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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不小心害到自己人 尤其是國民黨即使民進黨執政,國會始終保始泛藍佔多數,法案沒有國親同意哪會通過? 馬英九的大姐以前任職的藥商違反利益迴避法被罰,國民黨說法規太嚴有修改的必要!因為還有劉兆玄的弟弟也有同樣問題,當初立法時大家都沒有想過? 我是非常反對因人而立的法,陳水扁很可惡,但,現在修法卸任元首禮遇條例,一審有罪就通通取消,萬一他三審判無罪,豈非被對方大作文章 我們不知馬政府會不會貪,以後馬下台遇到同樣的事,才發覺太嚴? 個人認為可以修法,但要修得大家都能接受,例如三審定讞判罪名成立,從起訴當日計把所有禮遇追回來,如果他脫產名下沒有財產可以償還,以坐牢時日來抵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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