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返回   史萊姆論壇 > 綜合討論二區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忘記密碼?
論壇說明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Google 提供的廣告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10-06-09, 12:32 AM   #7 (permalink)
長老會員
 
古里特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266346
在線等級: 級別:54 | 在線時長:3176小時 | 升級還需:69小時級別:54 | 在線時長:3176小時 | 升級還需:69小時級別:54 | 在線時長:3176小時 | 升級還需:69小時級別:54 | 在線時長:3176小時 | 升級還需:69小時
註冊日期: 2007-04-16
住址: 天外天
文章: 16251
精華: 0
現金: 49069 金幣
資產: 26177647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現在的媒體真是xxx,不多看一兩篇根本搞不懂發生啥事
我只是好奇是用甚麼點切入
法官去判決無騙婚事實?

若是以無法證明男方確實不知這孩子不是自己的
來認為女方沒有騙婚的事實

是因為蘇霈手中有錄音帶證明自己確實有告知過男方
這個小孩可能不是它的?


因為正常情況之下,是不會去問自己的另外一半
懷的這個小孩子是不是自己的,問這種豈不是找死!?
結果女方在這段期間和老公搞、又和別的男人搞
然後懷孕了,不敢告訴老公,等到孩子生下來某一天才發現不是自己骨肉!?
會不會又因為男方無法證明自己不知道這孩子不是自己的而不能判騙婚而離婚?



我一直認為這個判決點很奇怪
因為男方無法自己被騙,所以騙婚不成立!!!!????
正常情況之下,沒有會去問這種找死的問題
應該是蘇霈要拿出證明,自己有明確告知男方孩子不是他的,而男方不介意仍願意娶她
古里特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7553, 收花文章: 17188 篇, 收花: 66019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3 位會員向 古里特 送花:
a471 (2010-06-09),october_pc (2010-06-09),YaYa07 (2010-06-09)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Trackbacks are 禁用
Pingbacks are 禁用
Refbacks are 禁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7:17 P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