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12, 01:16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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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網友諷刺:有個名人老爸真好!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1/5421839.shtml
網友諷刺:有個名人老爸真好! 【聯合晚報╱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 2010.02.11 05:13 pm 藝人陳凱倫的兒子陳銳因為涉及校園簽賭,在網路上引發討論熱潮,被網友封為「宅神」的朱學恒更在部落格以「只要爸爸對了,一切都對了」為題諷刺,因為陳銳有個藝人老爸,一遭羈押後,立即有人願意找他進演藝圈;反倒是另一名遭羈押廖姓少年,命運卻大不相同,無人聞問。網友更大嘆:「有個名人老爸真好。」 朱學恒在部落格中直言:「陳銳都還沒受到審判,演藝圈就一票人說要原諒他…」「那廖姓少年為什麼就輪不到他被原諒,難道原不原諒的關鍵都是要看爸爸嗎?」 朱學恒在部落格比較同是校園簽賭組頭的陳銳與廖姓少年命運,指出「不要以為大家混黑道都是平等的,人生沒有這麼公平」。他以兩人簽賭黑吃黑為例,A走40萬賭金,結果廖姓少年被黑道打的半死,陳銳的父親疑似透過竹聯幫老大居中調解,賠償一半賭金消災。 陳銳在應訊的過程中,陳凱倫找了三位律師為陳銳辯護,偵訊過程中都有律師陪同。朱學恒在部落格上為廖姓少年叫屈,沒有好的家世背景,必須一人獨自奮戰。朱學恒還製作一個「黑道人生Online對照表」,凸顯陳銳與廖姓少年處境天差地遠。 雖然多數網友都紛紛回文表示贊同,但網友鄭國威在自己的部落格「龜趣來嘻」上表示,媒體沒有去過度報導廖姓少年已經謝天謝地,能有空間與時間可以讓社福團體介入,擔心朱學恒把廖姓少年拿出來講,反而對已走偏路的廖姓少年有不好影響。 【2010/02/11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圖片出處:http://www.plurk.com/p/3k8u73 ============================================ 陳銳事件中可以看出...其實社會上有些家長不論孩子犯的錯有多大...始終認為自己的孩子最善良、最天真,都是別人汙染他的,四個字形容"狗屁不通" |
__________________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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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2, 06:45 PM | #17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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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補充一下,台灣媒體雖然嗜血及哇眾取寵,但並非每則報導都是如此
為何會有陳銳能否回家過年的新聞? 怪媒體前先了解新聞來龍去脈,自己就不會在狀況外 是陳銳的律師向高等法院抗告成功,發回地方法院更審 而地方法院收到高院的裁決後,當天小年夜加開羈押庭,陳凱倫夫妻抱著希望兒子能回家過年,怎料地院羈押庭法官不甩高院的決議還是維持最初的判決繼續收押陳銳 以上就是"陳銳能不能回家過年新聞的由來 事實上,若不是陳凱倫請了幾位大律師抗告,何來這則新聞?如果陳凱倫不是名人,地方法院收到高院裁決,大可以時間不足為理由拖過一天就放年假,等過完年後才開羈押庭,換著是普通人地院根本懶得理你,何需趕時間在過年前夕給一個交代 此帖於 2010-02-23 01:13 A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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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4, 12:18 AM | #20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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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羈押的要件除了犯罪嫌疑重大,還必須有法定羈押事由 以及羈押的必要 詳刑事訴訟法第101、101-1。 另外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 ,但無串供之虞...等等法定事由 得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 詳刑事訴訟法101-2條 羈押權並非檢察官手中,是在法官手中.. 先不論以後罪刑審判結果,在起訴列被告階段,即被法院裁定羈押。陳凱倫為了他兒子請了幾位大律師抗告,結果地院法官仍不鳥高院維持羈押。 此案很明顯他兒子罪證確鑿且讓法官覺得有逃亡串供之虞,才會無法讓他兒子回家過年。 陳凱倫名人光環跟經濟實力恐怕難以拯救他兒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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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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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4, 10:30 AM | #22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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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補充一下,羈押分檢方偵查中之羈押和法院審理中之羈押,兩者有所不同 陳銳還沒被起訴屬前者,由檢方附具體理由向地方法院申請押人,法院組合議庭裁定是否羈押,交保或飭回? 重點是偵查中的羈押不得逾兩個月,若期滿可申請延押一次由法院裁定,合共不得逾四個月,偵查中的羈押主動權在檢方,法院是被動配合裁決要不要押人 當檢方完成起訴案件移送法院,組成合議庭審理,要不要押人主動權變成在法官手上,像葉盛茂洩密案檢方自偵查到起訴後都沒有要押他,合議庭開議第一次法官依職權追加起訴圖利罪,還當庭收押葉盛茂 扁案也是如此,一審法官曾詢問檢察官要押到什麼時候?檢方認為到辯論終結即可,怎知扁在一審過程中裡外都耍花樣,法官繼押他,我記得扁還好意反問法官不是說好辯論終結放人嗎? 刑法規定10年以上重罪,審理中可以無限期延押 早前看到一些法界人士的評論,經驗法則審理中合議庭法官閱所有卷宗"心證"早已形成,倘若被告被審理中的法官不斷延押,最終判決必然凶多吉少 扁案二審法官已經裁定延押扁三次,如果最後判罪名不成立,豈非開被告玩笑?案件審理已有一段時日,有沒有罪心裡有個底,因為法官判無罪其間又押人,若最後定讞也是無罪,羈押期間還可以申請國賠(好像上限最高以一天六千元計算),法官不會這樣自打嘴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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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4, 11:56 PM | #23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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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基本上來說,小孩子犯法那是法律層面要解決的問題 父母向學校施壓,那就是學校有問題了 我不確定陳銳念的是私立學校嗎?如果是,那我無話可說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公立學校本來就有一定的規矩,講人情也有限度,陳銳犯的錯可不是小錯,能憑你民代施壓就更改決定,哪個正常的父母敢把小孩交給這款教育家? 是的,陳銳父母的行為是負面示範,但是有繳學費的可不只陳銳,學校卻要對民代鞠躬哈腰,好像學校是民代家開的,我認為這件事是比這家陳家人的負面教材更嚴重 也許是因為我好歹也算有教師資格,所以角度有差。我覺得我要是校長就拒絕關說,順便公開民代的名字,看媒體敢不敢處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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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1 (2010-02-25)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10-02-25, 12:03 AM | #24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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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5, 12:41 AM | #2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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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年青人難免會犯錯,可是他會越陷越深是誰的責任?我們今天不是原不原諒陳銳的行為,而是他父母怎可以找民代去施壓?這比陳銳做壞事嚴重得多 陳銳念什麼學校?台北市立內湖高中,主題的圖表不是已經出來了嗎?宅先生沒有證據不敢直指民代之名用了律師施壓... 我找遍各大媒體都只有報導'民代關說",並沒有直接指出是誰,可見對方不是泛泛之輩,後來在談話性節目亦只有一位記者名嘴透露是台北市議員(曾為藝人) 校長為何會怕民代?過去新聞不是有位民代車子檔到校門學生上學,校長還在門口罰站道歉賠罪嗎?若不是有影像拍下來,校方敢惹民代? 校長不好當,一方面要應付家長會,另一方有直屬教育單位,你有guts抗拒民代關說,第二天教育局長就被抓去被罵到像狗一樣,威脅刪預算....何況台灣地方民代有黑道背景的比比皆是,校長沒後台沒背景敢得罪民代?訴諸媒體?除非有充分證據可以把哪位關說的仁兄一招斃命,否則他要整你校長手段多得很,誰不想平平安安幹到退休? 此帖於 2010-02-25 01:19 A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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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5, 04:47 PM | #29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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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有所批評以前,至少把原文及前因後果看個清楚,不是比較好嗎? 要不然常常會因為不瞭解狀況而詞不達意,事後解釋是很花時間的! 至於您說的「有一定的規矩」及「講人情也要有限度」的公立學校 根據朱學恆的部落格所言,就是「內湖高中」..... 對於名人、民代與公立學校間的互動關係,25樓的網友已經講的很明白了 既然您有教師資格,相信應該更能從教育的角度,去批判這些父母的行為 因為如果不是有這樣過渡溺愛的父母,怎會有這樣的社會新聞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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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從歷史得知,人類社會的思潮可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的人說,世界上有比生命更有價值的東西 第二類的人說,世上沒有任何東西比生命更為重要 人們在戰爭開始前,總拿前者當藉口 想要停戰的時候,又以後者當理由 這種情況持續了幾百年、幾千年 在以後的數千年,恐怕也會一直持續下去吧...... 引自:田中芳樹,銀河英雄傳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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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5, 05:05 PM | #30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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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的父母,生出造反的兒子!
文章出處:http://blog.chinatimes.com/chao/arch...26/467564.html
混蛋的父母,生出造反的兒子! 作者:趙老大 陳凱倫的兒子陳銳出事了,被關了,社會人士又談起青少年的問題,名嘴又要接通告賺取車馬費了。 要談青少年的問題,趙老大是最資深的行家,但是趙老大不想談,談了五十年,台灣青少年越鬥越狠,竟然在校園內當起了組頭,搞起了暴力討債;趙老大都覺得很無奈,但是名嘴談起青少年,卻又眉飛色舞,滔滔不絕,個個都是青少年問題專家,其實,屁,狗屎,個個都是混時間,等著領錢。 不扯這些無聊話,每次想到台灣的青少年事件,我倒想起一個人,魯俊,當年在台北市警察局當少年隊隊長,早先是少年組,大家都稱魯俊是魯組長。 魯組長個子不高,胖又矮,頂著個大光頭,冬天是中山裝,夏天是短袖香港衫,在台北市混的青少年,只要聽到魯組長,沒有不想尿的。 魯俊在警局的頂樓大禮堂內,成立一個輔導小組,凡是被少年組員警逮到的青少年,每天下午四點必須到警察局報到,集體作功課,少年組內也有大學生在場指導,作完功課,大家又在魯組長監視下,在大禮堂內作伏地挺身,五十個為一個單元,魯組長的目的是,你們不是喜歡打架嗎,精力充沛啊,來,五十個伏地挺身,作完以後再回家,看你們還愛不愛打架? 少年輔導組每期三個月,畢業後就可以自由了,但是有的青少年忍不住又在校外滋事,又進了警察局少年組,魯組長就把伏地挺身追加到八十個,甚至到一百個,上課期限也延長到六個月。 魯俊經常在星期六和星期日,到西門町巡查,他只要在西寧南路的電影院門口出現,不動聲色,西門鬧區內立刻一片寧靜,因為『魯組長來了!』立刻傳遍西門町,凡是三五成群,抽煙嬉鬧的,魯俊當街處罰,罰站一小時,自己看錶,時間到了自動離開,周末的下午,走在西門町,就會看到罰站的青少年,這也是當年西門町的街景。 幾乎每位家長都支持魯俊的管教方式,還有不少家長押著孩子到警局向魯組長報到,因為從輔導班畢業的孩子,確實會改變很多。 陳凱倫的陳銳在校園內混組頭,內湖中學曾經查獲,但是校方還沒有懲處,陳銳的母親已經找來立法委員對學校施壓,包括陳銳在內的一夥學生,全都沒有處分,不了了之。 可是魯俊領導的少年組就沒有這層阻礙,他對青少年的管教方式,家長們一律支持。 從種種跡象顯示,陳銳今天被法官判定收押,陳凱倫夫妻二人應該負起全部責任,我看到那張陳凱倫寫給兒子的卡片『銳寶貝』,以及由律師帶進牢裡的炸雞塊,我心想,完了,陳銳沒救了,即使出了看守所,他必定還是我行我素,繼續當他的組頭,因為他的父母在背後撐腰,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錯了。 有這種混蛋的父母,所以才有這種吸毒、轟趴、砸店、暴力討債的兒子,沒救了。 所以當我想起魯組長時,我就想如果他還活著,青少年造成的社會亂象,是否有救? 我想,也是沒有什麼指望,因為現在家長很多很混蛋,很多的立法委員也跟著混蛋,一個當中央級民意代表的人,放著很多正經事不去辦,你去管陳凱倫兒子的校園搗亂幹什麼?現在可好,陳凱倫的銳寶貝關起來了,莫非你也要去找法官施壓,要求法官把銳寶貝放出來?行嗎? 我又想,如果魯俊活到現在,即使沒有病死,也會被這種沒有是非的現象氣死。 因為滿街都是陳凱倫夫妻模式的父母,滿街都是暴力討債的青少年在橫行。 哎喲喂,我的銳寶貝啊。 ======================================== 這篇罵的更直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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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1 (2010-02-26)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