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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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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宇昌案比對就是
小陰被交代生技產業業務 因為職務之便而成立宇昌 <> A君因為車鑰匙未取走之便騎走車 小陰未回報輸光光 <> A君未經車主取車 小陰事後被察覺辯稱認為幫國庫賺了一筆小錢 <> A君知道有監視器不能隨意棄置,除開回原地還辯稱幫車主加滿油 因為副閣揆不算直接關係所以不違反旋轉門法條 <> 因為在警察勘驗前放回所以不算竊盜 劉憶如公諸的報告書時間誤植被抓包反告 <> 車主B因為上傳公諸於世的影片因為時間戳不對被抓包反告 如果有人認為自己的車被無端騎走 事後放回又加滿油賺到 而不報警 那就張燈結彩了 (哪天被人拿去犯案,因為沒報過案導致舉證困難那是誰的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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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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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昌案其實可以很簡單的理解
四個字"利益迴避",現在的流行用語是"合法,但社會觀感不佳"(北市五大案就是這樣) 如果用歐美民主國家的標準,利益迴避,很可能夠足以讓案件的主事者政治生命結束 希拉蕊不就是用私人電郵處理公務,批評他"公私不分" 公私不分四個字他就焦頭爛額,除了要公開道歉,上兩周聽證會還被質詢了十一小時 我們老百姓對生技不了解,什麼何大一,什麼新藥..什機同一種藥以前申請不批,換了人就變可行.. 宇昌案針對事實的部分 1 蔡副院長有沒有批准預算成立宇昌---->是 2 蔡副院長下台後去宇昌幹董事長---->是 3 宇昌有蔡副院長家族投資入股---->是 4 蔡董和他的家族後來把持股賣掉退出宇昌是否賺到錢----->是 以上四項比較希拉蕊電郵事件公私不分,蔡副院長的涉及金錢利益迴避,何者嚴重? 為什麼我們實施民主制度多年以來總是問題多多? 因為支持者心中有藍綠就沒有理性討論空間 美國人挺民主黨或是共和黨,不會挺到是非不分,不對就是不對 至於司法干預或不公平問題,每次跟親友討論這個議題,基本上是我們台灣人活該 藍綠聯合玩關說司法大戲,抓關說的人反而變成過街老鼠,關說沒事,一位還續不分區,另一位去新竹選,選上後明年他就是新院長,天理何在? 馬英九也許是個無能領導者,可是有些事情他沒做的,也不必硬扣在他身上 如果他能干預司法或會去干預司法,下個命令給檢察總長宇昌案用圖利罪起訴 用司法來整一下對手,當初如果起訴了,說不定現在還在法院中審來審去 特偵組查無不法不起訴偵結,說是還給蔡女士公道,為何沒人說還給馬英九公道?證明他沒有干預司法 我國司法最大漏洞仍是在檢察系統不是法院系統 檢察總長或檢察長可以決定案件起不起訴,甚至承辦的檢察官"不聽話",可以把他調走,案子拿回來交給一個聽話的,最大的絕招當然是最後決定要不要起訴 重大案件一審以及二審是用抽籤的,正如李敖曾出書訴說司法黑暗,要運氣好抽到可以"收買的法官"不是容易的事 何況三審是法律審,根本不知是哪位法官承辦的,裁決出來才知道是誰,請問要如何收買?如何關說? 通常司法案件想脫身,二審法官剛好是很NICE的,判無罪後,檢察官不再上訴全案無罪定讞,技巧是不要讓案件上三審最高法院 就算上到三審也不用絕望,三審發回更審的機會很大,回到二審時機會又來了 這就要裡應外合,老王關說案就是最好的典範,總召一審有罪,二審無罪,然後承辦檢察官收到長官指示不要濫起訴,他就不再上訴,全案無罪定讞(分身大師當年無罪也是這種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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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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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政黨以「偽造文書」並利用行政官員的公然指控 !!!
這就沒有政治道德問題? 若是在歐美國這也是政治生命馬上玩完的東西 ... 連帶指控的政黨更不用說有嚴重的「政治道德、違法犯紀、破壞制度」問題在 ... 宇昌案,就迪西看,就是利用「偽造文書」營造出「利益迴避」的狀況 既然是「偽造文書」來達到這一目的,問題更嚴重 當初參與帶頭指控之一的 014 本身也因為貪瀆舞弊事件,被錄音帶一槍斃命 既然指者中有人是「貪瀆舞弊」者的情況,這樣的「偽造文書」並指控「利益迴避」 更是間接證明有「政治道德」、「違法犯紀」、「破壞制度」 那個問題嚴重、誰可惡 ... ? 自有公評 ... 此帖於 2015-10-30 04:57 PM 被 getter 編輯. |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 Otaku Culture Party 』 關心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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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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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果關係是先有利益迴避,然後才有所謂的偽造文書
副院長批預算給宇昌,然後自己下台去做董事長,這些事實是偽造的嗎?這不就是因果關係的因? 而司法上刑事所謂偽造文書是無罪,宇昌案也查無不法 哪就去看社會觀感的道德問題 劉憶如有沒有付出代價?我想他的政治生命早就結束了,即使將來有天再再輪替,D黨把他列為黑名單人物,大慨有生之年恐怕沒法再當官 哪蔡女士又如何?明年他就是總統了 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 司法判了無罪的案件藍綠都有,不能說我無罪時是還我清白,有罪就說法院是誰開的 如果認為利益迴避不重要,哪偽造文書同樣也不重要 劉憶如當時身為經建會主委,這個案件就是他所屬部門負責 他當年有責任出來說明是什麼一回事 奇怪?為何什麼事都能扯"執政黨",言下之意是全個黨在指使他這樣做? 劉憶如做的事,不就是柯P把前朝的案件打開拿出來給大家看嗎?這需要扯上什麼執政黨利用行政官員? 有人能告訴我,除了日期出錯,劉憶如還偽造了什麼? 在台灣玩政治就是這樣,勝者為王,主流傾向誰就是誰勝,沒什麼好說的,老王關說案就是這樣,當黑白可以全顛倒過來,還有什麼是公平正義? 注意:我一直認為宇昌是蔡女士個人對利益迴避的問題,這件事連他的長官衝衝衝也不知情,所以也不用扯是什麼黨做的好事 此帖於 2015-10-30 04:56 PM 被 cloudchin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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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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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偽造文書」的資料指控 ...
以不實的時間因果關係、把文件的相關功能屬性證明移除,偽造說明描述 這樣的描述 ... 毫無可信度、證據力 ... 加上又是執政黨的政務官、全黨、行政、司法大動員 ... 這不是「政治道德」、「破壞體制」、「違法犯紀」的事實嗎 ... 還在那邊鬼扯以「偽造的證據」去做指控「利益迴避」,本身就沒 有所謂的證據力 ... 到底誰該要對此說明負責? 不就是當出做「偽造的證據」指控? 當直下做指控的 ... 或是總統的親信,本身好幾位「因弊案」被抓下台,由 這些「弊案者」所作的指控? 想想看有可信度? 014 一槍斃命錄音帶索賄案 此帖於 2015-10-30 05:41 PM 被 gett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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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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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上的版大,您似乎完全搞錯方向
政務官利益迴避從來都不是法律上的問題,這是道德問題 偽造文書百分百是法律問題,法院已判出來,您不服氣我沒意見 偽不偽造文書也不影響到宇昌的投資案不存在 日期錯誤也不會影響到蔡英文批錢給宇昌然後自己去當董事長的事實 宇昌案最後特偵組查無不法,表示法律責任不成立,剩下的就是"利益迴避"上的道德問題 法律跟道德兩者不要混為一談 就像希拉蕊的公私不分不是法律問題是道德問題 所以才會出現民調過五成懷疑他的誠信 台灣沒有一條罪名叫利益迴避,同理也沒有一項罪名叫"關說罪" 如果,身為大官的人可以在自己下台前批錢投資私人公司,自己人入股,自己去當董事長,你是認為是OK的,我想我們沒有必要再討論下去 劉憶如沒有要選總統,國民黨也將要下台 難道我們不應檢視快要做總統的人的人格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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