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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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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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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按鴉大舉的例子,因為科學技術不先進而被冤枉,永遠都是會有的,可是如果承辦人員按程序辦案,即使錯找了人,那也是人家職責所在,他並沒有犯錯,只是技術不到而已 如果因為怕技術不到而錯抓人,就讓嫌疑人晾在那兒,感覺更差,不想承擔責任就不要幹這一行啊!既然選了這種職業,卻顧東顧西一點都不專業,要這種人幹嘛,花稅金請門神嗎?「相棒」某一集就是這種議題,警官說「我照我的職責辦案,毋枉毋縱。如果還是發生冤案,我一定負責到底」,法官說「決定人的生死是一種沉重的責任,但我沒有逃避的正當理由」 如果當年軍方有好好辦案,即使是冤枉了江先生,他也只是受限於科技發展不到那裡才失誤,今日就不會掀起大家這麼大的憤怒了。因為檢方自己也承認,十五年前的科技無法分別出精液與其他體液的差別啊 今天大家惋惜的是,江先生既然有寫出家書,當年的媒體居然會一無所知,也許只是因為當年八卦雜誌不流行,但也可以想像當時軍方對江家的恐怖攻擊有多嚴密,這也是令社會感到恐懼的地方,號稱民主先生的前前總統,居然可以容許這樣的制度存在軍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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