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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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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我的想法一直和大家不同。
冒昧請教,答案是從那來的?自己想的?某某教授(學者)給的? 根據以上各位的想法,有以下歸納: 1.可以放棄珠寶來換取生存。 2.只要得到1顆就可以無條件支持別人的方法。 這似乎不和前提強盜殺戮與貪婪的本性。 另外,分配決策是抽籤前決定或抽籤後決定? 如果是抽籤前,大家的機會平等,在考慮多得珠寶下,1人獨得, 無所謂多殺人或生存,當然前提是大家會遵守。 但是,分配決策在抽籤後決定時,作決策的人應考慮未來的的各項可能, 與現況下,自己與對手的各項優勢與劣勢。 依照各位的解答:97,0,1,0,2 當1號提出時上述方案時,可能有以下狀況: 對5號而言,我不必擔心生死,又可以殺人與獨得珠寶,為什麼只給2顆要同意? 對4號而言,當剩下3個人(3,4,5號)時,我可以和3號談判,有機會得到50個,為什麼要同意? 對3號而言,當剩下3個人(3,4,5號)時,和4號談判最少還有50個,為什麼要同意? 此時已過半不同意,1號必需死,符合殺戮與貪婪。 如果要考慮1號可以向5號賄絡以換取支持,3,4號也可以吧。 此時,2號也可以要求吧,因為沒有他也不能過半。 所以,4號也可以要求吧。 所以,方案提出時3號會第一個不同意;再來如果可以修正方案就要協商,不行時1號就再見了。 轉向支持時,是否不會考慮對方的處境?大家似乎都不認為1號不擔心不過半? 同理,其它人都不會拿此向1號要脅? 以上所有的答案在私下協商的狀況下都不一定成立。 公開的協商結果似乎不一定等同於各位的解答。 這個題目好像是企研的,如果教授說的就是對的,那就不與置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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