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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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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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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所以我才認為要參考其他國家法規...用Google就搞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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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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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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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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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過我想A大質疑的是該罪犯已達成假釋條例...但法務部長才是批准罪犯離開的經手人 如果問王前部長的話....我想她會說"我是依法執行的,我沒有辦法預知他出去會殺人,但我想用寬容的心給他一次機會" ![]() 此帖於 2010-03-15 09:10 AM 被 superxbo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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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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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們的人權團體及部長級人物都是'好命之人",他們一輩子都不曾了解哪類極惡殺人犯的心態 我國司法有個慣例,法官會看兇嫌的犯後態度,若表示有悔意,基本上是不會判死刑 悔意要在法官面前演一下易如反掌,一般來說,哪些表現出亳無悔意都是社會教育程度不高,認知上覺得殺了人大不了槍斃,想都沒想過去演給法官看 現時44名死囚中,有一名殺前女友一百多刀的男子,是有錢人家子弟,據稱他事後上法院表示悔意,本來是判無期徒刑,後來因為與被害家屬遲遲沒法達成賠償,更被檢方得知兇嫌教唆媽媽先不要給錢,否則最後人財兩失(給了錢又被判死刑豈非虧大?),可見,這傢伙的悔意是騙法官,最後改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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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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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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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讞未槍決44人名單 陳金火: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主嫌,機車行老闆劫財劫色,並以凌遲手法分屍後烹炸其肉片食用。 廣德強: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共犯,機車行學徒,參與強姦女保險員後,夥同老闆以凌遲手法分屍。 王國華:網路惡狼,連續強盜、性侵害9位男女網友,並殺害其中1女,曾多次以三字經辱罵法官。 戴德穎:不滿女友與其分手,亂刀砍死女友父親並重傷母親,法官審理時,仍揚言要繼續追殺女友。 張慰龍:擄走好友的7歲女兒勒贖30萬,取得贖款後即將女童勒死後,還假意頻向女童母親表達關心。 劉榮三:強姦1名檳榔西施後,活生生的用火燒其下體和臉部,再用鐵槌把其打到腦漿外溢再焚屍。 呂文昇:台中老夫婦命案共犯,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王柏英:汐止殺警奪槍案,因計畫搶銀行與其兄王柏忠(無期徒刑),共同砍殺巡邏員警致1死1重傷。 林金德:因女友另結新歡,至其家中潑汽油縱火,造成3人當場被大火燒死。 王鴻偉:追女遭拒而由愛生恨,在其上學途中以車撞倒後,拿刀砍殺176刀致死,脖子幾遭砍斷。 陳文魁:率小弟持槍衝入里長服務處,開槍掃射造成2死3重傷,逃亡時又綁架1名台南縣聞人勒贖。 張文蔚:綁架並殺害當時年僅16歲台中縣沙鹿國中學生,具前科的張文蔚,假釋出獄後犯下此案。 柯世銘:南化雙屍案,因桃花木價格問題殺死友人。 唐霖億:殺害小學同學母親,殺人後用手機再度勒贖對方家人,並恐嚇要殺對方全家。 施智元:受僱之黑道職業殺手,將欲殺害對象槍殺後,還朝向其旁邊之友人繼續開槍,造成2死1傷。 管鍾演:身背7條人命,同夥2人均已伏法,但因其涉案太多調查多年後,因不執行死刑得已苟活。 王志煌:進行毒品交易後,槍殺與其交易之2人,並將毒品及販毒款300萬元皆奪走後逃逸。 黃賢正:曾犯殺妻案,假釋出獄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法官審理時,嫌犯還揚言要繼續殺人。 王秀昉:因吵架以棍棒毆打鄰居女性,且不顧三歲稚女在旁央求,反而將母女二人都毆打致死。 莊天祝:甫出獄即於高雄以老婦為目標,連續強盜劫財,遇反抗即持榔頭猛擊被害人,共殺害4人。 曾思儒:金山高中教師,潛入女同事住處行竊失風,將其反綁虐殺30分鐘致死,女老師死狀極慘。 鄭性澤:於豐原市十三姨KTV鬧事,持槍朝前往處理之警員頭、胸部,近距離射擊3槍致死。 洪明聰:鶯歌縱火案,嫌犯因經常毆妻,遭妻舅毆打,竟持汽油至妻之娘家縱火,造成4死5傷。 楊書帆:因分手先砍傷女友,又在傷害案偵查期間持刀至長庚醫院地下街,當眾割斷女友喉嚨致死。 鄭文通:酒後持刀刺死自己的妻子和兒子,並一再抵抗警方及消防人員之搶救。 吳慶陸:台中老夫婦命案主嫌,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 鄭武松:闖入屏東某紡織工廠內,持利刃砍死自己的前妻,並波及現場工頭一併無辜賠上性命。 王俊欽:假釋後缺錢花用,連續搶劫計程車,強盜性侵害女運將多人,並殺害棄屍1人。 劉華崑:台南新化母子命案,闖入被害人住處劫財,勒頸掩鼻將母親窒息而死後,再吊死其6歲兒子。 張胞輝:91年間殺害同居女友,92年2月又潛入台東某民宅,強盜劫財再殺死2人。 連佐銘:預謀灌醉其國中同學後先殺害棄屍,再向被害人家中勒索一百萬美元。 戴文慶: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91年返家探親時,又連續強姦二名女計程車司機,並殺害1人。 蕭新財:攜槍尋仇途中遇大園分局路檢,持槍射殺盤檢警員造成1死1重傷。 方金義:因連續強盜強姦多名舞女被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後再強盜強姦1名舞女並殺害支解棄屍。 黃春棋:擄人勒贖主嫌,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陳憶隆: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徐自強:擄人勒贖共犯,預謀先殺人後勒贖,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 鍾樹德: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闖入桃園佳育補習班內縱火,造成師生3死18傷慘劇 張人堡:涉及士林箱屍命案(殺死同居女友)、嘉義殺害母親同居人案,及新竹83歲老婦強盜姦殺案。 張嘉瑤:高雄女講師命案,嫌犯因缺錢花用侵入女友前室友住處,強盜並強姦被害人後虐殺致死。 廖敏貴:謀殺女友前公婆奪取家產。 劉炎國:強盜殺警案並同時殺死1婦人。 沈鴻霖:20年前姦殺彰化芳苑2女工,其2同夥皆已伏法 洪晨耀:財物糾紛殺害3人,該人物名言:我就是不爽才殺人!逃亡期間「睡得很安穩,身體也變好了! ====================================================================== 這44名死囚 有幾個是假釋出獄後再犯案 在現在的司法案例中..殺了人不一定會被法官判死人 會被法官判死刑真的是惡盈滿貫 這44人犯罪,被害人死傷超過116人~~ 卻一句..寬恕、憐憫要被害人家屬別計較.. 王前部長大善人的慈悲..對象是否搞錯了? 此帖於 2010-03-14 12:29 PM 被 fishii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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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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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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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一篇評論把王前部長的問題點出來,要求別人"理性與寬恕",自己卻陷入早有"定見"~就是"反對死刑"其餘一切免談....這..就是他所謂的'理性討論"?
--------------------------------------------------------------- 王清峰的錯誤:理想的傲慢與偏見 2010-03-13 新聞速報 【中時電子報/謝寒冰 特稿】 「人權律師」出身的法務部長王清峰,因為強烈主張「廢除死刑」,甚至聲稱「不惜為死刑犯下地獄」,遭受輿論強力抨擊去職。而從王清峰請辭後感嘆沒有人願意「理性」討論,便可以發覺,王清峰顯然犯下了「理想的傲慢」這個錯誤而不自知。 廢除死刑本來是個可以讓社會大眾公評討論的嚴肅議題,但由於「廢除死刑」早已成為王清峰與其支持者的「理想」,所以她根本完全忽略反對者的看法,始終不斷強調如:「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死刑是報復仇恨」、「我們無權剝奪他人生命」等套語陳說,卻完全不願靜下心來聽聽看反對者所持的理由究竟是什麼?實際上,王清峰的態度根本從來也不是「理性討論」死刑的存廢,而是「廢除死刑」早已是她個人的「既定政策」,即使和民間或反對團體溝通,其目的也僅只是「說服」,根本沒打算聽取他人的意見。 王清峰女士可曾捫心自問,這和當年前總統陳水扁不顧國會反對,只以「無核是世界潮流」的說詞,即逕自強行廢除核四的霸道作為,到底有什麼不同? 實際上,王清峰女士是否真的「理性」思考過,一個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多數民意支持,僅靠少數人權組織利用政治情勢的微妙關係上架的政策,是否能真正稱得上是「世界潮流」?死刑除了報復與仇恨,還有形而上的「彰顯正義」之外,是不是還保障了受害者家屬以及其他善良民眾,不與高危險犯罪者再度接觸的權利?而人類無權剝奪他人生命,本就應該視情況而言,否則當你在戰場上面對敵人時,難道我們就只能束手無策、任人宰割嗎? 即使單以人權本身而論,認為終身監禁比死刑更顧及死刑犯人權的人,顯然犯了自以為是、一廂情願的毛病,因為死刑犯根本就不見得會這樣想。而對於受害者家屬免於二次心靈創傷的人權;對於廣大善良民眾,莫名其妙要為死刑犯負擔終身監禁費用的人權;對於管束看護這些死刑犯的獄政人員,可能遭受暴力侵害的人權;甚至死刑犯一旦特赦或脫逃後,再度因此遭受傷害的受害者的人權,以及廣大因此不能確保免於恐懼自由的民眾的人權,難道都不在王清峰等「人權鬥士」的考量範圍之內嗎? 在王清峰女士想來,您或許是在實踐一個正確的「理想」,所以雖千萬人,吾往矣。但您卻完全忽略您的「理想」,是必須犧牲千千萬萬人的人權去達成的,更別提在犧牲了如此多人的人權之後,您給予死刑犯的卻可能不是一個人生的新希望,而是一個永無休止的痛苦深淵。 人有理想是一件好事,但是理想的實踐必須符合現實,必須以不干擾到他人實踐自己生活的自由為原則,否則希特勒、史達林、毛澤東,甚至奧姆真理教的教主,又有哪一個人沒有「理想」?不是認為自己的「理想」是正確的呢?但只憑藉「理想」當理由,就傲慢自大、肆意妄為的結果,只有帶給更多人無盡的苦痛。 王清峰女士如果真的想繼續推動「廢除死刑」,那麼應該少一點理想,多一點實務,先從如何改善獄政、如何加強犯人的再教育,以及如何確保罪犯出獄後再犯機率降低,以及各種維護更多善良民眾人權的地方做起。 民主社會不需要扮演指導者的理想「聖人」,需要是能切合民眾需求、為民眾創造更圓滿社會的實踐者。王清峰女士如果無法理解這一點,那麼您的「理想」就永遠只是傲慢與偏見,而不會是社會願意聽從付出的真理。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300782,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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