禁忌)

討論就到此結束,不好意思搶了貓大的主題地盆變成我們的場子

我去找了一下聯合國跟屠殺有關的部份,他們不叫作屠殺,而是 Genocide
種族滅絕、種族肅清、種族清理。


聯合國有『聯合國公約關於防止和懲處對種族滅絕罪』


有人認為內戰或暴動等行為導致種族滅絕 (Genocide),
不受此國際約法管束(干涉內政為由),實際上還是有介入的如盧旺達內戰。


以下是『聯合國公約關於防止和懲處對種族滅絕罪』

原文 http://www.hrweb.org/legal/genocide.html

http://www.hrweb.org/legal/unlogo.gif

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


Adopted by Resolution 260 (III) A of the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on 9 December 1948.

Article 1
The Contracting Parties confirm that genocide, whether committed in time of peace or in time of war, is a crime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which they undertake to prevent and to punish.

Article 2
In the present Convention, genocide means any of the following acts committed with intent to destroy, in whole or in part, a national, ethnical, racial or religious group, as such:

(a) Killing members of the group;
(b) Causing serious bodily or mental harm to members of the group;
(c) Deliberately inflicting on the group conditions of life calculated to bring about its physical destr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d) Imposing measures intended to prevent births within the group;
(e) Forcibly transferring children of the group to another group.
Article 3
The following acts shall be punishable:

(a) Genocide;
(b) Conspiracy to commit genocide;
(c) Direct and public incitement to commit genocide;
(d) Attempt to commit genocide;
(e) Complicity in genocide.
Article 4
Persons committing genocide or any of the other acts enumerated in Article 3 shall be punished, whether they are constitutionally responsible rulers, public officials or private individuals.

Article 5
The Contracting Parties undertake to ena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ir respective Constitutions, the necessary legislation to give eff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present Convention and, in particular, to provide effective penalties for persons guilty of genocide or any of the other acts enumerated in Article 3.

Article 6
Persons charged with genocide or any of the other acts enumerated in Article 3 shall be tried by a competent tribunal of the State in the territory of which the act was committed, or by such international penal tribunal as may have jurisdiction with respect to those Contracting Parties which shall have accepted its jurisdiction.

Article 7
Genocide and the other acts enumerated in Article 3 shall not be considered as political crimes for the purpose of extradition.
The Contracting Parties pledge themselves in such cases to grant extradi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ir laws and treaties in force.


Article 8
Any Contracting Party may call upon the competent organs of the United Nations to take such action under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as they consider appropriate for the prevention and suppression of acts of genocide or any of the other acts enumerated in Article 3.

Article 9
Disputes between the Contracting Parties relating to the interpretation, application or fulfilment of the present Convention, including those relating to the responsibility of a State for genocide or any of the other acts enumerated in Article 3, shall be submitted to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at the request of any of the parties to the dispute.

Article 10
The present Convention, of which the Chinese, English, French, Russian and Spanish texts are equally authentic, shall bear the date of 9 December 1948.

Article 11
The present Convention shall be open until 31 December 1949 for signature on behalf of any Memb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of any non-member State to which an invitation to sign has been addressed by the General Assembly.
The present Convention shall be ratified, and the instruments of ratification shall be deposited with the Secretary-General of the United Nations.

After 1 January 1950, the present Convention may be acceded to on behalf of any Memb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of any non-member State which has received an invitation as aforesaid.

Instruments of accession shall be deposited with the Secretary-General of the United Nations.


Article 12
Any Contracting Party may at any time, by notification addressed to the Secretary-General of the United Nations, extend the application of the present Convention to all or any of the territories for the conduct of whose foreign relations that Contracting Party is responsible.

Article 13
On the day when the first twenty instruments of ratification or accession have been deposited, the Secretary-General shall draw up a proces-verbal and transmit a copy of it to each Memb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o each of the non-member States contemplated in Article 11.
The present Convention shall come into force on the ninetieth day following the date of deposit of the twentieth instrument of ratification or accession.

Any ratification or accession effected subsequent to the latter date shall become effective on the ninetieth day following the deposit of the instrument of ratification or accession.


Article 14
The present Convention shall remain in effect for a period of ten years as from the date of its coming into force.
It shall thereafter remain in force for successive periods of five years for such Contracting Parties as have not denounced it at least six months before the expiration of the current period.

Denunciation shall be effected by a written notification addressed to the Secretary-General of the United Nations.


Article 15
If, as a result of denunciations, the number of Parties to the present Convention should become less than sixteen, the Convention shall cease to be in force as from the date on which the last of these denunciations shall become effective.

Article 16
A request for the revision of the present Convention may be made at any time by any Contracting Party by means of a notification in writing addressed to the Secretary-General.
The General Assembly shall decide upon the steps, if any, to be taken in respect of such request.


Article 17
The Secretary-General of the United Nations shall notify all Memb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he non-member States contemplated in Article 11 of the following:

(a) Signatures, ratifications and accessions received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11;
(b) Notifications received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12;
(c) The date upon which the present Convention comes into force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13;
(d) Denunciations received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14;
(e) The abrogation of the Convention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15;
(f) Notifications received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16.
Article 18
The original of the present Convention shall be deposited in the archives of the United Nations.
A certified copy of the Convention shall be transmitted to all Memb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o the non-member States contemplated in Article 11.


Article 19
The present Convention shall be registered by the Secretary-General of the United Nations on the date of its coming into force.

----------------------------------------------------------------

Google 的譯文:公約關於防止和懲處對種族滅絕罪


通過第 260 (III) 甲聯合國大會關於1948年12月9日。

第1條
締約各方確認滅絕種族行為,無論是在和平時期還是在戰爭時期,是一種違反國際法的罪行,他們承諾,以防止和懲罰。


第2條
在本公約中,滅絕種族罪是指下列行為意圖摧毀,在全部或部分,某一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的成員,因為這樣的:

(a) 殺害該團體的成員;
(b) 造成嚴重身體或精神傷害的,以該團體的成員;
(c) 故意使該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況帶來毀滅其全部或部分;
(d) 強制施行辦法,意圖防止該團體內的生育;
(e) 強迫轉移該團體的兒童至另一團體。


第3條
有下列行為應處以:

(a) 滅絕種族罪;
(b) 密謀犯下種族滅絕;
(c) 直接和公開煽動種族滅絕罪;
(d) 企圖犯下種族滅絕;
(e) 共謀滅絕種族。


第4條
凡犯滅絕種族罪或任何其他行為,第三條所列應當受到懲罰,無論其為依憲法負責的統治者,公務員或私人,個人。


第5條
締約各方承諾制定,按照各自的章程,必要的立法,以落實該項本公約的各項規定,並特別提供了有效的罰則,對犯有種族滅絕或任何其他條所列行為之一3 。


第六條
人被控種族滅絕或任何其他行為,第三條所列應交由主管法庭的領土上的國家,其中該法是承諾,或由國際刑事法庭可能有管轄權與尊重那些締約締約國接受其管轄權。


第7條
種族滅絕和其他行為的第三條所列不得被視為政治犯罪,為引渡目的。
締約各方承諾自己在這種情況下,以准許引渡依照其法律和條約生效。


第8條
締約任何一方可請主管機關對聯合國採取這種行動,根據聯合國憲章,因為他們認為適當的,為預防和制止種族滅絕行為或任何其他條所列行為之一3 。


第9條
之間的爭端,締約各方的有關解釋,適用或履行本公約,其中包括有關國家的責任,為種族滅絕或任何其他條所列行為之一3 ,應提交國際刑事法院的司法其中任何一方的請求爭端當事方。


第10條
在本公約中,其中以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應承擔日期1948年12月9日。


第11條
本公約應開放至1949年12月31日簽署並於代表任何聯合國會員國,以及任何非會員國,其中邀請跡象已經由大會處理。
本公約應經批准,並自批准文書應交存聯合國秘書長,聯合國秘書長。

之後, 1950年1月1日,在本公約中,可加入代表任何聯合國會員國,以及任何非會員國,其中已經收到了邀請,如前述。

加入文書應交存聯合國秘書長,聯合國秘書長。


第12條
任何締約國均可在任何時候通過通知聯合國秘書長,聯合國,擴大適用本公約的所有或部分領土的行為,其對外關係訂約黨是負責任的。


第13條
在當天第一個二十年的批准文書或加入書交存,秘書長應制訂出一個工藝言語和傳送一份給聯合國各會員國和各有關非會員國的爭議在第11條。
本公約應自生效90天以下書交存之日起的第20份批准書或加入書。

任何國家批准或加入生效以後,後者截止日期應成為有效的第九十天在交存批准文書或加入。


第14條
本公約應保持有效的任期為十年,因為自公佈之日起對其生效。
其後應繼續留在部隊歷任期為5年,如締約各方由於沒有譴責,這至少在6個月期限屆滿之前,目前的時期。

退約即生效的書面通知給秘書長的聯合國秘書長。


第15條
如果由於解約,當事方的數目,以本公約的解釋應成為不少於16個,本公約應停止生效,從該日期應視為最後的98人,應成為有效的。


第16條
要求修改本公約,可在任何時間,任何締約方式以書面形式通知給秘書長。
大會應作出決定的步驟,如果有的話,將要採取的方面提出這樣的要求。


第17條
秘書長的聯合國應通知所有聯合國會員國及非會員國考慮在第11條規定如下:

(a) 在簽署,批准和加入收到按照第11條;
(b) 收到的通知,按照第12條;
(c) 會議日期後,即在本公約生效後按照第13條;
(d) 接到98人,按照第14條;
(e) 廢除該公約根據第15條;
(f) 收到的通知,按照第16條。


第18條
原來的本公約應交存於聯合國檔案庫。
經核證的副本本公約應轉交給所有的聯合國會員國和非會員國考慮在第11條。


第19條
本公約應予以登記,由秘書長對聯合國提出的關於日期的,其生效。
getter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7855, 收花文章: 6441 篇, 收花: 26052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舊 2007-12-09, 07:23 PM   #15 (permalink)
註冊會員
榮譽勳章
UID - 10501
在線等級: 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12
住址: 台北
文章: 5090
精華: 0
現金: 11467 金幣
資產: 22177 金幣
預設

不談228的各家研究

單從觀念上

引用楊教授的一句~"假歷史誤國、誤民,貽害千秋萬代"

也許我們不是寫歷史的人微不足道

為什麼我一再建議,"不要太早下定論",並不是下定論的人會不會/有沒有能力去修正結論,而是,當你的定論灌輸給不懂的人時,之後再經他傳開去,一傳十,十傳百其他人未必會關心後繼的發展,好的方面想,可能不會放在心裡,若是壞的一面,加上現今官方推波助瀾,內心不自覺的產生一種仇視外省人的感覺,就算有天可信性高的研究出來,會修正結論的人也不可能一個個去找他們補充說明

我常說部分知識水平不高的人,接受第一手的觀念有時很難去改變,同事的親友住在三重土生本長的本省人,家族中有人早年因民進黨還是黨外運動因路經示威的地點被他們丟氣油彈之類的東西誤傷,弄至雙目失明,他們家族幾十成員從哪時開始就痛恨民進黨直至今天,不管民進黨在該選區推出多優秀的人才,而國民黨的多爛,票就是不投給民進黨,而我的同事說,事實上當時算是意外,可是這個家族的人對外或對下一代都是這樣說~民進黨全部都是暴力集團,亂丟彈藥"故意"傷及無辜,這種爛黨永遠不要選他們..這種說法有沒有影響?影多少是有的,成員中有人是在菜市場賣豬肉,一談政治就提起此事,確是影響不解政治的某些友人
要還原歷史?被炸失明是不是事實?答案是肯定的,但,他們散播出去的結論是否完全正確?

此帖於 2007-12-09 10:29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barrielee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204, 收花文章: 4687 篇, 收花: 23840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3 位會員向 barrielee 送花:
dddd (2007-12-11),getter (2007-12-09),grc45 (2007-12-09)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發文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Trackbacks are 禁用
Pingbacks are 禁用
Refbacks are 禁用

相似的主題
主題 主題作者 討論區 回覆 最後發表
轉貼 - 值得深思的人口問題~ 飛鳥 轉帖文章區 14 2007-02-08 01:01 AM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5:17 P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6,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