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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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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認為公務員特休沒休完可當加班費折現,當初就是錯誤的政策
為什麼哪個年代只想到公務員,沒想到勞工? 錯誤的政策延續至今沒法解決,只好大家都有 上個月修一例一休才把勞工特休沒休完強制折現納入勞基法 折現是一般勞工過去在勞基法上從來沒有過的東西 下面是2014年的舊聞,紅字部分很有意思 說是強制休假,可是真的沒休完怎麼辦?長官核准就好了 這不是開了個後門?哪個長官會如此不近人情不核准,錢也不是他掏腰包 我自己也是勞工的一分子,沒有人會反對特休沒休完可以折現 可是公務員做得到,不代表一般私人機構也全做到 公司沒落實勞基法去檢舉?試試看有何後果罷 經濟困難還搞全部有糖吃,根本就不是長治久安之法,何況有幾人真的吃得到? 引用:
此帖於 2017-01-02 01:47 AM 被 cloudchin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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