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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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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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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改革已經導向民粹主義,關中已打算一意孤行,而反對的聲音已經媒體被打成反改革的大帽子。
會支持定淘汰比例的人會說只要有實力、認真做事不怕啥,重點在於公務機關的生態不在於認不認真做事跟有沒有實力,現階段考績制度實行不彰,造成高官(簡任10等以上)先佔,薦任中階人員再佔,乙等跟剩餘甲等名額再由委任人員去分跟輪流乙等。 定3%丙等的作法,基層公務員反對的不是淘汰制度,是這執行面的問題根本就是要讓沒背景的跟不擅拍主管馬屁的基層公務員走頭無路。 之前我回覆過一篇公務機關被認為效率不彰的問題在於行政制度不在考績制度,會被打乙等的公務員大概分4類,我不再贅述,可以參照下列連結: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57448.html#post2228391 多數機關跟單位主管當然知道哪些人不適任。這類人為何可以在機關裡面待?因為他們遵循社會法治跟道德規範的意願遠低於常人,這些人一旦遭到懲戒或考績不及格,或甚至只是私利索求不遂,經常會與各級主管爭執不休,到處陳情以外,重點這類人往往是有背景的、有後台的人。他們不會承認自己不適任,不會承認主管的懲戒合理,甚至不認為說謊栽贓不應該。 機關消極容忍一個不適任人員的代價,只是浪費一份國家薪水而已。但懲戒這人的代價,卻極可能是機關裡鬧得雞犬不寧,公務癱瘓。更可惡者,連機關甲等考績名額都會以不正當手段來爭取.. 多數主管寧可兩害相權取其輕,讓這些人混到平安退休了事。 現在明訂3%丙等,這些一樣殺不到,機關作法只是由善良默默做事的跟新進的分發人員給他們吃大餅.. 國家考試每年都在辦,反正只要當作消耗品就行了。 只是要想問那些支持明訂3%丙等的高層文官,在從事公職的過程之中,別說沒遇過不適任的公務員,也別說沒遇過關說壓力的人情,在面對不適任公務員,足可以打丙等考績的人,是否有真正親手實行給於懲罰的,到底有幾個? 如果自己都做不到,卻要求全國各機關實行,不過是不食人間煙火的空話。 另外實行3%丙等淘汰制度,是否真的有達到行政效率增加的目的? 一件公文旅行5個月的鳥事不會因為考績法修正而改變的。 有興趣可以參考我前回覆的一篇文章,有關公文旅行問題的原因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50392.html#post2175518 至於選票問題 基本上前朝民進黨扁政府對於公務人員算是苛刻了吧~ 他們從不把公教人員當作是選票來源.. 改革18%、明訂丙等比例..基本上扁政府都想實行過 但除了當時民進黨立委不是多數席以外,扁政府也不敢真的把修正法案拿到立院表決,因為就算拿到立法院,也會被泛藍擋下來。 小弟在文官培訓所上高考班基礎訓時,當時考試院長姚嘉文與考選部長林嘉誠都在受訓時的課程上...(是的..坐在教室由中華民國五院之一的院長跟考試院的部長.像學校老師一樣跟大家談了3個小時的課程..一生也可能只有這一種機會可以跟所謂的政府大官員面對面聊天..可以隨時提問跟回答..) 說到公務員淘汰制度的實行從國民黨時代到換政府時代都在想改革,無奈阻力跟配套措施很難搭配,所以民進黨政府才想到一個限制甲等75%的辦法.. 多年過去.甲等75%已經成了一個慣例..但公務機關也習於這個形式作法 現在公務人員是泛藍的基本票源..馬政府此等作法有些自挖牆角..或許會說有魄力不怕阻力..也不會有所謂選票考量 那麼要讓政府改革.僅定3%丙等不夠看 來玩修憲吧~ 把憲法公務員應經考試錄用這一條刪除吧~ 不會再有鐵飯碗...也不具有公務員資格受法律保障的問題 做不好跟民間公司一樣走路就行了 這修憲....馬政府若有魄力.泛藍現在是立院多數席..加上關中及銓敘部都認為民意所向非常支持沒道理不會過的。 怕的是..馬政府會因為反對聲音過大..又退縮回去..連丙等制度都不了了之..就如B大說的..政府毫無威信可言 這政府誰會尊重信任呢? 此帖於 2010-03-20 09:49 PM 被 fishii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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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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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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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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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多年好友是香港人,對他們有一點了解,香港政府雖然不是民主國家,但是英國人留下來的傳統是,遇到重大政策對民生有極大影響都會在制定過程中給予'諮詢期",這段期間會在各大媒體宣導,希望市民有任何意見寫信到"專門成立的單位",政府除了自己的專業制定政策並納入考慮市民的意見 如此,比較知道政府專家的盲點所在...政策出來時就不能說這個問題我們沒想過... 香港廉政公署過去的業務只限於抓貪污或所謂告發哪些妨礙司法公正...後來把業務擴展到研究政府各部門的弊端寫成報告,交給最高行政當局參考如何改善,他們的作法是找不同部門的退休公務員,有基層和資深的,從他們口中說出哪個單位哪個環節最容易出問題,把詳細流程記錄下來交給相關部門來防患未然,更可幫助廉政專員剛好遇到弊案懂得從哪裡著手調查事半功倍... 他們的成效大不大?我是不清楚,起碼病因找到了,才有方法找出治病的藥,我們政府連問題出在哪都搞不清方向,改革改革掛在嘴邊.....到頭來一事無成 近幾年香港也不景氣,據說公務員很多過去的職缺改成大量新進的"合約制公務員",每年繼一次約,一般來說,除非犯了重大過錯或摸魚摸得太離譜,否則都會被留下來,好像是約聘者表現佳有機會升為正式公務員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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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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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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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們政府目前的狀況是大腦想指揮手腳...但卻不聽使喚...要如何復健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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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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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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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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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基本上這是另一塊黑暗面,可以進到公務機關的約聘僱人員..不用經過國家考試.只要面試即可.. 這學問可多了呢.. 至於約聘表現佳者可以勝任正式公務員..這中華民國政府早就做過了..早期很多公務員(大概50、60歲的)都是由這一管道進用的.. 更早期當公務員還有分省籍錄取的..例如福建省、江蘇省、黑龍江省、台灣省固定幾名 還有優等錄取、中等錄取之分(會在考試及格證書上面註明) 簡單來說就是依照科舉制度而定 說到這裡,不得不提一個人物--前監察院長王作榮 王作榮在當考選部長時..一連廢除了很多不宜的制度..最著名的就是廢除甲等特考 在當時引起很多國民黨內部的反彈..通過甲等特考的有誰? 現今總統馬英九、前省長宋楚瑜都是甲等特考 王作榮認為這是一種權貴子弟的漂白管道,在當時李登輝的強力支持下廢除了這一個甲等特考.. 在當時也一併廢止了約聘僱人員績優可以轉任正式公務員的條例..全都改成經過國家考試才能成為正式公務員..因為這也是一條漂白的黑官條例 同時18%的改革..也是王作榮推動..民國84年之後就再也沒有18%了。 當時的國民黨是一黨獨大 這些作法對於既得利益者的國民黨都是有很大的反彈 但卻全都推動並實行..事後也證明這些作法都是對國家有正面幫助的意義 同樣是改革..但關中的改革卻與王作榮的改革意義完全不同。 王作榮的改革是針對時空變遷,國家取材制度與福利制度應視環境跟著做修正 其制度面的改革是廢除不合理跟有弊端的公務人員制度 關中所推動的改革卻是完全忽略現階段制度實行的缺失,然後製造出另一個缺失。 淘汰公務員..光甲乙考績執行制度已經無法履實考核..明訂一個3%丙等人員又如何履實考核? 這不是製造更多問題? 尤其新考績法還明訂了高階文官團..這些人不列入考績丙等之類考量 這不是製造公務權貴的另類作法? 再者裡面最好笑的錯誤邏輯是功過相抵 吃餅的人員..可以因為表現優良而免除丙等 一個機關給予丙等的公務員..明年機關會給他優等???這表現天與地..有可能嗎? 另外針對整肅異己的防範在於..申訴..經查證屬實..保訓會撤銷原機關考績核定..要追究該機關首長責任。 機關首長若為民選首長或政務官則函主管機關懲戒.. 一個基層公務員因為不聽話吃餅..如何查證屬實?..還是要求吃餅人自行提出證據..保訓會一天到晚去查證是不是真的好了..全國公務員有幾十萬..被打丙的全都會申訴..也有1萬多名 每年有一萬多名被告要上訴..我看保訓會應比法院還忙.. 再者對民選首長或政務官懲戒?...有用嗎? 會因為對下屬亂打丙等就要下台?或者去職?這吃餅的以後在機關最好還待的下去.. 總之..這一改革方案..在基層公務員界無人贊成....或許在考試院眼中....這些反改革的公務員是沒有權力發出聲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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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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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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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有,看到報導,司法人員排除在外?更令一般公務員不服氣 我國政府單位約聘僱人員與香港有所不同,他們是把原有正式公務員的數量減少,好比某部門有人離職/退休/升官,多了一個空缺,本來應該再聘一位新進的公務員取代,現在把這個位置轉變成約聘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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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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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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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推動考績法改革,去年度率先試辦「強制百分之三考績丙等」制度,不料卻傳出保訓會拿新進人員開刀,把一名商調不滿一年的基層公務員考績打為丙等的案例。這名公務員不服,已申訴。
包括考試院院本部、考選部、銓敘部和保訓會等單位,都是試行「三趴考丙」的單位。如考試院本部就有三人考績丙等,保訓會因為人數較少,僅有一人。 據指出,保訓會考丙的公務員職等很低,去年才從其他單位商調來,商調前這名公務員還考慮要不要報到,經保訓會極力勸說,才同意報到;不料工作不到一年,就成為考績新制試行的「犧牲品」。 保訓會副主委李嵩賢證實該名公務員考丙的事,但強調是由考績委員會共同投票決定的;去年新來的不只一人,考績主要還是「看表現和貢獻度,而非是不是新來的」。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5489527.shtml 各位相信保訓會的話嗎? 去年新來的不只一人 是因為表現和貢獻度不夠好,並非是新來的才吃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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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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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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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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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績打法種種缺失早就知道,卻沒有人敢下重手改革,這回關老爺
沒有政治壓力了便想放手一搏,立意良善但缺乏有效配套,導致落人話柄 找藉口不配合.....打考績這動作涉及到公平、公正、客觀等條件,可是公 門內最大的問題就是不公正、不公平、不獨立,全憑主管個人主觀認定來 給。公平客觀公正的給都會有人不服氣了更何況現有的不客觀打法,如果 這是一場線上遊戲我們大可"砍掉重練"比較快.... 像上周那個"金門車輛高雄開單"與"車輛報廢還有罰單"的鳥新聞我感同身受 ,公務員執行公務發生瑕疵時他老兄可以義正嚴詞的說"去找XXX單位申訴" 或者"你可以提訴願",可是小老百姓要擺平這種鳥事卻得花費相當心力、時 間、金錢來處理。而公務員卻沒有受到任何處罰?不用付出相對的代價作為 他執行公務瑕疵的補償? 民眾的精神損失(心力)、收入損失(請假)、處理該事件的車馬費、餐費 、通訊費等等相關損能否要求國家賠償??或者由出瑕疵的公務員薪資抵 扣..... 官與民的不對等(含資訊不對等、身分不對等)常出現官欺負老百姓的戲碼 ,如果真有新要改革就下心思研究徹底解決陋習,將來會名留青史的... 我個人有回一直等不到燃料稅單,最後去電監理所詢問,經核對原來是櫃檯 人員把我的地址給打錯了,導致我收不到稅單。幸好我是循規蹈矩的人,我 會注意這筆稅金,如果我很忙而忘記了繳納,到時遭罰我是不是得先申訴? 然後才來解決這個問題?........我只在電話中虧另一頭的小姐"噢~拜託!身分證 給你們櫃檯拿去放在電腦前面打也會打錯喔!?".....那小姐還不錯有像我口頭致 歉,最後我捨棄通訊處理的方式抽空到監理所親自辦理。 很有意思唷!我剛好又被之前的那個櫃檯處理喔,那死禿頭被我吐槽就是你打 錯害我又跑一趟,那死傢伙一點歉意都沒有還一附"不然你要怎樣!?"的表情... ![]() ![]()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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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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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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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要求保訓會公閞什麼是貢獻度?是怎樣評分的?順便把同部門所有人的貢獻度拿來一起評比,公諸於世讓大家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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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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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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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我真的鐵口直斷..
![]() 對照底下吃餅切結書,保訓會馬上實行了。 最諷刺的是..保訓會的職責是保障公務員權益,今天卻第一跑出來配合吃餅制度教訓公務員 有誰會相信被整肅異己、新人吃餅等因素..保訓會會幫你平反的鬼話? 另外有一點非常嚴重的是吃餅依法停止任用者是不能報考公職的,所以未來若是累積三丙被資遣,也是無法重考回鍋當公務員的。 這嚴重性是跟貪污治罪條例一樣嚴重,拿3個丙跟犯貪污治罪條例一樣永不敘用。 PS:余文幫馬英九背機要費的罪..司法沒判他貪污治罪條例,判了個偽造文書..然後假釋出來..這裡面的學問就是留給他後路 他現在一樣在台北市政府重新任職了.... 此帖於 2010-03-22 09:35 PM 被 fishii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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