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史萊姆論壇 (http://forum.slime.com.tw/)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http://forum.slime.com.tw/f7.html)
-   -   中共謀財的詭辯術與國民黨的不義黨產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166115.html)

twgo 2006-01-19 11:47 AM

1.聽你的論述好像上帝的口吻,隨政客起舞之說,皆過於主觀唯心,請自重.
2.國民黨黨產200多億的不義之財,已是眾人皆知之事。只有閣下不知,為那些政客背書,一點意義也沒有。相關黨產討論,汗牛充楝,列舉一二如下。
http://bbs.ntu.edu.tw/cgi-bin/readge...RAO4&type=file
http://www.money.org.tw/news.asp?Ser...96%B0%E8%81%9E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4/today-p2.htm
http://www.globaletimes.org/KMT_Property.htm
http://www.epochtimes.com/gb/4/10/13/n688690.htm
http://content.sina.com/magazine/89/...skin=magCenter

3.你對政治的看法只有二分法,不是綠就是藍.但我不是綠,也不是藍,你看到了嗎?你的主觀使你看不到這一層.
4.我很願意相信你有理性,但請保持一定的理性和風度,不要隨便猜測別人的內心想法!這才是就事論事.
5.到目前為止,除了scotty以外,說實在的,容不下異聲的感受仍強烈,看官應看得出來我的孤獨.
6.台灣媒體顏色色譜,大多傾向紅色,難道你又不知道了? 一些私人的網站,其政治立場誰也管不著啊!而且你怎麼不說藍色或紅色的網站又是什麼德性呢?
7.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日前公布「二○○六年世界各國自由度調查報告」,台灣在「政治權利」(Political Rights)及「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兩項指標上,均獲得最高等級的一分,再度被列為「自由國家」,在「政治權利」指標得分較去年進步,創下歷年來最佳成績。 (see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1/today-p4.htm )你不滿台灣的自由度,但從全世界來看,台灣已算很不錯了。比起國民黨一黨專政白色恐怖時期和中共專制極權國家,那又好太多了。
8.誰污衊毀謗誰? 造口業?我沒這種想法! 你的臆測太多, 也太主觀, 我只是來說理而已。

虛虛 2006-01-19 12:18 PM

引用:

作者: scotty
您的第二點就可用來回打第一點的嘴
您對黨產可以用「被逼」來解釋,第二點卻可以用「用膝蓋想也知道」來說明
您又有何證據來證明您的一、二點是對的?
您所謂的「敘述事實」卻又再次證明您的二分法了

我引用自由時報,這是一個報紙
您未曾轉貼過報紙文章嗎?您在用時怎不說自己不客ぁu是沒有證據的質疑我而已,又違反了您的「最高原則」

您用庸才、鸚鵡來反諷
是的,您自己說出來了,您也很清楚您未尊重人家的發言
您也知道了這樣是違反規(參閱版規第七條),卻還是發出來
現下您自己承認自己的心態是蓄意違反版規
請您往後發言時先參照版規
這次予以警告

您說您未指明道姓
那您應該回頭看看您的第二點「用膝蓋想也知道」
還是...

1.您給我的任何處罰我皆無所謂也不會有異議!
2.我說的用膝蓋想也知道,這種問題我也可以反問您,大話新聞的主持人鄭弘儀的立場偏想哪一方?雖然他自稱中立;TVBS全民開講主持人的立場偏向哪一方?我想您也知道,雖然他也自稱中立,這需要證據嗎?更況這不是污衊,支持綠的就很可恥嗎?就是犯法的嗎?何來不尊重他人?
3.用庸才,用鸚鵡就是不尊重他人嗎?那麼請問,他的發言瘸不與民進黨綠營的論調一致是不是像鸚鵡學說話樣的重複?有前述的發言行為是不是等於就是庸才?若連這樣的邏輯觀念都被硬ㄠ成二分法,那我只能說版版主的立場確實有所偏頗!
4.您引用的自由時報本身就是不公正客觀立場偏頗的媒體,是綠營的媒體!
5.我在使版時事區的發言不是第一次,我更不是嚴以待人寬以待己的人,請板大去看看我其他討論串的發言!
6.你引用自由時報的新聞,問題在於自由時報並未刊登監察院報告的內容,連一點都沒有您卻說舉出證據,我質疑有何不對呢?
總之我要告訴大大,監察院本身並無權力與權限調查國民黨,所以五年前的調查報告目前已經撤除,不論是監察院網站或是其內部刊物根本看不到這份報告,記住,監察院沒有司法權,監察院只有調查權,只能調查公部門與公務人員,無法也不能調查人民團體,法律上有明文規定,違法取證不得算證據,更何況監察院是違法調查,請問您提的所謂證據只是媒體新聞卻不見調查報告全文甚至連引用一點內文都沒有,這能算你所強調的證據嗎?
您指陳我的不對我願意受到公評,您身為版主有群線根據您主觀的好惡來處罰我,就算是您刪除我的帳號,坦白說我無所謂!
我沒有對不起我自己的良心,沒有對不起別人,更沒有對不起史版!
最後只能說企樓的樓主用一篇布相關的文章再以個人畽點感想導入黨產,其目的不言可喻,我等到第四篇第五篇位等到他明勸的證據與答覆,所以提出庸才與鸚鵡說.版規第七條:
.討論請互相尊重!!勿用挑釁、輕視、謾罵等方式!!
討論互相尊重(若本人不尊重樓主,第一篇回應文就不會使用疑問句,還特別強調是疑問句)勿用挑釁、輕視、謾罵等方式(等到第四篇回應,我回應他我還在等他的證據,您自己去看看我的回應!).到了下面他與加菲貓板大爭執,我還是沒有看到他的答案,看到的只是綠營一慣的的回應模式,這些我可以往各大綠營論壇複製很多給您看看,所以我用鸚鵡,用庸才來反諷他,這是挑釁嗎?這是輕視嗎?這是漫罵呢?
人先要自重而後人重之,從頭到尾我沒有提到TWGO這暱稱,就是對他的一種尊重,以上若您所說那以前我的發言早就違反版規了!
版規7.討論請互相尊重!!勿用挑釁、輕視、謾罵等方式!!

意圖對發表者或是回覆者做明顯人身 攻擊與意圖挑起筆戰,請對事而不是對人的方式來客關討論
請問版主與樓主是否也同樣觸犯了版規?是否是關以待己,言以待人?
版規得制定是在備而不用,是在規範所有會員的行為,就如國國家的法律是一樣的,國家制定法律,司法機關是採取不告不理主義,原因就是本國法律所採取的是無罪推定論!
這裡就是因為版規處裡有彈性,包容一切的言論才不會像南方論壇,若是利用版規來對付不同聲音的人那才會變成南方瘋人院的~

虛虛 2006-01-19 12:45 PM

引用:

作者: twgo
1.聽你的論述好像上帝的口吻,隨政客起舞之說,皆過於主?已是眾人皆知之事。只有閣下不知,為那些政客背書,一點意義也沒有。相關黨產討論,汗牛充楝,列舉一二如下。
http://bbs.ntu.edu.tw/cgi-bin/readge...RAO4&type=file
http://www.money.org.tw/news.asp?Ser...96%B0%E8%81%9E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4/today-p2.htm
http://www.globaletimes.org/KMT_Property.htm
http://www.epochtimes.com/gb/4/10/13/n688690.htm
http://content.sina.com/magazine/89/...skin=magCenter

3.你對政治的看法只有二...

1.我並非上帝,只是就事論事,我縮過正人皆知不代表就是正確,三人成虎,五人成事實,以訛傳訛,那才是謠言的起因!
2.那貼討論黨產的只是流於討論,誰也沒能拿的出證據,引用討論網頁就想當證據嗎?
3.我對政治的看法若是只有案分法我就不會去推崇民進黨內某些直得推崇的人,我的立場不敢說是中立,我由早期的支持綠轉到支持藍,這在板上大家都知道的!
4.爲政客背書者是您的言論,民進黨說國民黨黨產是不當所得您就相信就爲其背書這有不對嗎?我們的立場是若真有不當取得就依法查辦,民進黨執政了六年有辦嗎?有提出證據嗎?這不過是騙取選票的口號罷了!真正位政客背書的是你們可不是我們的立場!
5.若是容不異聲站長管理員早跳出來說話了,您怎還能在發言討論?您的文章怎未被刪除?這就是你發言的自由,所以您的文章存在,膩的論店是否要同意您的論點才叫做容的下異聲?還是本版的屬性都要於你的立場相同才行呢?若是也沒有關係,您可以提出建議呀,您有提出建議的權利呀!
6.台灣媒體色普大多走向紅色,你看看立場是不是有偏頗?是不是又跟那些綠營支持者唱和了?哪有證據證明媒體是紅色的?你有證據證明媒體有紅色的資金?你的立場不言可喻了,您還要強辯嗎?
7.台灣若只與中共比是比較自由,但若與全世界其他的民主國家比較還差的很遠,談灣老是鬧國際笑話您認為台灣是民主自由嗎?
8.你沒又證據的指控國民黨黨產不當取得確邦政客背書,你沒有澃證明媒體有紅色背景卻指責其為紅色媒體這就是污衊,就是造口業!您能否認嗎?您有沒有這種想法從您地字裡行間就已透漏了,不是臆測,更非主觀認定!
若是來說理的,會用不相關的文章配合黨產問題挑起筆戰?會不關心現在人民的生活而去追究歷史公案而放任放縱現在的貪腐?這太好笑了吧,這就是說理?
好~~您要說理您就多提出點證據來證明您的論點是對的,我們也贊成司法單位來調查國民黨黨產,若有違法事證就嚴厲查辦,若無就還其清白,而不是人云亦云,人云亦云也絕不是說理!

getter 2006-01-19 01:27 PM

虛虛大 ... 國民黨確實有不當取得黨產之處,不然監察院幹麼列出來。
問題是看國民黨對其處置態度,是讓黨產信託。

他的舉例方式也不對,拿對岸的毛病來說國民黨...,實在是兩碼子不相關
,也無虛爭論。不能說國民黨確實有不當取得黨產,而是對其弊而視而不見。

scotty 2006-01-19 03:17 PM

引用:

作者: 虛虛
1.您給我的任何處罰我皆無所謂也不會有異議!
2.我說的用膝蓋想也知道,這種問題我也可以反問您,大話新聞的主持人鄭弘儀的立場偏想哪一方?雖然他自稱中立;TVBS全民開講主持人的立場偏向哪一方?我想您也知道,雖然他也自稱中立,這需要證據嗎?更況這不是污衊,支持綠的就很可恥嗎?就是犯法的嗎?何來不尊重他人?
3.用庸才,用鸚鵡就是不尊重他人嗎?那麼請問,他的發言瘸不與民進黨綠營的論調一致是不是像鸚鵡學說話樣的重複?有前述的發言行為是不是等於就是庸才?若連這樣的邏輯々ㄞ鉠晙d人民團體,法律上有明文規定,違法取證不得算證據,更何況監察院是違法調查,請問您提的所謂證據只是媒體新聞卻不見調查報告全文甚至連引用一點內文都沒有,這能算你所強調...

在我看過您許多發言後,深深覺得您愛用嘲諷口吻
這樣易挑起筆戰,您也說過您會為了怕發生不必要的口水戰而先去制止對方
那我身為版主,不是更有這份責任?
這跟鄭弘儀有何關係?
並沒有所謂卻切證據呀,鄭弘儀有說他偏綠的嗎?
難道我可以用個「膝蓋想也知道」,就把您歸類為那個顏色的嗎?
這樣您會服嗎?
用庸才、鸚鵡就是不尊重他人
我一開始就請您把這兩個詞收回去
現在還是如此,請自重
自由時報有承認自己是綠營的嗎?
若沒有,您也是需要為自己的話負責的
而何況,是不是綠營,與其所提資料無關
其引用監察院的報告內容,並非是自己所杜撰
您看事能只看事情本身,而不加入顏色嗎?
我說了,您可以拿出您看過的正式報告來指正我引用資料的錯誤
您舉不出來,現在又說監察院無權力、違法調查
國民黨自己都以監察院的報告來做返還黨產的依據了
是他們自己要讓這份報告有公信力的,不是我
而您,又能證明國民黨全盤否認這份報告嗎?
如此轉移焦點,是高明的討論、辯論嗎?

您說我以自己的好惡
但在這篇裡很明顯的是您先違反版規的
我好什麼?好大家言語上互相尊重
我惡什麼?惡有人想鑽版規漏洞,曲解版規良善精神

barrielee 2006-01-19 03:22 PM

引用:

作者: twgo
要啊!!! 現在開始國民黨黨產都應查封,誰拿過錢,誰就要認罪!!歷屆國民黨主席都要向國人認罪,把黨產吐出來,還給全民.

別再跟我說馬英九清廉了!!

馬英九清廉否?我不知道
誰清廉誰不清廉,不是你我說是就是
若閣下有能力找到證據證明馬英九把錢放到自己口袋裡才有資格說他是不清廉的
清廉與否跟賣黨產好像是兩回事?

Dingding 2006-01-19 03:25 PM

引用:

作者: twgo
國民黨黨產乃不義之財,不吐出來給全民,就是貪污,欺世盜名.其理甚明.
民進黨作得好不好不是我想討論的重點,別故意模糊焦點.

草庵居士在中國政經界影響力不小,多看一點人家的文章,別急著否認,就怕閉眼不看,瞎攪局..草庵的文章,網上到處都是,看個幾十篇之後,再否認不遲.

草庵對中國的關愛,在我看來,台灣的中國人無人可與之比.


1.那就先證明國民黨的黨產如何的不義吧!!
2.不過我倒是想先叫高鐵把他侵吞的不義之財先吐出來
3.台灣的中國人??哈!!我是台灣的台灣人。

Holiday 2006-01-19 03:32 PM

引用:

作者: Dingding
1.那就先證明國民黨的黨產如何的不義吧!!
2.不過我倒是想先叫高鐵把他侵吞的不義之財先吐出來
3.台灣的中國人??哈!!我是台灣的台灣人。

那你不是要先證明高鐵把他侵吞的不義之財是如何的不義???

barrielee 2006-01-19 03:41 PM

引用:

作者: scotty
我不認為這句話可以顯示出誰高誰低
說出這句話也不表示自己就很懂得討論或辯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today-fo4.htm
監察院調查,國民黨不當取得黨產有四百七十九筆

虛虛大真的不知道國民黨有不當取得產黨嗎
您只是一昧的說人家提不出證據,而非說人家說的不對
但若您能直接說的讓人心服口服
而非是在這麼樣一個大家都知道的事實上大作文章,去計較人家是否提得出證據
那麼我想,這就能真的顯出您的高明了

現在,我將證據提出
請您認真的去與twgo作討論吧
請尊重每位發言的人
菜鳥之說、庸才之語請收起來

版主:
抱歉!本來我答應過不再回應您的"主觀發言"
似乎版主又對"庸才","菜鳥"之類的言語很有意見
這種言語本來就沒有一個準則,我說過沒有謾罵與人身攻擊,希望版主不要干涉網友間的辯論,顯然版主並沒有接受小弟的意見
再者,這個辯論提出證據應是樓主本人,並不是版主閣下應做之事
版主又再犯了"裁判兼球員"的毛病

在此我正式的認為SCOTTY不適合當本版的版主
希望不飛老爺出來評論,誰是誰非?
若SCOTTY還在此版當版主,小弟將永久退出時事版,不再參與任何討論

scotty 2006-01-19 03:51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版主:
抱歉!本來我答應過不再回應您的"主觀發言"
似乎版主又對"庸才","菜鳥"之類的言語很有意見
這種言語本來就沒有一個準則,我說過沒有謾罵與人身攻擊,希望版主不要干涉網友間的辯論,顯然版主並沒有接受小弟的意見
再者,這個辯論提出證據應是樓主本人,並不是版主閣下應做之事
版主又再犯了"裁判兼球員"的毛病

在此我正式的認為SCOTTY不適合當本版的版主
希望不飛老爺出來評論,誰是誰非?
若SCOTTY還在此版當版主,小弟將永久退出時事版,不再參與任何討論

我當然接受了您的意見
所以才會在虛虛大做出人身攻擊時介入
若有問題,可至申訴區,謝謝

愛跳舞 2006-01-19 04:00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版主:
抱歉!本來我答應過不再回應您的"主觀發言"
似乎版主又對"庸才","菜鳥"之類的言語很有意見
這種言語本來就沒有一個準則,我說過沒有謾罵與人身攻擊,希望版主不要干涉網友間的辯論,顯然版主並沒有接受小弟的意見
再者,這個辯論提出證據應是樓主本人,並不是版主閣下應做之事
版主又再犯了"裁判兼球員"的毛病

在此我正式的認為SCOTTY不適合當本版的版主
希望不飛老爺出來評論,誰是誰非?
若SCOTTY還在此版當版主,小弟將永久退出時事版,不再參與任何討論

本區由muffy2234總管轄,版區事務上有任何問題應先循版主、版區管理員反應!!

請尊重團隊管理方式與流程

版主各司其職,不飛主管早已聲明此區由muffy2234作主

不好 2006-01-19 04:01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版主:
抱歉!本來我答應過不再回應您的"主觀發言"
似乎版主又對"庸才","菜鳥"之類的言語很有意見
這種言語本來就沒有一個準則,我說過沒有謾罵與人身攻擊,希望版主不要干涉網友間的辯論,顯然版主並沒有接受小弟的意見
再者,這個辯論提出證據應是樓主本人,並不是版主閣下應做之事
版主又再犯了"裁判兼球員"的毛病

在此我正式的認為SCOTTY不適合當本版的版主
希望不飛老爺出來評論,誰是誰非?
若SCOTTY還在此版當版主,小弟將永久退出時事版,不再參與任何討論

那我就多拉幾個朋友進來啦!
scotty版大很公正! :n3:

虛虛 2006-01-19 04:29 PM

引用:

作者: scotty
在我看過您許多發言後,深深覺得您愛用嘲諷口吻
這樣易挑起筆戰,您也說過您會為了怕發生不必要的口水戰而先去制止對方
那我身為版主,不是更有這份責任?
這跟鄭弘儀有何關係?
並沒有所謂卻切證據呀,鄭弘儀有說他偏綠的嗎?
難道我可以用個「膝蓋想也知道」,就把您歸類為那個顏色的嗎?
這樣您會服嗎?
用庸才、鸚鵡就是不尊重他人
我一開始就請您把這兩個詞收回去
現在還是如此,請自重
自由時報有承認自己是綠營的嗎?
若沒有,您也是需要為自己的話負責的
而何況,是不是綠營,與其所提資料無關
其引用監察院的報告內容,並非是自己所杜撰
您看事能只看事情本身,而不加入顏色嗎?
我說了,您可以拿出您看過的正式報告來指...

哈哈哈哈~~原來您版主這麼好當喔~~
樓主發文毫無證據,回應者要他舉證理所當然,就如同您到法院控告某人您必須要證據充分!
結果反而您卻去叫被告舉證被告有罪?這是何道理?
指控別人就必須要有證據天經地義,您舉的自由時報文章並沒有一丁點的監察院調查文,如何證明監察院調查?
再者,你爲何要舉證(還舉的哪麼離譜的證據)?這是樓主該舉證的,是您偏頗?還是看到樓主辯論不下去,然你立場跟他一致所以急於替他辯駁?這樣的版主是公正的?
對不起我沒有做人身攻擊,若您要主觀認定入我於罪,那請便!
反正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自古利用權勢打擊異己的事情經常發生我也不意外!
竟然還有人附和說您公正?
好吧!您非常公正,您是聖人,您都是對的,小蝦米鬥大鯨魚反正也鬥不過,您愛怎麼處裡就怎麼處裡!
一切隨您,到目前為止我還是稱呼你為您,對您尊重依舊~~~您愛怎樣就怎樣~~
我虛虛俯仰無愧於天,對得起自己的良心,論點也禁得起公評,更從不畏懼權勢,你愛如何處理,還是那句老話,請便!

虛虛 2006-01-19 04:38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版主:
抱歉!本來我答應過不再回應您的"主觀發言"
似乎版主又對"庸才","菜鳥"之類的言語很有意見
這種言語本來就沒有一個準則,我說過沒有謾罵與人身攻擊,希望版主不要干涉網友間的辯論,顯然版主並沒有接受小弟的意見
再者,這個辯論提出證據應是樓主本人,並不是版主閣下應做之事
版主又再犯了"裁判兼球員"的毛病

在此我正式的認為SCOTTY不適合當本版的版主
希望不飛老爺出來評論,誰是誰非?
若SCOTTY還在此版當版主,小弟將永久退出時事版,不再參與任何討論

大大:
其實誰都適合版主,沒有適不適任的問題,重要的是在於對自己職位的尊重,與處事拿捏的分寸!
版主也是人,也有自己的政治立場與情緒,但若因為自己的政治立場而影響到版區管理那就有待商榷!
但不論如何,請您尊重SCOTTY板大,至於SCOTTY要怎麼做那是他本身良心與EQ的問題我們都不能給予置喙的!
您也不必離開,路遙知馬力事久見人心,該是什麼樣的人他就會是什麼樣的人,自己會露餡的
!
您也請勿生氣,更不需要爲了區區在下的事情就離開,該再下離開的時候在下會自動消失的!
最後感謝您的仗義執言,真理是越辯越明,這是不變的道理!
再次說聲感謝!

scotty 2006-01-19 04:43 PM

引用:

作者: 虛虛
哈哈哈哈~~原來您版主這麼好當喔~~
樓主發文毫無證據,回應者要他舉證理所當然,就如同您到法院控告某人您必須要證據充分!
結果反而您卻去叫被告舉證被告有罪?這是何道理?
指控別人就必須要有證據天經地義,您舉的自由時報文章並沒有一丁點的監察院調查文,如何證明監察院調查?
再者,你爲何要舉證(還舉的哪麼離譜的證據)?這是樓主該舉證的,是您偏頗?還是看到樓主辯論不下去,然你立場跟他一致所以急於替他辯駁?這樣的版主是公正的?
對不起我沒有做人身攻擊,若您要主々ㄦN外!
竟然還有人附和說您公正?
好吧!您非常公正,您是聖人,您都是對的,小蝦米鬥大鯨魚反正也鬥不過,您愛怎麼處裡就怎麼處裡!
一切隨您,到目前為止我還是稱呼你為您,對您...

您不是說了您看過監察院的報告了嗎
怎現在又說「如何證明監察院調查」?
那您之前說的....您說你不嚴以待人,我該信嗎?

我的立場與您違反版規無關,
這些是您與我的問答
您現在不認帳,要推到版主職權?
您問我了,我焉有不回之理?
何來公正之疑?
有人附和我公正,我謝謝他
但我卻未曾對附和您的人作出質疑的動作
您的氣量何在?

哈哈哈,我有權,是捍衛版規之權
謝謝您說我是聖人,既然您也認同我是對的
那麼往後發言還請先參閱版規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6:17 P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