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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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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本人向來都不做第三次回覆的說
但還是寫一下 沒有交集 大家也都是成年人 講再多也沒什麼實質意義 你我也都不可能因此說服對方 (如果是要說服第三人那你可以繼續...) 我不是你 你不是我 世界永遠有正反兩面的立場 本來是以中間角色來發表自己感受 到頭來非得選邊站... 台灣司法本來就有問題 個人向來就支持 法案不該全由法官作定奪 (陪審制度) 但也難保人權團體比較有閒 會不會霸佔陪審員缺 人權團體會關心被害者 ?? 我看是說服被害者吧 (不要講的這麼好聽) 他們行事不也是 成見已定 為多嗎? 再講一次 個人從沒說過 "贊成他們最後被處死" 只因 .此篇前後兩版友是以 " 蘇建和 為無辜成分大" .圍繞 "法官定案依據在 不當自白 為證據" 上 所以個人跳脫這個思維 就被說冷漠... (個人可沒有在電視前鼓掌或叫罵...難不成要我一起罵法官) 第二篇個人之所以回覆是因為 你可以對個人 論字論行 貼標籤 我也可以(所以就示範給你看) 至於Y大對個人的意見 個人就無暇回覆了~ 抱歉 希望兩位大人 不要再以個人字裡行間為主題 (不要想太多) 小生怕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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