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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11-19, 01:19 PM   #14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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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 11467 金幣
資產: 22177 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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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money 查看文章
您的意思是說,您懂法律,所以您就可以耍弄大家囉?~發文公然毀謗囉??

您的意思是說,您剛剛做的公然毀謗~到了庭上只要死不承認,就沒事囉?

您教大家的是,以後史版大家都可以學你,大家互相公然毀謗~
然後萬一被告了,只要死不承認就會沒事囉?

您的邏輯是說,您的所言所行都是合理的囉?

我只能說~~~您的法律常識真棒!!!
已經變成意氣之爭,發文時我已經考慮到有可能引起誤會,因此,唯獨哪幾句沒有引用任何人的話,只想陳述一些狀況,也許在時論區習慣用"有人"/有心人"...容易引起誤會

小弟在此說句抱歉,鄭重向money道歉,絕無任何誹謗之意,就此打住不再回應

的確我只是贊助會員無權過問任何問題或任何建議


請務必看清楚原文表達,管理員要管事是為了預防其他網站可能發生的狀況,如您硬要解讀成這是公然誹謗這是天大的誤解

我的原意是也許您少踏足政治討論的區塊,不清楚其他論壇有所謂的五毛黨,完完全全是在說這是一樣現象

邏輯上,我認為您少涉政治議題,不了解討論政治的生態,又怎會暗指您是工讀生?前後理都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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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一點

有論壇就有必然會扯到政治議題,也許少踏足這區塊的人不清楚

管理員不管,會淪為有心人如政黨的工讀生,甚至對岸的'五毛黨"來挑撥離間,亂成一團就達到他們要的目的



PS:正因法律對網路世界的管理仍有很多不完善之處,我提供的法律見解並不是教人隨便誹謗他人,而是版規存在有其必要性,管理員早早做了該做的事,就不會發生一堆訴訟,浪費司法資源

此帖於 2010-11-19 02:00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barrielee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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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2 位會員向 barrielee 送花:
a471 (2010-11-23),yayaya (20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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