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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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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一個特色就是「非要等到死人之後,事情、社論鬧到無法收拾,政府才會動一下。」
台灣政府特色? 國外有些政府據說是即便等到死人之後,事情、社論鬧到無法收拾, 政府連動都不想動,因為不同種族文化根深蒂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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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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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人民影響政府?還是人民被政客牽著走? 我們政府怠惰相信是先進國家的表率 真的要把事情做好或是虛應故事,民怨起就隨便做一做應付一下 馬時代在檢察署找個辦公室掛個牌廉政署就當成是香港的廉政公署 蔡政府更強大,總統府找個辦公室掛個牌南向辦公室,至今好像只開個一次會議 更離譜的是衛福部一副玩真的樣子,在今年二月為了解決少子化問題 成立了少子化辦公室 最近才被民代踢爆不只從沒運作,早已廢止了 衛福部解釋這是跨部會的問題,不能單靠他們在做,哪當初掛牌時是沒想清楚嗎? 以上舉的例子絕非文化問題,而是政府做事態度的問題 捉蜂捕蛇問題,政府如果真的很重視,挪一點預算出來成立個專責小組掛在消防或警察單位 有何不可? 從上而下的事情,政府沒有心去解決才說一堆推託之詞 說到國外種族文化根深蒂固,以美國為例近期賭城開槍射殺大量無辜市民的案件 這是由下而上,禁槍及支持擁槍意見分歧,哪個黨執政都沒法改變,何況這是有憲法保障 美國立國以來,從林肯,甘迺迪,雷根..多少總統被開槍射殺或射傷.. 已經不是政府有沒有決心要改變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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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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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枝問題氾濫就簡單推到禁槍問題上 問題是美國可以擁有槍枝是幾百年的事 而校園喋血哪不過近二十年來才有的 問題不盡然是私槍的問題而已 台灣不准擁有槍械, 難道槍枝問題就會很少嗎?? 以色列當兵是隨身攜帶槍枝, 有人拿槍去處理私人恩怨嗎??? 真要殺人又何必一定要槍枝呢?? 台大同志潑硫酸自裁案件, 沒槍枝也是死傷多人 真正問題還是在人心與社會風氣 禁槍其實和禁娼一樣, 只是將問題地下化而已 美國是在開鍋前就是開放擁槍的 所以才會在憲法上允許人民購買槍械 這樣的國家想要立法禁止槍械是不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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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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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槍支問題如同印度的種姓制度,這些根深柢固的文化傳統
並非執政者能解決的 其實拿來跟捉蜂捕蛇來比較,是完全兩回事 政府有很多事情認為是正確及對老百姓有利,做下去就對 可惜,現今事事看有沒有選票考量 坦白說,我是小老百姓,發現家中有蛇,反正給我充份的資訊找哪個單位最快解決 或是由119去轉 至於誰來捕蛇,掛在哪個部門,這是你政府自己去喬,我們沒趣興去深究 不要到時來捕蛇的人被咬死了,大家又來推卸責任,到底是誰的法定勤務 如果賴院長認為消防隊機動性夠,認定該是他們要去處理,內政部何不乾脆修改法定規則 捉蜂捕蛇是消防隊正式的勤務,一旦出任務發生意外,該賠的就依法賠償 不用到時又在是否殉職中打轉 身為院長不需用如此輕佻吃消防員豆腐的話,說有成就感和做功德 好像消防員平常太閒,多做些額外工作又不會怎麼 這兩項工作不小心是會要命的,不像國軍在災後幫老百姓清理家園安全得多 此帖於 2017-10-23 06:40 PM 被 cloudchin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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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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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這方面的專業知識與裝備後正式列為勤務項目之一,然後依法執行後訊問題。 不曉得這種業務的繁忙度多少,業務量太大也是得成立專單位專門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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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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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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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定案後回歸農委會,是農委會擺爛,為何擺爛?因為每年要多編幾億預算 農委會認為是地方政府的責任,地方政府當然要農委會編預算去輔助 原來的構想是地方政府拿到錢,再發包委外去做,也可增加就業機會 農委會錢擺不平,地方政府的心態,多做多錯,少做少錯,最好不用做 賴神上台後只想出一張嘴,道德勸說一下,一切回到原點,省事省錢省麻煩 補充賴神最新說法 引用:
國軍不是並未推辭,而是不能推辭,行政院長是國防部的長官,怎麼會如此無知? 軍方的權責更應嚴格,不是他們的業務要他們去做是不合法的 國防法 第14條(軍隊指揮事項) 軍隊指揮事項如下: 一、軍隊人事管理與勤務。 二、軍事情報之蒐集及研判。 三、作戰序列、作戰計畫之策定及執行。 四、軍隊之部署運用及訓練。 五、軍隊動員整備及執行。 六、軍事準則之制頒及作戰研究發展。 七、獲得人員、裝備與補給品之分配及運用。 八、通信、資訊與電子戰之策劃及執行。 九、政治作戰之執行。 十、戰術及技術督察。 十一、災害防救之執行。 十二、其他有關軍隊指揮事項。 此帖於 2017-10-24 09:19 PM 被 cloudchin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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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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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格來說,美國沒有禁不禁槍的問題,除非是修憲
共和黨不同意,民主黨提修憲不會過的 即使是辦公投,槍支商人有錢有動員能力,照樣不會過的 應該說是管制槍支的問題 其實美國老百姓大部分是認同加強管制 槍支商人是共和黨的大金主,共和黨又在兩個國會佔了多數 歐巴馬時代只不過是要求修法,增加一項買槍者要出示醫生的精神狀況證明 目的希望買槍者在買槍的當下能證明自己不是瘋子 這是多麼卑微的要求,可惜敵不過金主的勢力,在國會被封殺了 歐巴馬只好改用行政命令實施 據報導川普在賭城槍殺案前,已經偷偷的簽署行政命令廢除歐巴馬的瘋子禁買槍條款 難怪案發後,川普對槍支管制一直惦惦低調到不得了 此帖於 2017-10-23 07:01 PM 被 cloudchin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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