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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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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條是說在中國內地或沒有簽引渡條例的地方犯法才算,在香港喊獨不觸犯逃犯條例 而且中國要用反分裂法押這些港獨份子到內地受審,港府早說是不適用 更何況是要經香港法院認定的 想想看這類如此敏感的法例,有人煽動一下,港人不了解的當然會害怕 其實跟我們當年太陽花一樣,有媒體去問抗爭的學生,知否服貿的內容是啥? 結果在場被媒體隨機問到的,沒有一個答得出來,奇怪?反什麼都不知,是去湊熱鬧嗎? 香港也有媒體幹這種事,隨機訪問去遊行的民眾,知不知逃犯條例內容,沒有半個人答得出來 大家都是人云亦云,回答說大陸要控制香港,反對他們會被抓去內地受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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