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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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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會提告應該有書信,人證或照片等一些可以舉證的東西給法官看,只是男方放棄了自己的權利不出庭答辯不請律師,以至法官採信單方的證詞來判決 就算有e-mail也要看內容有多詳細能否作為證據?...... 不過這類民事求償訴訟,敗訴一方躲起來不理會,女方還得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萬一對方名下沒有任何動產及不動產,甚至處於失業狀態,勝訴也拿他沒輒 ps:社會上有不少這種例子,外遇第三者是被騙的,但舉證不易,要提告反被男方回去求元配原諒,並請出元配告第三者妨礙家庭作為威脅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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