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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11-19, 12:46 PM   #1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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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放心我用字很小心,引述他人的留言,只是告知網路的確存在這種狀況(是普遍情況的論述不是指人相信不難理解),並不構成任何毀謗(我真心的說明這次又讓您誤解,大家在這已有一段時日,沒有工讀生或五毛黨在這裡出現,難道不清楚嗎?)

何況閣下是何許人?是男是女我是不清楚

不清楚對方是誰的虛擬人物,法律上並不能構成公然侮毀或誹謗,因為大眾不知您是誰,您的名譽何來受損?


倘若您在簽名檔留下個人可以辨識的部落格連結,意思是人人可得知您真身是誰,侮辱了money就等於侮辱了真實世界的您,這才構成公然侮辱罪

ps:我對於這方面有點小研究,網路上訟訴成立,大都是網友誹謗了有名有姓的人或用人肉搜索查出對方真身
照您這樣的意思是說,
既然大家都是虛擬身份、無名無姓,既然不會構成法律問題,
大家就可以合法的,像你這樣公然毀謗其他版友嗎??

照您這種邏輯看來,
我等一下也可以公然侮辱、公然毀謗您,我也可以問候barrielee您全家人囉?
阿湯哥也可以公然侮辱誰誰誰、或學你公然毀謗任何人囉?
史版的所有版友都可以學你,互相公然毀謗囉?

反正barrielee說這樣是沒有罪啊!~他說他研究過法律的,
反正大家以後犯了這規定,都可以說是跟barrielee學的啊
因為是他在史版先帶頭的,他說不會有事的。

barrielee在史版,帶頭掀起了「公然毀謗~無罪風潮。」
大家要向barrielee多多學習啊~~他懂法律的啊~
為了身先士卒,他還帶頭先示範毀謗給大家看,真是用心良苦。

Barrielee,您確定您從網路上短時間惡補的法律知識是對的嗎????
您確定您處心機慮的去挖法律新聞~都可以套用在你的「公然毀謗無罪論」嗎?
勸您別教壞史版其他單純的人,不然哪天有人真的學你了,而上法庭吃罪了。
money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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