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論壇說明 |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4 (permalink) | |
|
註冊會員
![]() |
引用:
我不解的是為何相同的法學碩士要唸兩個?何不拿到第一個後直接申請博士班? 補充一點,他在美國待了五年多,除了英文破,幾乎是中式英文 看到他的親筆手稿,第一句最後是用in our country,可能發覺不妥刪丟改為in the news 我猜中文的原意大慨是~我們發覺記者及調查者把"美國維吉尼亞幹的狗屁倒灶事"在我們的國家揭發,他自己修改後變成~察覺到記者及調查者把"美國維吉尼亞幹的狗屁倒灶事"在媒體揭發 因為看信的對象是身在美國的律師,不管用在我們的國家或在媒體似乎是多餘的 在台灣寫信給對方告知"東窗事發",還需要加上in our country/in the news? 美國人看到他的信,必然是用猜的 |
|
|
|
送花文章: 204,
|
|
|
相似的主題
|
||||
| 主題 | 主題作者 | 討論區 | 回覆 | 最後發表 |
| 請問要去美國唸書買電腦的問題???????????? | judol | 硬體疑難使用問題討論區 | 12 | 2004-02-14 05:47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