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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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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11/03/23 14:44
雲林國二女學生,被性侵殺害,嫌犯有多次前科,卻沒有戴上電子腳鐐,不斷的犯下大錯,這讓白玫瑰協會看不下去,要求政府對性侵犯落實治療並且戴上電子腳鐐。 性侵犯出獄後,竟然還一再犯案,原因就出在沒有戴電子腳鐐,根本無從追蹤起,讓立委忍無可忍,就怕性侵犯沒人盯著會再鑄下大錯, 白玫瑰協會才會一再要求,要性侵犯出獄後必須配戴24小時GPS追蹤定位的電子腳鐐,只是即使追蹤器都戴了,也不代表就沒有死角, 儘管如此,相關單位還是希望,可以真正落實,性侵犯戴電子腳鐐,同時每半年回轄區警局報到,光是這樣還不夠,性侵犯還必須接受強制治療,而且10年之內不能再犯,否則就不能取下電子腳鐐,也才能讓民眾真的安心。 http://news.msn.com.tw/news2101675.aspx 法律就是法律 法律不是萬能的...更不是可以預設人罪的 法律是懲罰...不是改造 因為可能還會累犯...就能任意管束對方嗎?? 這不是專制體制的藉口嗎??? 那小偷更常是累犯....那不是更要嚴厲才對 很多情殺案...那要禁止談戀愛嗎?? 不能因噎廢食.... 法律只是事後的補救....別去期待要能發揮事前的功能 矯治就不會再性侵嗎??我想是太一廂情願的想法了 就好像戒毒就不會再吸毒嗎??事實告訴我們很難 這個案子根本不該是矯不矯治的問題而已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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