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返回   史萊姆論壇 > 綜合討論二區 > 生活話題、日常閒聊、喇勒唬爛灌水區
忘記密碼?
論壇說明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09-11-23, 07:06 PM   #11 (permalink)
註冊會員
榮譽勳章
UID - 10501
在線等級: 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12
住址: 台北
文章: 5090
精華: 0
現金: 11467 金幣
資產: 22177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ppp0600 查看文章
了解,那除非被誣賴,要不應該就沒事了.......... 可是台灣人的個性似乎不喜歡善罷干休
在台灣真的不希望自己開車遇到這種倒楣事

別人的不小心卻要無辜的第三者負責任,即使最後判無罪別人的死亡跟你扯上關係,自己內心一輩子都會不安

多年前有一則交通意外報導,女老師違規穿越馬路,機車騎士反應不及撞倒他,被告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法院的判決刑事無罪,民事部分索取精神賠償及受傷不能上班的薪資要求被駁回,可是要分擔女老師部分醫藥費,理由是雖然女老師違規穿越馬路,可是騎士撞傷他也是事實......(給我的感覺好像是別人要找死,自己沒有犯錯還得要賠錢給他買棺材)


上述的判例真是無言,如果騎士也因此受重傷是否可以反過來要求賠醫藥費?

大家開車或騎車盡量小心,遇到事故只能自求多福

此帖於 2009-11-24 12:39 AM 被 barrielee 編輯.
barrielee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204, 收花文章: 4687 篇, 收花: 23840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15 位會員向 barrielee 送花:
a471 (2009-11-23),atie (2009-11-23),getter (2009-11-24),K22514 (2009-11-23),KL-iris (2009-11-23),Living (2009-11-23),LKKK (2009-11-24),magicwoo (2009-11-24),pearl_chen00 (2009-11-23),ppp0600 (2009-11-23),prosaic (2009-11-27),Tamadbee (2009-11-25),tom710509 (2009-11-23),四次元口袋 (2009-11-24),沙崗人OO (2009-11-23)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Trackbacks are 禁用
Pingbacks are 禁用
Refbacks are 禁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7:48 P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