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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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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論文門案爆發生,看到一些專業人士評論,從中增加不少知識
對美國學制有了粗淺的認識 他們的法律系沒有設大學部沒有學士學位 只宥研究所碩士及博士 而法律碩士簡稱LL.M 是給外國人念,所以馬英九,呂秀蓮...全都是念這個課程 然後才能跳到博士學位 而這個LL.M 不用寫論文,所以大家也沒聽過老馬或呂副碩士論文寫了什麼? 其目的是考律師資格必備的課程,據說念完取得學位,考到律師證照可以十一個州執業 通常大家最重視紐約州 哪美國人想要做律師念什麼? 他們直接跳到念專業法律博士學位簡稱J.D. 同樣不用寫論文,念三年修課分就能畢業拿到專業法律博士學位,跟LL.M不同是可考全國律師資格 我才第一次了解原來如此? 以前還以為美國的政治人物怎麼好像很會念書 歐巴馬哈佛博士,希拉蕊兩夫妻耶魯大學法律博士,原來律師出身都是念這種J.D.學位 美國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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