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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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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grc45大大詳細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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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事情不會圓滿解決,通常是逼著校長給交待,務必懲處老師 ![]() 引用:
![]() 有無私的胸襟「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父母和校方持「尊重」、「理性」態度,才能妥善解決 ![]() 在台灣,讓小孩至同學家過夜..... 老實說我不敢同意 ![]() 新聞上常看到戀童癖的變態 我會怕小孩被怪人騷擾甚至性侵 ![]() 也怕對方家庭說物品遺失,會有扯不清的誤會 ![]() 被害妄害症病得不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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