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8, 08:13 PM | #1 |
管理版主
|
新聞轉貼 - 台商遭砍殺 200員工袖手旁觀
更新日期:2009/06/18 00:14
廣東東莞發生重大的台商命案,兩死一重傷,更讓人難過的是,命案發生機兇手持刀砍殺20分鐘,而兩百名員工卻袖手旁觀,沒人制止。 造成台商兩死一重傷的悲劇就位在東莞大朗鎮的展明五金製品公司,員工因不滿勞資賠償糾紛,憤而刺死台商的重大命案,工廠現在幾乎停擺,員工無心上班,只有幾輛卡車進出。現在傳出,當天命案,兇嫌劉漢黃在門口砍殺20分鐘,卻有兩百名員工袖手旁觀,由於大陸司法部門已經介入調查,員工對案情大多封口,但對台商管理評價兩極,員工不願多談,但是發生這樣的事情,對照大門左邊對聯寫的門迎四海生意旺,如今工廠的前途恐怕和員工徬徨的臉一樣充滿未知數。 另一方面,不幸遇害的55歲副總邵正吉與33歲的經理林裕騰兩人是親戚舅甥關係,兩家人家屬一早傷心欲絕趕往大陸處理後事,拿著遺物處理善後,家屬悲傷欲絕,對家人客死異鄉,未來不排除關掉工廠,遠離傷心地。(綜合報導) 本則新聞由華視新聞提供 2009/06/18 http://news.msn.com.tw/news1319108.aspx 「還有心跳」 台商家屬控醫見死不救 更新日期:2009/06/18 12:43 工廠大門上,這個「員工滿意企業」牌子,現在看來格外諷刺,因為台商就是遭到員工砍殺,家屬控訴醫院見死不救。 台商林裕騰妻子:「我看他(林裕騰)還有一點跳,他(醫生)為什麼不救,我一直問他說,不能救嗎?不能救嗎?我看他(胸口)這邊,還有一點動。」 記者:「說醫院見死不救?」東莞市台辦副主任陳錫輝:「沒有這個情況,應該說所有危重病人,醫院先救治。」 而台商邵正吉的二哥,則不忍弟弟曝屍大馬路旁。邵正吉二哥邵金火:「反正屍體就暴露在草地上,暴露在馬路上。」記者:「暴露多久?」邵金火:「暴露最少2、3個小時。」記者:「都沒人管?」邵金火:「把他放在那裡,等到下雨時才拿了一塊布蓋。」大陸央視新聞片段:「國務院台灣辦的主任王毅、海協會長陳雲林,對案件都高度重視。」 大陸國台辦17日晚透過央視緊急發出聲明以回應家屬的指控與不滿,並由海協會聯絡部主任鄧子超親自南下指揮,而東莞市台辦,則是奉命出面回應媒體,承諾將協調加快審訊工作,並將全力協助台商家屬善後。 本則新聞由TVBS新聞提供 2009/06/18 http://news.msn.com.tw/news1319643.aspx 東莞台商命案 國台辦派人善後 更新日期:2009/06/18 03:25 廣東東莞大朗鎮因工傷糾紛導致兩名台商被員工刺死、一名台商重傷慘劇,嫌犯已被刑事拘留。國台辦接獲通報,立即派海協會連絡部主任鄧子超專程南下善後,台商家屬五人昨下午抵達東莞,全案進入司法程序。 目前,家屬希望當地公安部門盡速完成遺體相驗,出具死亡證明,讓家屬將遺體火化,趕在頭七前迎靈回台,海基會對此已請東莞台務局盡力協助。 針對此事,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說,兩岸歷經四次江陳會,共簽訂九項協議、一項共同聲明,但到目前為止,都沒討論到台商人身安全保護、投資保護協定等問題,馬政府對台商的關心,根本口惠實不至。他呼籲陸委會及海基會,應把台商人身安全保護、投資保障協定等列為重點。 海基會說,昨天除派員至機場協助五位在台家屬通關,並連絡陸委會香港事務局、華航協處香港中轉撘車赴東莞等事宜,並派員前往台中大雅探視、慰問家屬,同時也聯繫東莞市台灣事務局(台務局)陳錫輝副局長、東莞台協趙維南秘書長關注此案處理情形,並派員在東莞現場協助家屬善後。 東莞台務局副局長陳錫輝昨天特別主動表明受訪說,目前重傷者賴振瑞在加護病房觀察。他先提到案情說,最初勞動部門裁決廠商賠償六萬八千元人民幣(下同),凶嫌不服狀告法院,經一審判決,廠方應賠償十六萬八千元人民幣,多加十萬元用於義肢。因金額突然增加,廠方不服而上訴。 此時,雙方仍就賠償金額進行協商,直到十五日協商破裂。凶嫌即拿出藏於口袋的彈簧刀,當場將林裕騰和前來勸架的邵正吉刺死,隨行勸架的賴振瑞被刺重傷。不久,凶嫌被公安逮捕,隨即被刑事拘留。 陳錫輝說,消息上報後,國台辦主任王毅和海協會長陳雲林立即裁示,派鄧子超專程南下指導善後工作。廣東省台辦投訴協調處處長楊勇軍隨同趕往東莞現場;大朗鎮亦成立應急處理小組。台商家屬五人昨下午抵達展明工廠,鄧子超曾前往慰問。 陳錫輝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大陸方面將「依法處理」。預計告別式十八日上午舉行,下午對遺體進行火化。目前工廠停工,對於後續審訊和有關賠償,會依法辦理,會給台商一個交代。 本則新聞由中時電子報提供 2009/06/18 http://news.msn.com.tw/news1319253.aspx 十萬人民幣買三條人命 雙方都很想不開 在場旁觀的兩百名員工更是想不開 冷漠旁觀的下場很可能是工廠結束營業 工作又要重新開始尋覓 千金難買早知道 早知道會這樣... 一定很爽快的付出十六萬的賠償金 只是誰會早知道呢 白白損失了三條人命...只為了十萬元談不攏 |
送花文章: 39317,
|
2009-06-19, 11:23 AM | #3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引用:
如果是要用公司的錢賠償,大家都要很謹慎,五十萬台幣不是小錢,在我們台灣不用開個主管會議行使同意權嗎?在我們公司一定要開理監事會,取得大家的同意才能用 身為公司代表,不是說人家突然要多十萬你就給,除非你是拿你私人的錢出來,那人家就沒話講,這是立場的問題啊,又不是他的錯,就因為是主管所以該死嗎? 殘廢的確是一輩子的事,可是不能因為這樣就徇私亂來呀,公司又不只一位員工,任何事都要按制度來,如果大家都愛紅刀子進白刀子出,不愛談條件講道理,誰要跟你打交道,難道還要死者家屬接濟? |
|
送花文章: 760,
|
2009-06-20, 01:39 AM | #4 (permalink) | |
管理員
|
引用:
我意思是比方法規上規定賠償10萬我當老闆的為了彌補他的傷害再加碼多給一點.. 我感覺這新聞內幕可大了,只是媒體不敢去報導而已~ 起碼我身邊都有碰過工安災害結果老闆不想賠的一大堆... 這屬於老闆營運成本之一...不想賠就做好機具的安全防護+良好的教育訓練 但是很多老闆都把他的經營成本轉嫁給勞工用性命去補貼.. |
|
送花文章: 79396,
|
有 5 位會員向 a471 送花:
|
Dimo Chen (2009-06-20),getter (2009-06-20),grc45 (2009-06-20),Living (2009-06-20),pearl_chen00 (2009-06-21)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9-06-20, 07:15 PM | #5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十六萬是法院判決的
並非是大陸勞工私下要求的 對公司來說這是可以負擔的錢 但對一個遠地來工作的人來說 那是一筆龐大的錢 更何況他哪有時間和公司慢慢打官司呢 失去了右手...他也失去了工作的機會 對台商來說 為了十萬元喪送了兩條人命 真的是很不值得的決策 如果不願承擔這種損失 就該做好公安的防護 |
送花文章: 39317,
|
有 4 位會員向 YaYa07 送花:
|
a471 (2009-06-20),Dimo Chen (2009-06-21),pearl_chen00 (2009-06-21),tom710509 (2009-06-20)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9-06-20, 08:32 PM | #6 (permalink) | |
管理員
|
引用:
1.台商不宜親自介入斡旋太深,宜由大陸幹部出面協調,避免有台資老闆欺負大 陸員工的味道...(觀感) 2.去年還今年大陸實施了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工權益的保障有了一定程度的管理 ,廠商只要遵循法令規定為之即可.. 3.這家公司對該名大陸員工已經做出"具攻擊性"的行為,勞動合同法內有規定當 發生工安意外時資方不能解雇勞工,並且要繼續給予薪資、生活上的維持,直到 賠償協議有結果且已經賠償,才能解除勞動契約(離職)。(以上是印象中的概意) 這名台商將該名勞工趕出工廠宿舍,薪水有沒有給我不知道,讓他頓時失去收入 、住宿,使他維持基本生活發生困難,而資方對於賠償數字一直推託不乾脆... 該名勞工是遠從貴州省來廣東東筦打工的人,它家人靠他在外工作改善家庭經濟 狀況與生活條件,不幸他發生工安意外導致右手殘廢,使他未來謀職困難。而資 方對於賠償金額一直談不攏,於是走上法律仲裁(一審判16.8萬RMB約84萬台幣)。 按照法規老闆應該繼續發他薪水,並提供他住宿吃住(形同當初任職的條件),使 他能維持基本生活直到賠償他為止。(老闆才能解除勞動契約) 就我個人認知來說~~~ 這件工安意外的處理程序拖越久對資方來說越不利,因為這段仲裁期間必須繼續 給他薪水供他吃住維持基本生活條件,因此速戰速決盡快賠償才能損害控管。 他們會走上法律仲裁就是第一時間雙方對於賠償金額沒有共識,於是才走上司法 途徑尋求仲裁,而一審判賠16.8萬RMB,而資方不能接受資方只願意賠償6萬RMB 約30萬台幣。於是上訴... 在等待二審過程中老闆把它趕出公司,讓他頓時沒有收入與吃住,企圖想讓它這 個"出外人"無依無靠,好讓他放棄興訟的念頭回老家去(這時老闆就贏了)。 不料他氣憤難平回去工廠找老闆討公道,而老闆卻不知何故到最後關頭才出面,讓 那老闆的弟弟、舅舅去面對該勞工枉死,最後他老兄才跚跚來遲"手持武器"出面... 這橋段超像好萊塢電影喔~老大都等小嘍嘍死光才拿超級武器王對王.... 我個人認為工安意外是經營成本之一,誰都不想發生這種事,對勞工來說他不想傷殘 ,對我老闆而言我不想賠償巨額賠償金。於是這就得靠週延的教育訓練與安全的防護 設備來降低發生率,甚至避免發生。對法律而言我做老闆的已經善盡職責盡量避免了 。表示我有努力進低災害的發生..... 而這件事....換作是我的話...如果不想拖越久耗損更多成本(供他吃住+薪水),我會就 一審仲裁的數字再加上慰問數字湊個數給他,讓他可以在一定時間內維持自己與家人的 生活狀況然後讓他走人......畢竟傷殘是終身的,好歹不用養他一輩子麻 對岸的勞動合同法我是沒看過啦,不知道條文對資方還是勞方比較保護,在我生活周邊 也有不少因工安意外造成傷殘的人,但是如果你細問下去幾乎沒有一個對老闆作法滿意 的,沒有好聚好散的講法。都是說老闆玩法律手段欺負你沒本事跟他玩法律,所以都是 老闆佔上風。甚至還有丟一個數字給你,並恐嚇要是你還給盧就準備加發喪葬補助的.. 所以我才說這件新聞有很多我們看不到的面像,在國內我們只看到結果"台商被人殺" ,卻沒有一家媒體敢深入報導"為何員工要殺他!?"、"台商有無欺負陸勞?!" 或許在台灣媒體政治正確所以沒人敢碰這禁區吧... 我個人也從事過製造業,負責操作過數十萬到8500萬的高價設備,當我剛接觸時我會接 受完整的訓練,從設備操作、監控、故障排除、確認災害等等程序,而公司也有將某些 沒有防護功能的設備"自行升級"為具有紅外線防護設備的機具,倘若發生意外起碼可以卻 定勞方要負比較多的責任,而資方已經善盡義務了..... 這則新聞我的結論是.....盲點都沒被看到....有政治味道...台商疑似欺負陸勞 特定顏色媒體只會喊呆六郎苔死呆灣郎唷........卻不敢說呆灣頭家有欺負呆六郎某? |
|
送花文章: 79396,
+10 金幣
|
有 5 位會員向 a471 送花:
|
Dimo Chen (2009-06-21),grc45 (2009-06-21),pearl_chen00 (2009-06-21),tom710509 (2009-06-20),YaYa07 (2009-06-21)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9-06-22, 11:20 AM | #9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引用:
如果那人砍的是老闆本人那我們無話可說,敢坑人就要有被砍的覺悟 人家若只是「奉命」來談判,你砍他做什麼呢?你砍了人賠償金會加倍嗎?法官會同情你判無罪嗎?應該沒有會做這種事的法官吧 而且講白了,工安災害有一半的受災者沒那麼無辜的,因為有部分人沒有專業意識,工作都漫不經心才會出事,而且有人還會自認自己有幾十年經驗不可能出事....其實,粗心大意只要一次就會要命了,有沒有教育訓練對這些人而言沒差 |
|
送花文章: 760,
|
向 elna 送花的會員:
|
YaYa07 (2009-06-22)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9-06-22, 12:00 PM | #10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引用:
------------------------------------------------------------------------ 廣東東莞發生重大台商命案,東莞大朗鎮的展明五金製品公司員工劉漢黃向廠方索討賠償金不成,前天中午持彈簧刀刺殺台商老闆及台幹,造成兩死一重傷。 死者分別為卅三歲的五金廠經理林裕騰及五十歲的副總邵正吉,兩人為甥舅關係,來自台中縣;重傷者為生產經理賴振瑞,來自彰化,正在大朗醫院救治,尚未脫險。凶嫌劉漢黃已被警方逮捕。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4966968.shtml ------------------------------------- 據了解,在大陸東莞開設五金公司的邵正吉育有兩女,妻子及長女已趕往大陸。至於邵正吉三姊邵素柳,昨日則是向黃仲生哭訴,胞弟與外甥林裕騰都是善良、規規矩矩的生意人,與凶手無冤無仇,公司與凶手傷職災理賠一事,還在法院審理中,又不是不賠,凶手竟泯滅人性痛下殺機,就算判十幾個死刑,也無法彌補受害家屬的傷害。 http://n.yam.com/chinatimes/china/20...618267020.html |
|
送花文章: 204,
|
2009-06-22, 01:27 PM | #12 (permalink) | |
管理員
|
引用:
那筆數字給對方怎麼用就是他的問題了,聰明的用來讓 自己無後顧之憂,笨的就盡情揮霍吧... ========================================== 台灣媒體本來就對大陸新聞不會深入報導,連台灣本地新聞都如此, 但是特定立場的媒體就缺德了,他會用特定的角度去詮釋這則新聞。 只會罵鍋裡油膩卻不提鍋底黑...... 套藝人舜子說的~~"代誌沒傻人想的那樣簡單" |
|
送花文章: 79396,
|
向 a471 送花的會員:
|
YaYa07 (2009-06-22)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9-06-22, 07:54 PM | #14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
引用:
也不會發生台灣員工砍殺老闆的是建唄 但大陸不一樣 所以才會多次發生員工砍殺老闆的事件 我想這不是認不認同大陸員工的行為 而是台灣老闆真的太小看大陸員工了 有著與大陸人來往經驗 都可以很清楚的知道他們的個性很直很敢 如此還會將大陸員工當成台灣員工那樣對待的 該說真的是太沒進入狀況了吧!!!!!! |
|
送花文章: 39317,
|
向 YaYa07 送花的會員:
|
a471 (2009-06-23)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
|
相似的主題 | ||||
主題 | 主題作者 | 討論區 | 回覆 | 最後發表 |
新聞轉貼 - 火車狼強摸女大學生 兩人月台扭打 站務人員袖手旁觀? | YaYa07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 15 | 2007-10-18 11:58 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