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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12-06, 01:34 AM   #1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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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
你似乎完全沒有仔細看別人的留言,回應當然是不倫不類


說半斤八兩,是否等同承認自己的比喻不倫不類?
為什麼說比喻不好,國際間的認知是發動戰爭的戰犯罪名大?
還是在國內鎮暴殺人的罪名大?
同理若將國家比喻成一個人,請問在法律上自殘有沒有罪?跟別人打架或殺死他人,誰情節嚴重?相信不用我繼續說明

我只是借閣下的比喻改良一下,變成合情合理而已
1.不淪類類 ...,請你不要把自己合理化,因為你我的認知不同,才於在此提出。

2.還有我可是有仔細看的 ...,回答的當然是我自己所想、所解讀的。當然與你
所認知的不同,就說別人不倫不類,可見你也是。

3.228 事件始末,可以說是國民黨自己種下的因與果。

4.你的治病說好了,也是矛盾。自己先惡搞到生癌症,然後在醫治,然後說是為預防
就連正常的器官都全部刻掉? 難道不會自省是行為不檢點所致嗎?

5.李登輝主政確實有做到認錯,而提出的是補償申請條例,不是賠償條例ㄝ。
當被害人,被傷害後,加害人提出補償申請條例,還要申請勒,為何不就直接賠償?

6.當史學家有政治好惡時自然就有所謂的偏見,不然怎麼有史學家不寫當朝歷史
的慣例。如此國民黨版的會是真相嗎? 當然我所見的民間版的也未必正確。 

7.自殘、打架或許是不好的隱喻,但是不管是鎮暴還是戰爭的屠殺,可都是重罪的
是被允許的嗎? 當北京天安們血腥政壓時,國際輿論的譴責有用嗎? 中共政府也
是殺到紅眼。現在中共政府對天安事件也是三緘其口的否認。

8.在來照你的說法,因為是鎮暴屠殺,是罪輕就可以多多去做囉,就可以多來個幾次
228 事件嗎? 錯誤的政令照成的苦難與屠殺是沒有所謂的輕重的。

9.蔣中正是不是元兇,留給歷史去評斷字最好,但是228事件,跟蔣中正是脫不暸關係的。

10.我雖然不是受難家屬者,對於自己居住的土地發生之事,我有權利知道。


世界上的西方進步的國家對於自己政令錯誤的血腥鎮暴、戰爭納粹集中營,也都
一一的將真相還原到歷史中。為何台灣不行? 日本不肯是他家的事。


歷史是拿來警惕的,是希望不要再有相同事件的苦難!! 不是給那些政客噴口水
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http://forum.slime.com.tw/images/stamps/is_solved.gif 按鈕喔,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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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淪類類 ...,請你不要把自己合理化,因為你我的認知不同,才於在此提出。
你覺得自己合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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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還有我可是有仔細看的 ...,回答的當然是我自己所想、所解讀的。當然與你
所認知的不同,就說別人不倫不類,可見你也是。
是的,若有仔細看,又怎會說國民黨定調"民逼官反"?我的回文從沒說過,是你自己的憶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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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8 事件始末,可以說是國民黨自己種下的因與果。
這點我同意,但看歷史的遠因近因很多,並不能全然是國民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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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你的治病說好了,也是矛盾。自己先惡搞到生癌症,然後在醫治,然後說是為預防
就連正常的器官都全部刻掉? 難道不會自省是行為不檢點所致嗎?
現代都會型社會生病有誰不是生活惡搞自己?當發病時正常人都會趕快去治療,難道你會在家裡自省為何會生病,等到末期才去醫治?就算要自省都是後話
我沒說過連正常器官都要拿掉,除非你遇到密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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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登輝主政確實有做到認錯,而提出的是補償申請條例,不是賠償條例ㄝ。
當被害人,被傷害後,加害人提出補償申請條例,還要申請勒,為何不就直接賠償?
時代久遠,政府賠償也好補償也罷都是納稅人的錢,申請是要確認受害人的身分,現今詐騙集團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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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當史學家有政治好惡時自然就有所謂的偏見,不然怎麼有史學家不寫當朝歷史
的慣例。如此國民黨版的會是真相嗎? 當然我所見的民間版的也未必正確。
這就是我一直強調的論點,民間版也有說,見人就抓抓到就殺哪段是被其他有心學者誇大,因此,我才強調兩邊都不能盡信,但,從閣下的回文很明顯你是選擇了相信一套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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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自殘、打架或許是不好的隱喻,但是不管是鎮暴還是戰爭的屠殺,可都是重罪的
是被允許的嗎? 當北京天安們血腥政壓時,國際輿論的譴責有用嗎? 中共政府也
是殺到紅眼。現在中共政府對天安事件也是三緘其口的否認。
戰爭屠殺,國際社會包括美國為首的聯會國是可以管,鎮壓是內政,國際間只能以人權立場譴責,性質自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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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來照你的說法,因為是鎮暴屠殺,是罪輕就可以多多去做囉,就可以多來個幾次
228 事件嗎? 錯誤的政令照成的苦難與屠殺是沒有所謂的輕重的。
這點又再一次證明你沒有仔細看我的回文,甚至扭曲我的原意,我是拿戰爭跟鎮暴比,並沒有說過鎮暴罪輕或重,而且,你一而再說鎮暴"屠殺",屠殺有一派學者是不認同
上述有說過228事件發生有遠因近因,甚至有學者認為是因國軍與本地小女生語言不通的誤會,是歷史的偶然並不是必然,不知為何你眼中這段歷史就只有某些學者口中"屠殺"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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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蔣中正是不是元兇,留給歷史去評斷字最好,但是228事件,跟蔣中正是脫不暸關係的。
這點是大家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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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我雖然不是受難家屬者,對於自己居住的土地發生之事,我有權利知道。
你有權利知道,可惜你我沒有能力知道真相,只能靠看官方版本或民間版本,事實上,他們都是有政治目的,因此,真相又如何得知?即使將來有更多資料問世,只要解讀者不同,或許出來的定論不符合另一方的想法,必然不被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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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西方進步的國家對於自己政令錯誤的血腥鎮暴、戰爭納粹集中營,也都
一一的將真相還原到歷史中。為何台灣不行? 日本不肯是他家的事。
因為台灣有藍綠惡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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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是拿來警惕的,是希望不要再有相同事件的苦難!! 不是給那些政客噴口水
用的。
這裡習慣歷史是拿來利用,美麗島事件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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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12-06, 04:44 PM   #3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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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又再一次證明你沒有仔細看我的回文,甚至扭曲我的原意,我是拿戰爭跟鎮暴比,並沒有說過鎮暴罪輕或重,而且,你一而再說鎮暴"屠殺",屠殺有一派學者是不認同
上述有說過228事件發生有遠因近因,甚至有學者認為是因國軍與本地小女生語言不通的誤會,是歷史的偶然並不是必然,不知為何你眼中這段歷史就只有某些學者口中"屠殺"二字?
偶然? 錯了吧! 是必然吧! 沒有偶然只有必然,一切只有必然。

您是沒說鎮壓"屠殺",但我從多方的始料中看到的內容,怎麼看都有"屠殺"
條件,無差別殺害、無需呈報等。但若屬實,當然是"屠殺"要素。

當我認為是一派的說法時,您也士認為一派的說法,就是以不同的立場看是事情。

有一派學者研究發現,228事件不只鎮暴外還專殺地方仕紳、學生,不理會和平
會談,凡會談者殺。 如果屬實,也是變相的屠殺,應該說是整肅異己。


請問幾的問題

1."屠殺" 的定義為何?

2.如果只是單純的語言不通,會演變成大暴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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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12-06, 07:06 PM   #4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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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 錯了吧! 是必然吧! 沒有偶然只有必然,一切只有必然。

您是沒說鎮壓"屠殺",但我從多方的始料中看到的內容,怎麼看都有"屠殺"
條件,無差別殺害、無需呈報等。但若屬實,當然是"屠殺"要素。

當我認為是一派的說法時,您也士認為一派的說法,就是以不同的立場看是事情。

有一派學者研究發現,228事件不只鎮暴外還專殺地方仕紳、學生,不理會和平
會談,凡會談者殺。 如果屬實,也是變相的屠殺,應該說是整肅異己。


請問幾的問題

1."屠殺" 的定義為何?

2.如果只是單純的語言不通,會演變成大暴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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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當史學家有政治好惡時自然就有所謂的偏見,不然怎麼有史學家不寫當朝歷史
的慣例。如此國民黨版的會是真相嗎? 當然我所見的民間版的也未必正確。
這是你自己說過的話,這麼快就推翻?
學者說是歷史的偶然,也許是一種偏見,閣下說是必然,何嘗不是一樣偏見

228發生的年代資訊不發達,你敢說你看到的史料百分百正確?
屠殺是一種嚴重的指控,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我已經重複了很多次,當有其他學者出來指出不正確時,我寧可選舉不評論是否屠殺,如果屠殺是鐵證如山,再有偏見的史學家,想反駁恐怕也不易,現行的法律,指控對方是殺人犯,是否也需要充分的證據!不然,就不可以公開說,這是基本的常識!

屠殺定義為何?也請你證明屠殺是百分百真的,否則討論下去沒意義!

語言不通的部分,請你自己去網路查一下相關的資訊,我只是引用多方面的說法,我不是史學家,沒有能力去考證他們說法的真假,如果你有此能耐,指出他們的錯誤煩請去函把他們教訓一頓

getter大大:
我們都是站在門外看人家寫歷史,台灣多年養成的政治文化,政治人物並不是真心去和解,我實在不知對於撫平歷史的傷口,非要把屠殺掛在嘴邊嗎?
現今這一代對政治大都冷漠,甚至接收了一個簡單的概念會形成一種刻板印象,如果一個年青人沒有閣下的精神時間去看史料,只聽到某人說228是國民黨對本省人大屠殺,請問他的內心對228事件是用寬容的態度面對?還是用比較仇恨的態度面對?
當政治人物,沒有真心誠意去和解或化解仇恨時,我們老百姓更不用及不必去參一腳加深這種仇恨的種子
看看南非成立的真相和解委員會,我們為何不能?
南非打破這種族仇恨主因,並不是全部白人如此開明,當時分了好幾派,既得利益的白人會反對和解,最後能夠慢慢撫平是因為受害者的有色種族絕大部分不去計較,如果黑人民權領袖曼達拉當上總統,把種族隔離政策及仇恨白人掛在嘴邊,天天要找元兇,三不五時操弄族群..你還會認為南非的種族能和解嗎?
以今天台灣的政治氣氛,難道真要把蔣介石拖出來鞭屍,閣下才會滿意,受害家屬才會滿意民進黨才會滿意?
你真的希望你的後代,每次提起228時,都只會用一句"屠殺,屠殺.............?

此帖於 2007-12-06 08:44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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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12-06, 11:01 PM   #5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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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到一篇文章,希望偏執的人不要太早下定論

日記解密…蔣下神壇 被扁綁祭壇

【聯合報╱陸以正/退休外交官(台北市)】 2007.12.06 03:44 am


陳水扁與杜正勝花費一百八十萬台幣公帑,非要把中正紀念堂前面牌樓的「大中至正」牌匾拆下不可,除為選舉綁住深綠基本教義派票源之外,我實在想不出其他任何理由。

今天凌晨關鍵時刻,有人徹夜不眠地守候,要捍衛這座歷史建築的原始面貌。也有人處心積慮,妄想造成衝突死傷,藉此可宣佈戒嚴。老百姓被搞得糊裡糊塗,一般人只曉得可能鬧出亂子,卻無人公平地撇開藍綠立場,就事論事去看問題。

平心而論,中正紀念堂的名稱不是不能改,正門的牌匾也並非神聖不可拆換。抗戰時期,蔣中正確是率領全民抵抗日本侵略的英雄,他半世紀領導國民黨建設台灣的功績,也無可抹殺。但自從他自一九一五年到一九七二年、長達五十多年,以千萬字計的日記在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對外公開後,他已經走下了國民黨的「神壇」和共產黨的「祭壇」,還原成為一個有血有肉的平常人。

今年七月十日香港出版的《亞洲週刊》封面故事,用四頁地位報導兩岸三地乃至日本數十位歷史學者不辭辛勞,多次到胡佛研究所閱讀解密後蔣公日記的觀感。其中有大陸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北京大學和復旦大學,日本的東京大學,自然也有台北的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與國民黨黨史會。這些背景立場完全不同的學者專家,異口同聲都認為蔣氏日記具有高度真實性及權威性,顛覆了國共兩黨過去的官方論述。

換句話說,這五十多年的中國史也好,台灣史也好,因蔣氏日記公開,需要重新評估改寫。僅就二二八事件而言,蔣當時忙於國共內戰,無暇兼顧,他在日記裏怪罪省主席陳儀,說主因是「人謀不臧」,下令「勿濫殺無辜,除首惡者」。各方對歷史的認知,既有如此重大改變,何以民進黨無人知悉?或雖知道而無人敢提?連表面偶爾還保持點公道的謝長廷,也同樣滿口胡言,顛倒是非,真使人百思莫解。

中正紀念堂應該成為保存蔣中正史蹟的博物館,收藏所有現存資料,不是把他當作「最高領袖」來紀念,而是蒐集所有關於他個人和蔣經國總統與那個時代有關的書籍、衣物、照片、乃至武器,供後人參觀憑弔,任何謾罵或吹捧的資料都可展示,無須隱瞞,以顯示台灣的演變與進步。我深信國民黨或馬英九都會認同這個主張。因為已進入民主時代的台灣,人民有足夠的智慧與常識去辨別是非,任憑政客們如何搬弄挑撥,最後只會自食惡果。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1269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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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d (2007-12-11),grc45 (2007-12-11),wangcolon (200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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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自己說過的話,這麼快就推翻?
學者說是歷史的偶然,也許是一種偏見,閣下說是必然,何嘗不是一樣偏見
............................................................
那是你個人認解讀我說的話,認為我推翻我說的。

我本人不是這麼想,

一切皆屬必然,如此才有因有果。如果是偶然,那又是哪種果?

就是要還原歷史,才不會被某幾個黨誤導,228事件的傷害本來就不分族群的,
而考政的結過卻是執政者的錯誤,從陳儀到蔣介石。

你說的鞭屍是誇張之事,在此一民主台灣的時代,應該看不到如此愚笨的事。
我也不希望看到如此愚笨的事,當初的228事件的受難者家屬,有許多人要的是
真相而不是補償,他們認為補償在多人還是死的不會往生,反而是真相才是核心。

我只是單純問您,"屠殺"二字的定義或解釋?
也問您"如果只是單純的語言不通,會演變成大暴動嗎?"

西方先進國家是將之類的歷史還原清楚? 還原歷史不等於是追討元兇…
請你搞清楚,您說的南非的種族能和解,一定有還原歷史,而非追討元兇
再加上,天主教的聖經上說的『要愛你們的敵人』,才能慢慢的柔和。
在文化、宗教、民族性上就有很大的差異性,拿來看台灣不是很正確。

台灣的文化部分因為源自於漢文明,因此有漢文明的自私、對立、貪污腐敗
...等的不好部分。這也是台灣才會久久不能和解的原因。


"屠殺"二字的定義或解釋?
A:
大屠殺一詞有多種含義,但最通常的含義為故意對人進行的一種大量殺戮行為,通常與戰爭犯罪或暴行相關。但除非用做比喻,否則大屠殺一詞一般不用於針對戰鬥人員的行為;但對戰俘進行的有預謀的大量殺戮卻被認為是一種大屠殺。
此外,「大屠殺」一詞也被廣泛用在有重大政治含義的,針對個人、公民,或小範圍的軍事殺戮行為上,如波士頓大屠殺。個人或小範圍的謀殺行為有時也可能被描述為大屠殺,如某些學校槍擊案件。另外,大屠殺一詞經常被用做政治和宣傳目的,宣傳經常給某些事件有選擇的貼標籤以使一件事變得敏感,如肯德州大學屠殺越戰示威學生事件。在瑪雅族印第安人曾被屠殺的瓜地馬拉,人權委員會給大屠殺下的一個定義是:「大屠殺是指在同一地點殺害五人或五人以上,並且受害人沒有防衛能力。」 。在哥倫比亞,大屠殺隱含的人數含義要比在瓜地馬拉更多一些。在中國,屠殺是一個禁忌詞語。(維基百科搜尋:屠殺)


屠殺的定義「屠」字有一定的意思,必須是在沒有反抗的情形之下被殺,
才是屠殺。也有人解釋作濫殺無辜。(GOOGLE 搜尋:屠殺的定義)

這是我的查到也接受的答案。


"如果只是單純的語言不通,會演變成大暴動嗎?"
A:
我本人認為不會,因為語言不通,不會互相往來,又何來衝突之有。

那您的這兩題的解釋為何?


228 事件之所以被人說是屠殺事件,應該是自1947年3月8日那事件時的點
的關係所致,無差別的殺人,這時的國民黨軍隊是,不分誰的。還有後來的
1947年3月25日殺害了和平協商的潘木枝、盧炳欽、柯麟、陳澄波、邱鴛鴦
(以上皆嘉義市參議員)、劉傳能等六人。因此228事件被屠殺作連結。

我推測為何南部人會如此討厭國民黨也是從1947年3月25日的事件開始吧。

如果以我所查訪到的資料,228事件被與屠殺連結也不用太奇怪。

想要了解228事件,又不想看到政治顏色,可以到維基百科看
網址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variant=zh-tw

那你的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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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篇『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http://blog.bcchinese.net/blackjack/.../25/61400.aspx

我認為寫的很不錯,把他看完內容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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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12-07, 12:45 AM   #8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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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tter 查看文章
這是一篇『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http://blog.bcchinese.net/blackjack/.../25/61400.aspx

我認為寫的很不錯,把他看完內容很多。
這個我也看過

同樣上述一句話,百分百正確嗎?

228要在網路上找資料,只要在google打上228多到看不完全

不用勞煩閣下,這種事情我還會!

上面轉貼陸以正大使的文章,有一種感慨,當蔣介石的日記公開,沒有人關心?因為內容涉及228的部分竟然沒有親綠學者及民進黨想要看到的"真相"!
當責任歸屬元兇指向蔣介石時,他的日記出現的其中兩句話"說主因是「人謀不臧」,下令「勿濫殺無辜,除首惡者」。"閣下及上述學者報告仍舊可以假裝視而不見,因為這不是萬惡的蔣介石該說的話?
如果蔣介石會在自己日記說謊,如果228事件的主角之一林江邁女兒說謊,請問228事件至今的所有研究報告,還有哪些部分是可信的?

當你認為維基沒有黨派色彩,你是否想過可能有引述了不正確的史料?

ps:既然老蔣的日記已經公開,我們就耐心等待將來有天學者整理後問世的史料再來評論是非公過,不然,可能一大堆研究報告被推翻掉,我們在這裡討論爭辯個老半天有什麼意義?

此帖於 2007-12-07 03:54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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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12-07, 12:38 AM   #9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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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個人認解讀我說的話,認為我推翻我說的。

我本人不是這麼想,

一切皆屬必然,如此才有因有果。如果是偶然,那又是哪種果?

就是要還原歷史,才不會被某幾個黨誤導,228事件的傷害本來就不分族群的,
而考政的結過卻是執政者的錯誤,從陳儀到蔣介石。

你說的鞭屍是誇張之事,在此一民主台灣的時代,應該看不到如此愚笨的事。
我也不希望看到如此愚笨的事,當初的228事件的受難者家屬,有許多人要的是
真相而不是補償,他們認為補償在多人還是死的不會往生,反而是真相才是核心。

我只是單純問您,"屠殺"二字的定義或解釋?
也問您"如果只是單純的語言不通,會演變成大暴動嗎?"

西方先進國家是將之類的歷史還原清楚? 還原歷史不等於是追討元兇…
請你搞清楚,您說的南非的種族能和解,一定有還原歷史,而非追討元兇
再加上,天主教的聖經上說的『要愛你們的敵人』,才能慢慢的柔和。
在文化、宗教、民族性上就有很大的差異性,拿來看台灣不是很正確。

台灣的文化部分因為源自於漢文明,因此有漢文明的自私、對立、貪污腐敗
...等的不好部分。這也是台灣才會久久不能和解的原因。


"屠殺"二字的定義或解釋?
A:
大屠殺一詞有多種含義,但最通常的含義為故意對人進行的一種大量殺戮行為,通常與戰爭犯罪或暴行相關。但除非用做比喻,否則大屠殺一詞一般不用於針對戰鬥人員的行為;但對戰俘進行的有預謀的大量殺戮卻被認為是一種大屠殺。
此外,「大屠殺」一詞也被廣泛用在有重大政治含義的,針對個人、公民,或小範圍的軍事殺戮行為上,如波士頓大屠殺。個人或小範圍的謀殺行為有時也可能被描述為大屠殺,如某些學校槍擊案件。另外,大屠殺一詞經常被用做政治和宣傳目的,宣傳經常給某些事件有選擇的貼標籤以使一件事變得敏感,如肯德州大學屠殺越戰示威學生事件。在瑪雅族印第安人曾被屠殺的瓜地馬拉,人權委員會給大屠殺下的一個定義是:「大屠殺是指在同一地點殺害五人或五人以上,並且受害人沒有防衛能力。」 。在哥倫比亞,大屠殺隱含的人數含義要比在瓜地馬拉更多一些。在中國,屠殺是一個禁忌詞語。(維基百科搜尋:屠殺)


屠殺的定義「屠」字有一定的意思,必須是在沒有反抗的情形之下被殺,
才是屠殺。也有人解釋作濫殺無辜。(GOOGLE 搜尋:屠殺的定義)

這是我的查到也接受的答案。


"如果只是單純的語言不通,會演變成大暴動嗎?"
A:
我本人認為不會,因為語言不通,不會互相往來,又何來衝突之有。

那您的這兩題的解釋為何?


228 事件之所以被人說是屠殺事件,應該是自1947年3月8日那事件時的點
的關係所致,無差別的殺人,這時的國民黨軍隊是,不分誰的。還有後來的
1947年3月25日殺害了和平協商的潘木枝、盧炳欽、柯麟、陳澄波、邱鴛鴦
(以上皆嘉義市參議員)、劉傳能等六人。因此228事件被屠殺作連結。

我推測為何南部人會如此討厭國民黨也是從1947年3月25日的事件開始吧。

如果以我所查訪到的資料,228事件被與屠殺連結也不用太奇怪。

想要了解228事件,又不想看到政治顏色,可以到維基百科看
網址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variant=zh-tw

那你的想法呢?
如果你要將殺5人以上定為屠殺,完全不考慮事件的遠因近因,我是沒意見
不過還是感謝你查出一個很好的解釋,"在中國,屠殺是一個禁忌詞語"
為何用西方的定義?身為中國人也好台灣人也罷百科說得很清楚我國文化對屠殺是一個禁忌詞語
請你問問身邊的親朋好友對屠殺二字的看法,是否每個人都會先去網路查百科?
告訴你華人社會,大部分人對屠殺的印象馬上會想到南京大屠殺
用西方的定義?對人權團體來說,執行死刑也是一種屠殺,有何不可?

受害家屬後代要的是真相,但,不會是"被扭曲的歷史"

你所貼的網頁我都有看過,同樣再重複n次,維基百科引用了相當多的史料,我的問題同樣沒變,是百分百可信嗎?

維基百科引用的起因:
導火線與台北的動亂
1947年2月27日,「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查緝員傅學通、葉得根、盛鐵夫、鍾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等六人及四名警察,在台北市的天馬茶房前,發現一名40歲並育有一子一女的婦人林江邁正在販賣私煙,查緝員沒收林婦所販賣的香煙及身上所有的錢財。而林婦表示家計困難而跪地求饒。但是查緝員一直堅持不讓步,使周圍民眾越聚越多,之後林江邁被查緝員以槍托公然擊傷頭部。民眾目睹此景後,因憤怒而將查緝員包圍,傅學通等人開槍示警,卻失手擊斃了市民陳文溪。激憤的群眾在當天晚上包圍警察局,要求懲兇,但由於警察局長官包庇下屬,民眾得不到滿意的答覆


這段跟我看到的另一研究報告落差實在太大,因為中研院幾位學者找到林江邁的女兒,她本人說事實上在賣私煙的是他本人並不是她媽媽,有名軍人向他買煙因為小女生不會國語,小女生看到軍人恐慌,在附近的民眾看到誤以為外省軍人欺負小女生拿了煙不付錢,驚動他媽媽趕來看到,一大群人在爭執,混亂中林江邁被軍人的搶打到頭部,之後越鬧越大...............
林江邁的女兒萬萬想不到因他語言不通又害怕,事情會演變成後來的鎮壓,多年來她也不敢向別人提起她就是主角..
學者批評民進黨為什麼不採信?有偏見的研究報告,為何不採信當事人的說法?難道就像陳水扁的太太當年被牛車撞倒,對方堅稱是陳水扁的支持者,撞傷他太太是意外,一直都很愧疚,可是民進黨到現在還是不改口說是國民黨幹的好事?

請問,事件起因的背景兩個版本可以出現'如此大的差異",閣下還可以振振有詞的說你認為的就是如此?

同樣,一個事件多個版本,哪你的想法又是怎樣?

ps:自私、對立、貪污腐敗是人性,不能說成是漢文化如此膚淺,基督敎國家天主教國家沒有哪三種行為嗎?台灣不能是政客們的私心,不要推諉給漢文化

此帖於 2007-12-07 04:04 AM 被 barrielee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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