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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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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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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又是台灣計劃研究室轉發的公關新聞稿
根本不是官方認可的 難怪內容會這麼離奇,說得模糊不清 不存在的東西,能有辦法請到校長出來親自背書嗎? 據說他們一直不敢告某P,這個P說只要收到檢方傳票,他成了被告 在法律上他就有權為自己自清,去英國提訴訟 想必這個黨的人也知道,所以嘴巴說了卻沒有真的行動 另外,之前不是說告了兩位教授嗎? 是用"告發"的方式,不而是提告,也就是不用受害者身分去提告誹謗者 這樣檢方就可以立他字案,擱置在哪裡,什麼時候去偵辦,答案是不知道 我記得李敖當年等老李下台,失去了刑事豁免權,馬上去地檢告發鴻禧山莊弊案 案件躺著沒動過,李敖生前也說很無奈,檢方不要去辦,告發者一點辦法都沒有 因為李敖不是當事人或受害者,無法直接提告,只能用第三者身分去告發 神奇罷,賈伯斯明明自己就是所謂的受害者,怎麼採用第三者身分告發? 同樣兩位被告的教授也在哪等到望穿秋水,也不會收到任何司法單位的傳票 沒有這個東西,他們很難反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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