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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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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大我們只是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去看他們三人有沒有殺人,當然法官是看證據,台灣司法過去一直被嘲諷~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也許理由如一般人認知是一審都是年輕有理想的法官,比較真的會實事求事,而三審到最高法院的說得好聽是年紀稍長的資深法官,不客氣說就是"老油條",如果不是政治案件,他們的固執保守心態與偏見,往往會做成誤判的原因(沒有證據不敢說最高法院的法官可以被收買..),我不知這次判決蘇建和等人死刑的法官是否認識之前同樣判他們死罪的法官,可能對於蘇案內心早有定見..這種事聽說過去常有的,自己熟悉的老師或學長判了刑,案子再上訴到自己手上,也會基於輩分倫理的考量,不易改判無罪,另一說法是"他們喜歡官官相護" 個人觀察台開案,趙建銘的律師團信心滿滿,認為一審也可以過關,可惜他們遇到一位法官之前是當老師,判決書還引經據典..說"權貴犯罪"..,",趙建銘把所有責任推卸到父親身上,當遇到一位有"人文素養"的法官時,結果會如何?可想而知! 沒有想二審法官不只認同一審法官的見解,據說判決書也有引典故! (其實二審剛開庭時,我看新聞注要到一個小節,跟太太說趙建銘很大機會會敗訴,因為法官在開庭時教訓趙玉柱的二郎腿坐姿,還說"做人坐要有坐相",如果我是律師聽到這句話大慨心知不妙) ps:忘了補充一下,當年的法醫也許有點混?案件中原本三人有一項罪名是強暴女主人,可是當年完全沒有作下體分泌物檢驗報告,這也是人權團體生氣的關鍵之一,如果做了發現真的有蘇建和等人遺留下的痕跡,案件就不會拖到現在? 而法官還是採信法醫的報告而不採信李昌鈺,認為李昌鈺只看照片沒有在現場,媒體訪問他,李昌鈺有點生氣說法醫也沒有到過現場!) 此帖於 2007-07-02 09:06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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