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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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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意見的是二樓的發言,似乎太偏激了一點,牽拖得有點遠,版管出來提醒他,個人覺得還算合理,我們只是後來插花加入.. 我不是年青人,已經沒有哪種血氣方剛好勝的心態,也許壞毛病是喜歡說道理,令人討厭,基本上,並無惡意,倘若心存攻擊別人的念頭,以一個年近半百的人,何必要道歉? 讓人誤解,也證明自己表達上出了問題,解釋清楚及道歉是負責任的態度 再者,自己個性已經固定下來很難改變,唬爛輕鬆較不適合,所以才住時論區跑 至於您提到法律上的問題,剛好又因為有另一網友加入討論,我在回應他時找出過去收集的一些資料有佐證..也並非要針對任何人 說實在,每個人都有脾氣,有時心情不好時不小心動了氣,在網路上爭論發了情緒性的言語,我提供詳細的資訊是給大家一個自保的方法,當然希望備而不用 money兄,過去有種種的紛爭是大家不樂見,也許因為文字上的誤會造成,正因如此回應您的文時,唯恐誤會我用字其實有考慮過,我想如果我直接寫道"我又不是說你,是你自己對號入座,相信你會更生氣,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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