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論壇說明 |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9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 ![]() |
我們說的是不同的對象
你說的一般民眾...任何法律都會有效果 不需要矯治過程都不會去犯的 我們談的是這些嗎?? 我們不能以預防犯罪來對這些可能犯罪者先予以制裁 這位犯人服滿了刑期..就必須釋放...這也是法律 不可以為了預防他再犯就先行制裁限制 法律不該有這種預防功能 養生運動是預防生病...打預防針也是預防生病 不能將這兩種混為一談...那談一輩子也搞不清楚的 你硬要把兩種不同的預防犯罪混為一談 這就不用再談了..你說的是法律的一般預防功能 我談的是法律對特別的犯罪預防 各說各話就談不攏了啦!! 以這個案子來說..是以矯治可以阻止這件案子為前提...是這樣嗎?? 法律可以因為他沒通過測試...就延期關下去嗎?? 法律可以懷疑他會再犯就可以不依法矯正嗎?? 我們為受害者難過..但不該亂牽拖 好像法律必須阻止所有犯罪一樣 法律沒這個本事...否則只要立法就好了 就算小偷出去了會再偷...又能如何呢? 大炳一抓再抓..能因此不依程序辦案嗎?? 吸食毒品者十之八九都會犯罪 能因此將大炳關起來矯治嗎?? 法律沒這種預防功能---不要再將我們的預防混為一談啦!!拜託!! |
|
|
送花文章: 39317,
|